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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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级的干部还好,因为是下面的人隐瞒事情,市里面是真的不知情......

除了市委书记陆汉天在省委常委会上遭到了点名批评外,其他干部并没有受到牵连。

但县、乡镇两级与这件事有关系的干部,几乎全部受到了处分!

“李云鹏同志,你身为南竹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在发现事故发生之后,不仅没有向上级及时汇报,也没有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导致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排除,造成第二次矿难发生!李云鹏同志,你对第二起安全事故负有监管失职的重大过错……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南竹县副县长职务,职级由副处级降至副科级,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白文轩同志,你身为主管出云镇政府工作的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镇长职务,职级由正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秦元同志,你身为协助镇长管理政府工作的常务副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常务副镇长职务,职级由副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徐若曦同志,你身为协助镇长管理政府工作的副镇长………鉴于你的过错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决定撤销你的出云镇副镇长职务,职级由副科级降至普通科员,后续处理请听从组织安排……”

其实李云鹏等人被认定为监管失职,还算幸运。

因为失职处罚较轻。

他们的主要罪名在于隐瞒不报,没有主动想方设法去遮掩事故相关消息的泄露。

而主动想方设法去遮掩事故相关消息泄露的南竹县县长何启鹏、出云镇党委书记蒋烨等人,因为有过致力于给死者家属巨额赔偿,以及给知情人封口费,妄图封锁消息等行为,其过错就不是失职了,而是更严重的渎职!

失职与渎职看似意思很接近,但严重程度却有很大区别!

失职源于不作为,由于行为人应做、能做,而不做,导致情况的失察,谋划的失策,指挥的失机,造成危害性后果。

渎职则是进行某些超出自己职权的行为,因行为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

换句话来说。

失职是,该做的没做。

渎职是,不该做的做了。

虽然都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失职比渎职在法律上的量刑要轻微很多。

因此,李云鹏等人虽然遭受到了处罚,但至少还保住了编制和公职。

但何启鹏和蒋烨等人,不仅被双开,并且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就在出云镇的矿难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时候,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静再次出现在省委书记办公室,向陈昌明和苏辰东两位大佬报告了另一起事件。

“书记,省长,前不久汉东日报的记者采访了湘州市双路县枫叶镇党委书记楚弦,楚弦同志调任该地不久,就举报并处理了违法乱纪的原书记,为当地的老百姓争取到了被关系户非法冒领侵吞的低保、土地征收补偿款和烈士抚恤金!其中村民们自发聚集去镇政府给楚弦同志赠送牌匾和锦旗的场面非常感人,深刻体现了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血肉联系……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范例,可以用来督促我们的干部贯彻实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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