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0章(1 / 1)

加入书签

何从海回答道,“修路是当时县里的国有公司凤池投资实施的,在实施的时候也查过,到我们国土局查过,那块地是无主的,找不到土地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那就是国家的,也就是说,不需要补偿给谁。所以凤池投资开始修路,后来钟老板跳出来说是他的,凤池投资以没有事实根据为理由,不理会钟老板,说如果钟老板敢叫人来阻挠施工,那就让公安局拿人。”

林肃现在听到了一个完整版的故事,对,从政策角度上来讲,新的地块达龙面粉厂确实是没办过手续的,凤池投资如果补偿给钟老板,那才有问题。

林肃问道,“国土局当时是什么意见,新的地块没手续,但是之前换地的行为,国土局是可以陈述的。”

“林局,换地这事情,也是后来我们才知道的,换地的协议是钟老板老婆和五凤街道签的,我们国土局可不会认可这种换地的行为,换地没政策依据,就算真要换,那也得由县政府来签这个协议,一个街道乡镇签的东西,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一个民事合同。”

何从海把理由讲了出来,国土局还真管不了这件事情。

林肃反问道,“何局,那依你的意思,这件事情,也就是钟老板和五凤街道的民事行为,换地协议是民事合同,不是行政合同,我们可以不理会,让他去告五凤街道,是吧。”

林肃按何从海的理解,把这观点讲了出来。

何从海点了点头,“是的,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

“还是的?何局,我们不能主动推卸责任,我们一定要有担当!”

林肃一下子生气了,地本就是钟老板的,无论什么原因,在没有赔偿的情况下,钟老板是受害者,还让钟老板自己去打官司,这简直就是政府的不作为!

林肃继续说道,“行,既然你说五凤街道的换地协议是无效的,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他们没资格签这样的协议,我们国土局也不认可,那好,我问你,原本达龙面粉厂的地,国土局为什么要对外卖,为什么会卖给芙蓉房地产公司!”

何从海解释道,“钟老板的老婆申请主动注销土地证,当时也没附和五凤街道签订的换地协议,就是申请注销,那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所以说,也不能怨我们,当时谁都不知情。”

林肃冷冷一笑,“何局,虽然你这人有些固执,但还是得合理合法吧,人家主动申请注销,人家是傻子吗,没原因就注销了?当然,我不是怪你,也许那几年也不是你经手这事情,但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问题。好了,整件事情我已经清楚了,你还有补充吗?”

“没补充了,情况就是这样。”何从海说道。

“那好,我的意见是赔偿,你拟个方案吧,我不管是否认可那个互地协议,就这个问题,你来找突破口,我们以什么样的名义进行赔偿,给你一周时间弄材料,没问题吧。”

林肃提出了要求,只要是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其实都不算问题。

“好吧,我立马安排科室收集资料,尽量详实一些,也方便我们作出判断,谁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不能让群众少拿一分,但也不能让群众拿双份,要是中途哪级政府或是部门又赔过他钱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