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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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气得当场晕死过去。等儿子离家奔赴军营后,这个从前柔弱的女人,默默的磨利了刀,在一个深夜冲进了丈夫和二房的房里,将正在风流快活的两人砍成了重伤。

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

按照大夏律“谋议者徒三年,已杀伤者绞,已杀死者斩”。(引《唐律疏义.贼盗》)

江母谋杀未遂,致人重伤,按律是要判处绞刑的。

但当时的县令是个妙人。因为他自己也是家中老母亲的独子,因此十分同情江母的遭遇。

就自已掏银子给她请了最好的讼师,最后只判了“故杀”罪,仅仅只关四十天的牢狱就给放出来了。

(引《唐律疏义.斗颂》规定:故意伤人罪,用刀刃或热水等伤人的,判三十天牢狱;伤者有骨折等重大伤害的,判四十天)。

江母出狱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同丈夫和离。江父被她砍怕了,二话没说就在和离书上按了手印。

江母平静的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村子,去了城中赁屋而居。

临走前一把火把自己亲手盖起来的房子烧了个干净,以免她走后,这对狗男女会将房子占为已有。

她有一手双面绣的绝活,靠着这手艺,养活自己绰绰有余。后来还买了一套小房子,预备等儿子退伍回乡后,成亲用。

这一等就等了许多年。好不容易盼到儿子回来了,却是少了一条胳膊。虽然残了,总归还留着命在,江母心里还是欢喜的

甚至张罗着给儿子娶媳妇儿。

没想到好日子才没过多久,江志远会制作天雷弹的事情不知怎么的让狄家知道了。

狄宣深知,西北军出来的都是铮铮铁汉,断不会被利益收买。他又惯是个心狠手辣的,直接让人绑了江母。

这老太太是江志远的软肋,只要将她抓在手里,就不信江志远不听话。

狄宣的打算果然凑效,江志远虽恨极了狄宣,但母亲的性命捏在对方手里,他不得不从。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狄宣做梦也没想到,第一批发货出去的霹雳弹就被百晓门的人直接干进了河底。

而且,就算能顺利送到暹罗,也都是些连炮仗都不如的假货。

机关算尽,最终落得抄家灭族的结果,不知他在黄泉道上会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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