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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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后,土地所有者没有正当的理由既不能够赶走租户,也不能够单方面的提高租金。

华夏后世的法律虽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但是明显的对于租户并不友好。

现在虽有所改善,但是岛国的法律也更加的偏向于租户,丝毫不用担心到中途被赶走的问题。

尤其是岛国,通货膨胀,租金实质是低到可怜的。

李青岚自然是想以最低的价格最好租用个几十年才好。

当然生意也不可能是自己做,或者交给手无寸铁的平民,灯塔国将岛国作为补给基地,岛国对待物资的进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

这任务自然还需要交给在暗地交易的黑社会老大的。

不拘换来的是日元还是黄金,抑或是抢走的文物珍宝也是即可的。

两年后,北部战争结束,加上毛熊国领导人逝世,岛国的股票市场迎来暴跌,就是李青岚抄底的最好时机。

再想想大A,不提也罢,常年抄底抄到半山腰,一不小心成为大股东。

李青岚花费1000美元租下4个独栋的房子15年。

挨个绑定仓库3.......仓库6

又如法炮制换了一家,同样的操作租下4个独栋的房子,仓库7......仓库10

满意的点点头,一窝被端了,这不是还有其他的窝点!!

李青岚放置到在仓库中是照常是一些日用品,毕竟其他的东西啊现在出现太过于显眼。

直至夜黑,李青岚在山口惠子的建议下找了一家还不错的酒店。

正躺在榻榻米上,思考着明日的行事,如何寻找一个信的过的人。

屋外却传来脚步声,尤其是木质地板显得更加的明显了。

不一会,这敲门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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