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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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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火撇头,不情不愿。

南廷玉见状也撇头,哼了声,面无表情离开。

沈平沙则心中暗暗纳罕,不懂这条小胖狗怎么能让南廷玉给出“野性难驯,非常人能驾驭”的评价?

他仔细打量火火,见它眼睛似两颗黑玛瑙,幽深通透,因为生气又显得有几分威风。耳朵也早已支棱挺立起来,耳朵尖直冲入天际,瞧着很有气势。

他看着火火,越看越觉得熟悉,忽然想起什么,顿时明白南廷玉先前为什么会对火火有“偏见”,不许郁娘养它。

那时小丫头将火火交给郁娘,他没注意,也没多想,只当是一只普通的土狗罢了。

“郁娘子,你不要怪罪殿下,殿下其实也是在关心你。我刚仔细看了下,才发现火火并非普通的狗。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先前在须薄山遇袭时,那些匪贼手里牵的恶犬?”

郁娘回忆了下,轻轻点头。

她有一点印象,但不多,只记得那个三把手鬼罗刹的尸体边有两只恶犬相伴。

“这火火应当是恶犬的后代,我和殿下当时商讨过,那些恶犬不是普通的土狗,是经过驯化的狼犬。”所以说火火为犬王也不假,等它长大了,要比一般的狗高大威猛,也比一般的狗野性难驯。

心里方这样想,沈平沙下一瞬却看到这野性难驯的狼犬竟然伸出舌头,温顺舔舐郁娘的手背。

郁娘怔愣住没搭理它,它又去蹭郁娘的下巴,哼唧着求关注,哪里还有一点狼犬的凶猛风范?

郁娘缓过神,惊叹道:“原来火火这么厉害啊。”

沈平沙:“……”重点是这个吗?

“难怪火火长得这么俊,这么聪明,这么勇敢,这么……”

沈平沙:“……”

·

这个小插曲过后,行军路程一路顺畅。

如此六七日后,军营回到乾朝的都城,金宛。

金宛如今是郁娘来过最北方最远的地方,这里的一切都对她有着十足的吸引力。

自入城后,她便偷偷掀开轿帘向外张望。

金宛的官道砖石混铺,能容乘车六轨,远比其他地方宽阔平坦。这么一对比,鸾州城、蓟州城都显得小家子气许多。

管道两侧,八月木芙蓉开得正旺,花蕾满枝,白色的、粉色的、朱红色的花朵,争奇斗妍、吐香喷艳。

适时暖阳初升,霞光披拂,古铜色城门沐浴在千丝万缕的光线之中,铁骑兵浩浩荡荡驶过城门,整齐规划、训练有素行走在中央大道上。

城内万姓胪欢,奔走相告,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耄耋之年的老人都出来夹道欢迎,无人不眉欢眼笑,不欢呼雀跃。

响彻云霄的炮竹声在前方开路,遮掩住马蹄声、车轮声、欢呼声,被这些声音包围住的主角们骑着高大骏马,穿着威严森冷的铠甲,神采飞扬之姿引得姑娘们春心芳动。

无数手绢扔向铁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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