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1章(1 / 1)
唐芝宇接上许哲茂的话:“哲茂书记能接受同志们的批评,体现了一个班长的大局意识。既然这样,我们就趁这个机会,给班长提提具体的改进措施吧!”
唐芝宇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在林方政身上停留了几秒。
林方政心头一荡,顿感不妙,要把自己卷进来了。
果不其然,唐芝宇用无比清晰的话,保证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到:“我建议,三天内召开常委会,通过两项决议。第一,修改五人小组会议议事规则。今后,凡是涉及干部任免、干部监督议题,一律由五人小组会议先行酝酿通过才能提交常委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五人小组会由原先只允许书记提议或批准召开,修改为任一成员均可提议召开,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即可。与会人员均拥有一票否决权,在有成员反对的情况下,视为存在分歧,不得强行通过提交常委会!”
这第一点建议刚提出来,许哲茂就再也按捺不住了,猛地把笔摔在桌子上,怒道:“唐芝宇,你是什么意思?要抢班夺权是吗?”
为什么许哲茂会这么激动,因为这个建议就是在限制和剥夺他作为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可谓是每一招都打在了要害上。
逐条分析:
“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就是不允许许哲茂以书记办公会之名,行五人小组会之实。书记办公会是许哲茂主持,与会人员也是他选定的。当他要任免某个干部的时候,除了让其余四人参会外,还可以邀请其他领导共同参会,而书记办公会是不需要投票表决的,基本上可以变成许哲茂的一言堂。因为有五人小组在场,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声称已经经过五人小组共同研究通过。
“任一成员均可提议召开,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即可”则更加精准了。原先五人小组会,一般由书记召开,或者委托副书记召开,其他人原则是没有召开权力的。这么一修改,前半句相当于废话,本来每个成员都可以提议。后半句才是重点,经副书记批准也可以召开。那么唐芝宇也可以直接自行召开五人小组会了。剥夺了许哲茂对五人小组会的绝对控制。
“与会人员均拥有一票否决权”则更猛了。在往常,当许哲茂要任免某位干部时,唐芝宇可能提出反对意见,但组织部长是许哲茂的人,上一任纪委书记也是许哲茂的人,这么一来,无论怎么反对,都可以多数通过。上到常委会后,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都同意了,其他常委也就不会怎么反对了。弄得唐芝宇就像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完全没有话语权。这么一修改,唐芝宇虽然不能保证自己想要任免的人获得通过,但至少可以保证许哲茂无法实现一手遮天了。你再想任免干部,必须做通我的工作才行。
所以许哲茂有这般暴跳如雷的反应,就不意外了。党管一切,最核心的控制便是人事权。而唐芝宇的这一提议,直接釜底抽薪,要弱化许哲茂的人事大权,这能不让他愤怒吗?要是人事权被弱化了,那这个书记的权威就丧失了,被架空也是迟早的事。
唐芝宇似乎早就料到他有如此反应,并不与他争执:“哲茂书记,你先别着急反对。我的建议还没说完呢。第二,规范三重一大讨论程序。提高常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标准,从最初的项目标的或资金支持3000万的标准提高至一个亿。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县长签字同意,才能上会讨论。”
这个提议让林方政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唐芝宇竟然把自己卷了进来。
唐芝宇的意图很明显,进一步弱化许哲茂在财政权上控制力。今后凡是低于一个亿的项目或支持,都不需要常委会讨论了,政府就能研究决定。然后所有上会议题,都必须林方政同意,在财政权上,间接推动了林方政与许哲茂分庭抗礼。
林方政暗道,这不会让许哲茂认为自己也参与其中吧。
果然,许哲茂转头凌厉地盯了林方政一眼,后者则报以迷茫无辜的眼神。
“好哇!好哇!”许哲茂几乎是咬牙切齿了,“还说你不是抢班夺权,恨不得我下台,这个书记让你来当吧。”
“哲茂书记这话说的,我是朗新人,怎么能当书记呢。”唐芝宇讥笑了一句,“你也别先急着反对,刚刚同志们的意见你也听了。这可不是我一个人意思。我一向是非常尊重集体决策的,所以我的建议是否可行,咱们召开常委会讨论表决一下就知道了。”
“我不同意!常委会的召开由我决定,你有什么权力召开!”许哲茂厉声斥问。
唐芝宇无奈的摇了摇头:“哲茂书记,这就是你不讲道理了。党内民主你是一点都不在乎了,这么多同志的意见你是一点听不进去啊。也是,这些年来,你霸道惯了,但凡有半句反对你的声音,轻则调离,重则乌纱帽不保!没关系,如果你硬要拒绝召开常委会的话,我们只能联名上报市委纠正你的错误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