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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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胡秋菊早些年某次去省会时,在车上认识了一个浙省“小商人”,两人一见如故,一个贪图对方美色,一个想要改变自己的穷苦命运,连一个月都没有,她就不顾父母的反对直接远嫁到了浙省。

可没成想那个所谓的‘小商人’其实是个拉皮条的,手下组织了七八个各处找来的姑娘从事皮肉生意。

单是如此还好,她做个老板娘也算不错,但没想到某次一个客人相不中手下小妹,非要胡秋菊陪客,她不从,就跟客人起了冲突。

原本以为丈夫会跟她站一起,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顿毒打,从那之后,她就开始了既是老板娘,又是卖肉女的生涯。

不过也因此,她在外面几年也存到了一些钱。

直到一次严打,她那位拉皮条的丈夫栽了,而且是直接枪毙的那种栽。

她因为机缘巧合躲过了一劫,而她那位丈夫也还算有点骨气,硬是没把她供出来,于是她拿着手里的钱,逃回了老家。

而李诗梦,是她回来时在火车上‘捡的’。

当时没有脸面回家的她,在省会火车站下火车时,正好看见另一辆即将启动的火车上,有一个一两岁长相可爱的女娃娃,正扒在火车的窗户上四处张望。

几乎没有多犹豫,在那列火车缓缓启动路过她身边时,她顺势伸手从火车外面把那女娃娃给抱了下来。

有了这个小孩子当挡箭牌,她就能编造一个很好很凄惨的故事,“丈夫突发恶疾而死,她带着丈夫遗产和孩子回娘家生活。”在当下的国情里就显得很合理,既有了回家的理由,又有了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的这个弱者“BUFF”。

至于李诗梦的父母?

她压根没看见,火车的窗户很高,把李诗梦抱下来她都得点着脚尖举手才行,根本没看见李诗梦的家长。

她只记得,那是一列从湘省驶往首都的火车,而李诗梦当时所在的车厢是卧铺.......

江来听后久久不语,他在思考,这个真相对于诗梦那个丫头而言,是不是太过残忍。

话说,诗梦丫头是个湘妹子?怪不得长这么俊....

“小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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