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家中侍弄病花(1 / 2)
木槿“哦”的一声,目光在花大郎和小石头之间跳来跳去,“原来是大哥的肚子在叫呀,我们小石头真了不起,这都被你听出来了,阿姐和娘可是一点儿没听出来。”
“看来大哥是饿了,小石头饿了没有呀?阿姐去给你做好吃的。”木槿笑看着小石头,摸了摸石头的小圆脑袋。
石头欢快地在炕上跳起来,“吃饭了,吃饭了,阿姐要做好吃的了。”银铃儿般的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着。
工具人花大郎又认命的进厨房烧火去,变成了烧火工具人。
天色已经晚了,屋外已经是没有多少亮光,看着家里的菜色,除了肉,还是肉,木槿决定做一个简简单单的盐煎肉。
其实木槿更喜欢回锅肉,火锅肉要把肉先煮好,煮肉费时间,干脆就做一道不费时的盐煎肉算了。
“大哥,天色不早了,幸好娘已经把米饭焖好了,今儿咱们就吃简单一点吧。你去我屋子里拿一块五花肉来,咱们做一个盐煎肉。”看到陶罐里的米饭,木槿就让花大郎去取肉。
上次买的肉,她已经分成一块一块的放好了,也不怕花大郎拿错。
听木槿说吃简单一点,花大郎本来以为今晚就是最简单的稀饭加咸菜,没想到木槿还要做肉,有肉吃,他当然跑得飞快。
一块肉也就半斤的样子,想到自家大哥能吃,木槿又让他取了一块肉。
五花肉切成薄薄的片,家里没有什么调料,随意从院子里拔了两根蒜苗做配菜。
看着锅里已经微微冒烟,木槿把切薄的肉片倒进锅里,滋啦滋啦的声音响起,用木头锅铲不停的铲动,不一会儿,薄薄的肉片就变了微微的卷起,猪油的香气扑鼻而来,这个时候,木槿把切好的蒜苗倒进锅里,再加了一点点盐,炒了几下就出锅了。
虽然没有豆瓣酱、酱油那些调味品,但是肉香和蒜苗的香夹杂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五花肉片色泽金黄泛着油光,蒜苗青青绿绿的,真是让人流口水。
肉一起锅,花大郎把手里的柴一丢,端着菜碗就跑出了厨房,连影儿都看不见。
等木槿进屋的时候,炕桌上饭碗、菜碗、筷子已经摆放得整整齐齐,就等着木槿上桌就可以开动了。
见一家人都忍着口水等着自己,木槿心中微暖,笑着坐在张氏身边,“娘,大哥,咱们开动吧,一闻到香味,才感觉到饿了。”
木槿一声令下,花大郎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烫得他哇哇直叫,却舍不得吐出来,直接吞了下去。
“小妹,这肉味道太好吃了,又香又有嚼劲,肉皮烤上去咯吱咯吱的。”花大郎红着脸说道。
肉太香,一家人都没怎么说话,紧紧地盯着肉舞动着筷子,就怕自己说话少吃了一块。
平时不怎么习惯吃肥肉的木槿,也连续吃了好几块,五花肉可真香呀,自己以前怎么就不喜欢吃呀!
饭菜太香,一不小心就把饭菜吃光光了,张氏煮了两顿的饭,已经见了底,连张氏都吃了两碗饭。
“这……这什么肉太下饭了,木槿呀,下次还是别做这个菜了,要是总吃这个菜,得吃多少米呀。”看着干干净净连一粒米都不剩的陶罐,张氏目瞪口呆。
听到张氏的意见,木槿心想不做盐煎肉,还可以做红烧肉,水煮肉,凉拌肉,等莴笋长出来还有莴笋炒肉,真想看看娘那个时候的神情。
一听自家娘让小妹以后不做这道菜,花大郎急得面红耳赤,“娘,这菜多好吃呀,猪皮脆脆的,肥瘦相间的肉一咬又香又有嚼劲。”
“我都看见了,您吃得筷子都没停一下,平日里都只吃一碗饭,您今天可是吃了两碗呢,您怎么还让小妹不做呢。”
被大儿子揭了底,张氏红着脸,她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棒槌呢。
张氏气恼,瞪着花大郎道:“不就是防你吗?你看看你一顿饭吃六七碗,一个人当全家人吃两顿,跟猪一样,怕你把家吃垮了。”
小石头捂着嘴巴指着花大郎笑,“大猪,大哥是大猪,我也吃的多,那我是小猪吗?”
见小儿子跟着说自己是小猪,张氏更觉得生的两个儿子不怎么聪明,还是女儿聪明。
窗外的雨已经变小淅淅沥沥的,吃完饭,木槿就炒了些盐腌五花肉,浅浅地抹了一层盐,不需要放多久,这几天就要吃的。
花大郎收拾完厨房,还烧了一锅热水洗脚,家里就一个洗脚,还是张氏的陪嫁,这些年一直没被大房顺走,已经是奇迹。
“娘,小妹,你们泡泡脚,解解乏,尤其是小妹今天走了那么远的路,路上还淋了雨。”花大郎端来一盆洗脚水说道。
被人记挂在心里,木槿心里暖暖的,更加坚定要让家过得更好,一家人才能更幸福的生活。
泡过脚,整个身子都暖和了,躺在床上,木槿听着雨落在房顶上滴答滴答的声音,想着明天若是还下雨,上山的计划就泡汤,那就在家帮着大哥把今天买回来的菜种子种下去,想着想着就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已经是天色大亮,屋外果真还下着微微的小雨。
花大郎早早地起了床,郑氏更是已经把早饭的粥煮好了,就等着木槿起床吃早饭。
看到有粥,又有咸菜,木槿不想进厨房炒菜,就偷个懒将就吃一顿。
“娘,咱们吃饭吧,今儿就喝粥就咸菜。”一番洗漱后,肚子已经饿了的木槿招呼道。
看着桌子上的粥,还是加了杂粮的粥,还有一碟黑黢黢的咸菜,花大郎一点胃口也没有。
嘟囔着抱怨道:“怎么就吃咸菜稀饭呀?这怎么能吃得饱?”
见花大郎不想吃,张氏板着脸说:“以前不也吃这些东西。怎么吃得下?现在粥还是稠稠的,你还不珍惜,我看你以后也别吃了。”
以前的日子多艰难呀,才吃两天饱饭,就忘了以前饿肚子的滋味,张氏觉得这就是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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