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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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奏章,皆为诉于校尉明克敌之罪。

只是其中内容,却大不相同。

一参明克敌,宜安战场,临阵逃脱,弃于大军不顾,乃为不职之罪,应处趾刑加身。(切脚趾)

二参明克敌,身为武职,不懂军事,累及麾下尽毙,乃为不责之罪,应处黥刑加身。(墨水刺面)

三参明克敌,贪图封赏,谎报敌首,侵占他人之功,乃为不实之罪,应处宫刑加身。(阉割)

四参明克敌,未经王命,私调兵卒,携于亲卫归家,乃为不忠之罪,应处劓刑加身。(切鼻子)

五参明克敌,好勇斗狠,擅杀同僚,阏与阵斩王武,乃为不义之罪,应处迁刑加身。(流放)

不职,不责,不实,不忠,不义!

趾刑,黥刑,宫刑,劓刑,迁刑!

除以叛国不敬等死刑之外,秦律之中,最为严重的五大罪名,已然尽数在列,加于明克敌一人之身。

秦王政面沉如水,满目冰寒。

五封御史奏章,虽非要求斩于明克敌,但此亦与死何异?!

秦王政闭目片刻,深吸一口气,强压心中怒火,衣袖一甩,将之竹简扫于地面,沉声说道:“诸位卿家,全都看看吧!”

众臣垂首不言。

文武两列首位,李斯王翦起身而至,捡起奏章,分与众人,尽数传阅。

未几。

竹简再度摆上桌案。

秦王政环视一周,面色漠然,平静说道:“众卿何解?!”

这次换做李斯垂下脑袋,而九卿廷尉则抬首行礼,直言说道:“启禀大王,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宜安战后,校尉明克敌失踪,直至月余,方才突然现身!”

“虽说其已自述,乃是养伤所致,延时而归,可仅其一人之言,亦何以为证?!”

说罢,廷尉稍稍一顿,目光扫过一众武将,意味深长而道:“说不得,便是其确为见势不妙,临阵脱逃,后与罪将桓翼,一同投奔燕国之时,闻听大王,万金悬于主将首级,随之贪念而起,趁于桓翼不备,取其首级,冒险回至咸阳,于此邀功请赏!”

“放屁!”

廷尉话音刚落,一名武将便骤然拍案而起,怒声骂道:“怎的闻名秦赵两国,勇武无双,铁骨铮铮,为以三十万将士清名,不惜冒死谏言的秦军鬼士,到了尔之口中,却变为贪生怕死,更使杀主取功的卑鄙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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