第三十六章 画蛇添足(1 / 1)

加入书签

“你不觉得有点奇怪么?”唐果思来想去,越想就越觉得有些奇怪,这个案子乍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复杂的案情,可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一个现场,能够被他们发现的证据当中,又能够发现不合常理,甚至可以说是不合逻辑的事情,这让她感到有些困惑,凭借自己的头脑恐怕是没有办法想出什么比较靠谱的可能性,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向秦沧求助起来,也不管呆会儿说完之后会不会又给他给讥讽上几句了,“假如说段星宇她是有反抗能力的,在遇到袭击的当时行动自如,没有什么顾虑,你觉得她会被狗给活生生的咬成那个样子么?而且还偏偏都是咬在了手臂啊,腿啊这种位置上,躯干和面部就完全没有事情。可是如果说段星宇在遇害当时是已经被人给控制起来了,为了保命,她明知道自己对狗过敏,被人放狗给咬了也不敢挣扎,那对方为什么不干脆让她被狗咬死,或者因为对狗过敏,最后来个因为过敏而导致的窒息死亡?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的再人为的用钝器击打的方式杀死段星宇呢?你会不会觉得整个过程都很……画蛇添足?”

这就是唐果此时此刻最深的疑惑,明明直接钝器击打就可以将段星宇打死,凶手偏偏又让段星宇在死之前被狗撕咬了一番,而如果不在被狗撕咬之后很快的就动手杀死了段星宇,就以段星宇对狗过敏的那种程度来说,出现过敏反应,导致窒息,直至死亡,似乎也用不了太久的时间,何必非要再多此一举呢?

秦沧听完了她的话,并没有立刻开口说什么,直到唐果把疑惑的目光投了过去,才不紧不慢的对她点了点头,说:“没错,被狗咬的这个细节很刻意,这也是我决定要去排除一下梅丽丽的原因。根据邱天的说法,梅丽丽很显然是知道段星宇对狗过敏的,至于严重到什么程度,她是否只晓得非常清楚,这是另外一回事,现在暂且不论。假如梅丽丽真的想要对段星宇下手,几乎可以说是困难重重的。她的住处并不在咱们这边本地,身边又有一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脱开身的,咱们在联系段星宇的父亲段继臣的时候,段继臣为了怕咱们找到他和现任妻子梅丽丽的家里面去,不得不立刻答应尽快赶过来和咱们碰头,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了梅丽丽这一段时间应该都是在那边,没有离开过本地,很难创造出足够她过来作案的条件,更别说还要特意带着几条狗。”

唐果听了他说的这些,连连点头,这和她想的不谋而合。

秦沧继续说:“另外,我也一直在考虑你刚才提到的一个细节。本案的凶手在让段星宇和狗有了很近距离的‘亲密接触’之后,又用钝器击打的手段,最终杀死了段星宇,实现了自己的犯罪目的,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就像你说的,又是足以让段星宇丧命的严重过敏,又是事实上也的确让段星宇命丧黄泉的钝器击打,这两种必死无疑的手段叠加在一起,非但没有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反而还好像是一加一小于二了似的,作为凶手,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去做呢?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就是,那个杀害段星宇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她对狗有那么严重的过敏,严重到会导致呼吸道水肿,最终窒息死亡。”

“嗯嗯,你说的没有错,这种可能性绝对是存在的!”唐果点头表示赞同,这可是不假,别看现在对小猫小狗过敏的人并不是非常罕见,但是过敏程度严重到了会导致生命健康都受到威胁的,却也并不是很多,大多数人都是打喷嚏流鼻水的程度,也有个别皮肤过敏会让脸又红又肿的,所以在听说什么人对猫或者狗过敏的时候,首先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这些个不同的类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可能很难想象那种真正的严重过敏是一种什么样子的。别的都不说,就说段星宇生前的男朋友邱天,如果不是那一次段星宇遭遇到小狗的突然袭击,之后过敏发作正好让他看到了,恐怕他倒今天也不一定知道的那么准确,“那第二种可能呢?”

“第二种就更加简单了,”对于这个问题,秦沧早就已经考虑好了,所以在被唐果追问起来的时候,便不假思索的直接回答出来,“狗咬,或者钝器击打,这两种都可以导致段星宇死亡结果的作案手段,其中有一个是在为另外一个充当着***的角色,用来迷惑和干扰警方的办案视线,扰乱破案的思路和对作案手法的分析,从而达到把自己排除在现有范围之外的目的。”

虽然秦沧说第二种可能性“更加简单”,唐果却是不敢苟同的,她觉得这第二种可能性作为一种假设,要比第一种大胆很多。

“可是为什么呢?用这么一种把两种可以致死的手段叠加在一起的方法,是被狗咬给钝器击打做***?可是钝器击打致死的结果并没有什么难检查出来的,法医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就这一问题得出结论了,根本没有起到***的作用,如果说是用钝器击打致死是给狗咬那一个环节做***的,那也不应该在段星宇还没有对狗的过敏开始严重发作的时候就对她下手啊!哪怕是明知道她对狗严重过敏,会危及生命安全,但是为了报复她,作为知情人之一的凶手故意带了狗袭击段星宇,让段星宇饱受痛苦折磨之后,再用钝器击打她,导致她的死亡结果,这才能有一点迷惑的效果吧?我觉得这个案子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都让我觉得好像雾里看花一样,影影绰绰的,能够找到疑点,却又有点抓不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