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木舞外篇【四】(1 / 2)
十
我被主上救了回去,住在月光堡里。
我也终于见到了藏在面具后的那张脸,那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居然是一个如斯美丽的女子。美得让人惊叹,可是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做的只是活下去。
八年我成功的完成了一个小杀手到一个顶级武器的蜕变,我学会了无声无息的杀人,对方甚至还没看清我是谁,我便可以轻松的割下他的脑袋。
主人赐了我名号——木舞。在那个群体里,名号和代号完全是两码事,而我终于摆脱了叫小七的代号。
我杀人的标志是血珠——被江湖人称为招魂珠的珍珠。血珠既现,魂落九殿。我一次也没有失手过。
弘大十年,我先后四次潜入墨国峰也城。峰也城,几年不见,满目疮痍。这里带给我的东西太多了,我在这里长大,在这里家破人亡,在这里尝到了人情冷暖,也是在这里我最心爱的妹妹死去了。
我杀了那个羞辱害死枯颜的畜生的一家,连同他们最小的女儿也一并处理了,我恨他们,我没死,我便要他们统统给枯颜陪葬。
灭门案做得静悄悄的,也许是为了粉饰太平,那狗皇帝居然将那个曾经的富贵家族付之一炬,对外称,染恶疾,一夜之间一门暴毙,为防传染,烧之。
我在屋顶上笑得冷淡,等着吧,狗皇帝,我就要来了。
花了几日时间我终于潜进了皇宫,在三四五七四位皇**里放了四颗血珠。
这是皇帝最爱的四个皇子,那一年我抱着枯颜在宫门外哭得半死不活,他却没有看我们一眼,既然他忍心看我家破人亡,那么我也要让他尝一下这滋味。
我喜欢杀人带给我的快感,我喜欢看着自己的剑刺进人胸膛,血溅在自己脸上的感觉。枯颜小时候喜欢热闹,这世界这么多人,我唯一的愿望便是要他们统统下去陪枯颜。
只是偶尔月华照进我黑漆漆窗口的时候我会想起那一剪白衣,心中情绪翻涌,我便会挥剑在沙地里乱砍一阵。
主上说我的心乱了,这样不好。
主上终于给了我一个新任务,这一次不是杀人,是骗人。
像我这样的人什么没做过,什么不敢做,我想着我定会将那个人耍得团团转。那一天颠簸的马车里我终于看见了我要骗得对象。
碧色的眼睛,精巧细致的五官,言谈之间少有的灵气,我晃了晃神,硬生生的将那句“枯颜”咽下肚子,这个人该是小公主,是主上的女儿。
她像枯颜一样拉我的手,对我笑,轻灵的声音说着那样亲和的话语。“小七,我不要奴婢,你可以做你自己喜欢的事情。”
心口不知怎么的就一暖,我紧紧抓着她的手,一时间舍不得放开。
她的手那样暖,唔得我浑身一颤。曾几何时,枯颜也是这样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木舞不要怕。
我不怕,只是心里忽的就退缩了,我要骗她,我竟是来骗她的!
十一
在墨国的日子,我一个十八岁的人竟装得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子一般,很多时候我自己也分不清那是演戏还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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