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送他千里,遇的是你(1 / 2)
好吧,偶终于把南宫瑾弄走了,(好吧,其实我也不讨厌他的。。。)
嘿嘿~~~
走出邦子监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街上所有的灯都亮了,灯火通透,像白日又多了几分妖娆。我一声不响的跟在南宫瑾身后,看灯影落在他初长成的身子板上,蓦然的,我无比哀伤。
我和他在前世就已经相识,因果轮回,让我们再世为人,而缘分让我们再次相遇,最后让我记得他,他不记得我的是什么,命运吗?好吧,我且把它说成是命运。
可笑的命运让我成了南城的贫女,又是可笑的命运让我成了他的书童,最后还是可笑的命运带他离开,留下我替他承受那无边无际的穷困潦倒。
人山人海中南宫瑾回过头来,看着道路两旁的街灯道:“看,夜景多美?”
街灯阑珊里他白衣黑发,眼神清澈得如最初相遇之时。此情此景,我不由心念一动,浅浅吟诵道:“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跟着我念了一遍,好像想到了什么,他只是定定的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
我以为他记起了前世的事情了,所以我试探的问:“你想起什么了?”
“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是你吗?”他眼中总有一种不同于一般少年的风流,看着他眼里渐渐升华起来的暧昧,我忽然觉得全身都发起抖来。可是他还没完没了了,“其实你满漂亮的。”
搓着手臂上的鸡皮,我恶心道:“酸不酸?”
他不以为然的耸耸肩,“明天就要走了,也许这辈子也不会再回来。”
我心里的隐痛被他那样淡漠的说了出来,我站在原地看他。
“再也不用听你叽叽喳喳的数落我,再也不用付工钱给你,真好!”他眼光闪烁着,那样愉悦,那样兴奋,那样心想事成。
轻轻的迈开步子,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我抬起头看他。“真好,我也觉得,终于不要再作你这个讨厌鬼的书童了。”
也许是错觉,那一刻我分明的看见他眼里的光辉暗淡了。
“我就说不用带你这个臭丫头,父亲还不信。”他讥讽的瞥着我,说完这句头也不回的走了。
什么东西,你根本就是个穷小子!我冲他的背影龇牙咧嘴的做完鬼脸,我转身就走,我的工作结束了,是该回南城了。
反正是些不相干的人,走了就走了吧。我这样和自己说。
第二天一大早,南宫瑾的护卫阿九来到我家,给了我整整一大箱黄金,还有布料首饰什么的一大堆。
云娘脸色惨白的看着这些东西,进屋后就再也没出来。
几个月的工钱呵,我的第一桶金!只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开心,难道我天生犯贱,非要为人家作下人才舒服?
“云姑娘,告辞,保重!”
阿九礼貌的像我鞠躬道别,我愣愣的点头,隐约听到他说什么,直到哒哒的马蹄声远去,我才回过神来。
南宫家的人要回墨国了,我的父亲、母亲,还有和我从二十一世纪轮回到这里的南宫瑾都要走了!
我飞快的冲出家门,跟着马蹄踏过的痕迹一路奔跑。
我披散着头发边哭边跑,像疯了一样。
我终究还是心有不甘的。
我和南宫瑾的境遇,就好比是一个好朋友陪我去相亲,男方看上了南宫瑾要和他结婚。却幸福的问我,“你可以做她的伴娘吗?”
多么尴尬的事情,如果还有一点点自尊的话,我是不会同意的。
我想我多半是疯了,鞋子不知道在哪里掉了一只,光着脚丫在西城外的驿道上奔跑。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只知道脚板裂开了一样的疼。
不知道撞到了什么,我一下子就摔倒了,身子猛然倒在地上,我再也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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