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也就这格局了(2 / 2)
“我的初步想法是,可以开发一些版权运营项目。”
<div class="contentadv"> 版权运营?
“你是说拍电影电视剧?”
林为民点头,“可以这么理解,但并不局限于这两种媒介。电影、电视剧、广播、漫画、动画……”
“停停停,越说越没边儿!”程早春打断林为民的话,问道:“不对吧,我们出版社只有人家小说的出版权而已。再说了,我们国文社就是个出版社,也没有这方面的资源搞这些东西啊!”
林为民微微一笑,“别的书没有版权,但布老虎丛书的书都有啊!”
程早春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搞的?”
“你不知道的时候呗!”林为民随口道。
程早春心头一堵,这混账,堵塞圣听啊!
“作家们都同意了?还是你背地里搞的?”
“签合同的时候就说了还特地给他们指出来了具体条款。没人在意,大家也都明白很多作品压根就不具备版权价值,更别说是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版权。
而且我们又不是不给钱,合同约定版权运作成功了我们和作家三七分成,我们三,作家七,他们有什么不同意的?”
听他这么说,程早春放下了心。
这话林为民没说完整是扣除了运营成本后的三七分成。
这里面说道可大了去了,林为民倒不是想坑人,主要是大家一起赚钱,国文社出工出力,分成拿的还少,总不能还把运营费用给掏了。
“另外你说没资源搞这件事,合作就行了嘛,最好是能控制几家内容制作公司,这样一来,我们对于内容就有了绝对的把控权。”
程早春的语气带着几分不确信,“我怎么越听越玄乎?”
“玄不玄乎的试试不就知道了吗?”林为民语气笃定道。
“怎么试?”
“我搞了个电视剧剧本,这两年电视剧市场向好,咱们先试水一下电视剧制作。”
说了半天,终于图穷匕见。
程早春道:“说了半天,你在这等着我呢吧?”
“瞧你这话说的,我就那么没有格局?为了拍个破电视剧,我至于吗?我告诉你,搁国外,这叫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
《超人》你知道吧?那就是漫画改编的电影,还有各种衍生品,运作的好了绝对赚钱。
还有迪士尼,迪士尼知道吧?
弄的好了,到时候我们国文社就可以朝传媒集团转型了!”
林为民吹牛不打草稿,老程却被“传媒集团”这四个字给深深吸引住了。
传媒集团!
但凡是干跟传媒沾边儿的行业,谁听见这词儿能扛得住啊!
“不靠谱,太不靠谱了!”
仅存的理智让老程不断摇头。
“试试怕什么!”
“试试也得要钱啊,投个电视剧,少说也得百八十万。去年刚建了印刷厂,今年又是买设备,又是建房子,没钱!”
一提到钱,老程故态萌发。
“你就没有干大事的命!”林为民恨铁不成钢道。
“干大事又没说一定要花钱。”程早春狡辩道,他想了想,可能是觉得心虚,说道:“你要是不花钱可以试一试。”
“没你这么抠的,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我又不是皇帝。只要不花钱,社里的资源随便你用。”
老程同志总算是良心未泯。
“社里的资源有啥用?除了一群编辑和一堆书。100万,就100万,你再给我弄两个人,我先搞个版权运营部出来。
实话跟你说,本来这事我是打算等你退休之后再搞的。
不过跟朋友聊天,我发现现在的时机就不错,早入场可以确立先发优势。”
程早春立刻听明白了林为民的意思,这小子连他退位之后的事都想好了,当真是狼子野心!
“那行吧,就100万。”
“这就对了嘛!”
“先说好,赔了可再没了。”
程早春像个捂紧了钱袋子的地主老财。
“放心吧,赔不了!”林为民拍着胸脯打保票。
“你就那么有自信?”
“市场好啊!现在各地电视台广告费赚的盆满钵满,电视剧还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只要不是拍的太差或者太踩线,跟捡钱差不多。”
程早春闻言放了点心,“那你好好干,干好了,明年给你颁个先进!”
林为民鄙夷的看过去,也就这格局了!
上一章记错了时间,《宰相刘罗锅》是96年播出的,这个时候还没拍呢,不存在投资赚钱的事,上一章涉及到《宰相刘罗锅》的那段内容已经修改,特此更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