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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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沐风有了想法:自己不能做光杆司令,先组建村委班子再说!

按照村民自治原则,梧桐县的规定,是3000人以下的村庄,最多设置五个村委干部;支书、主任的工资是600元,委员则是300元。

林沐风明白,三界村三姓,互不相让,五个是不行,至少是六个才能平息纷争。

镇长王明山死活不同意:“沐风同志,镇财政也是吃饭财政,一个萝卜一个坑,你给我多出一个人的预算,我找谁要钱?”

林沐风碰了个钉子,只好作罢。

随即让三个家族,公推自己的族人,党员优先。

各自选出了两个人,一共是六人,镇上按照五人做工资预算,也有2100元;每人先按照300元发工资,也说的过去。

自己是支书主任一肩挑,是县里财政发工资,可以不在村里发工资,每月支出1500元,还剩下600元,作为村委办公经费,也能凑合。

林沐风开始给六个村委干部分工,产生了巨大分歧。

赵钱孙三姓干部,都是一个意思:只管自己族姓村民,外姓管不了。

这倒是实情,但给林沐风的工作,造成了巨大的难题。

总不能一个村,设立三个妇女主任,会计倒是可以一个。

各族姓的村干部,只管自己族姓的村民,今后的工作怎么开展?

林沐风刚来,在村里没有什么威信,根本说服不了,只好先这样。

三界村第一次村委会召开,林沐风提出了要求。

“我既然是来扶贫的,就要做出点成绩出来,大家先说说吧,怎么发展?没有好想法,说说困难也行!”

赵孟三比较开朗,新提出了建议:“要想富先修路,我觉得最先解决的就是三界村的道路问题!”

钱思光意见不同:“林支书,我觉得,应该先解决三界村的水源问题,咱们村里原来属于三个县,土地不缺,您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七成的撂荒,村里的年轻人,大都是出去打工,种粮食根本不够吃,别说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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