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你一般都是早上五点到七点间打扫走廊的卫生。所以你每次都在早上看到林先生的吗?”聂言问道。
“是的。”
“如果被告跟我当事人是情侣,那么他为什么要一大早离开我当事人家?”聂妍看向审判长,“我的当事人曾经丢过一把钥匙。我怀疑这把钥匙被被告捡走了。他用钥匙潜入我当事人家里,并伪造出他跟我当事人同居的假象。”
聂妍对被告律师提出的每一项证据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
但是这种反驳不够有力,让案件陷入一种罗生门的状态,双方都没办法证明事情的真伪。
“审判长,我新提交了一份证据,是一份监控视频。”
“反对!证据应该在举证期满前提出申请,开庭前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清单里并没有这份视频。”王力说道。
审判长有些犹豫,按照程序,这是不合规的,但是这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证据对案件的审理有关键性的影响,那么作为审判长的他可以酌情做出裁决。
聂妍道:“审判长,这份证据将对本案的审理有关键性影响,我是开庭前才获取到的,所以没有提前申请,请您酌情考虑下。”
审判长当庭播放了那段视频。
视频里,陆甜一直在挣扎求饶,而林谦杰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占有了陆甜。
视频虽然不是很高清,但能看清楚人脸。这份录像完全可以给林谦杰定罪。
王律师看到这份录像,眉头微皱,“反对!审判长,我对视频的真伪存在疑问,所以请求休庭。”
“被告辩护人的意见本合议庭会充分考虑,现在休庭,三十分钟后重新开庭。”审判长说道。
一休庭,林谦杰就指责王律师,“王律师,你就是这样办事的?为什么他们会有视频录像?你为什么没有把录像买下来?你办事这么不靠谱,我下次再也不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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