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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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组织部各位领导也会在这里面掺杂一些私货,只要不违反原则,便会想办法在名单里加人。

初步名单会很长,有可能会达到空缺职位的三倍都不止。名单到了组织部长这里,就是很关键的运作环节了。如果哪位常委有一定要推荐上的人,这一步也会开始找组织部长或县委书记做工作了。确保不被剔出去。

组织部长初步筛选过后的名单,便会再度发送五人小组征求意见。到这一步,又会发生变化。五人小组的意见是很重要的,在各路神仙、关系户的干预下,他们便会往名单里加人,此时名单又会变长起来。已经在里面的可能会被踢出来,不在里面的又会加进去。

其余四个人意见征求完后,组织部就会又形成一份新的名单送县委书记。一般来说,组织部长是会揣摩书记意图的,该进的人不出意外就在里面了。即便有什么差池,书记大笔一挥,一切尘埃落定。

到了这一步,名单全部确定!接下来便是单纯走流程了,五人小组碰个头确定下来。组织部按规定走流程开始考核名单内的干部。接着上常委会研究,流程走完,公示,发文。这一次的干部调整就算结束了。

当然,官场上从来没有十拿九稳的事。即便是到了常委会,也可能会起变化。比方说某个干部忽然找了上层重要人物的关系,在巨大能量的干预下,常委会上,又可能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更别说公示环节还有各路举报等等幺蛾子事件了。

只有真正下文那天,被提拔的干部才算真正上岸。

从上面的程序便可以看出,从始至终,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一把手书记。只有他点头了,你才算是胜券在握。其他常委即便要发挥作用,也要书记点头才行。至于其他非常委班子的县级领导,连正当的征求意见都不会有。比如说分管的普通副县长,他要提拔一个干部,还得提前去找书记专题汇报,请书记斟酌考虑。不这样的话,全流程根本没有他插嘴的机会。

所以,可以知道,林方政能从许哲茂那里分得权力,并且把“政府口领导干部任免应当先行征得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的话白纸黑字写入五人小组议事规则,是多么不容易,可以说是开历史先河了。

既然书记是决定力量,便会自然的引发权力膨胀。在实际程序中,有些书记是不会遵守这些程序的,许哲茂便是这类。其他领导不主动请他帮忙,他从来是一言堂。想调整哪个干部,给组织部使个眼色,马上就开五人小组会了。也就是说,所有的民主环节,都是落实他意图的程序而已,并不发挥实质作用。

所以为什么县委班子有半数集体批判许哲茂,为什么县里那么多领导干部对许哲茂不满,因为他的作风确实太霸道了。让其他人一点好处都分不到,人家不恨你才怪了。

也是因为这样的作风,在同意林方政的意见后,许哲茂照样是直接开五人小组会,没有想过其他分管常委的意见。

林方政也不去纠正他,谁让他是县委书记呢,而且只要能达成自己的目的就行,暂时也不去管那些个民主程序了。

但祁邵把名单发给众人后,林方政也傻了眼。

除了自己提议动的那几个人之外,有一个自己从未提及的人事任免也掺杂在内,还赫然排在第一位。

那便是司法局长的拟推荐人选。

祁邵做了汇报:“这里面一共涉及五项任免。第一个是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原局长因涉嫌违法,已经由县人Da常委会免去其局长职务,建议由现任政法委副书记毕壮同志担任局党组书记、提名局长人选。第二个是建议免去陈建的斗篷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建议由政府办副主任翟远同志担任,并提名镇长候选人。第三个是建议免去现任斗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满长安职务,任命其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第四个是任命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房文赋同志为政府办副主任。第五个是任命城关镇党政办主任栗方方同志为斗篷镇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具体干部的履历情况已经在材料里,大家讨论一下。”

看到斗篷镇镇长的人选,唐芝宇更加印证了自己的猜测,这场五人小组会议纯粹就是为林方政开的。新任命的职务也全都是政府口,许哲茂照张全准了,必然是两人做了台下交易。更让他感到恐惧的,许哲茂已经开始偷塔了,从他的政法委把毕壮拉过去了。

但林方政却眉头紧锁,内心有上当了的感觉。

因为,司法局长的任命,他毫不知情,完全是许哲茂擅自为之!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许哲茂公然违反五人小组议事规则,在没有跟自己商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了司法局长的人选!这是对制度的违背,更是对两人之间约定的背弃!

权力的角逐和分配,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许哲茂又怎会忍气吞声,任由林方政将自己的权力削弱呢。

斗争,从古至今,都是曲折往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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