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番外一(1 / 2)
大宋元徽六年冬,徐州多风雪。
江南儿郎惯了水软风轻,自然是受不住这连绵的苦寒的。
可奚玦不同。他不是金陵城里沉湎于日日旖旎的孱弱公子。他是渝雍军的都督,他也曾军旅西北多年,尸山血海、苦寒艰难……什么样的磋磨他没有领教过呢?
不过,饶是如此,他依旧觉得这个冬天,未免太冷了些。几场冬雪,竟能弄乱了他的心神。
真是可笑。整整七年,他以为他的心已经冷了、硬了。可没想到……
奚玦无奈地发现,不过离开月余,他就已经在想念那个他曾经深深地痛恨过的——建康城了。
可恨建康城的风太软暖妩媚,轻而易举就击碎了他筑了七年的心墙。
简直溃不成军。
只有奚玦自己心里明白,世人眼中不可一世的雍王,压根是逃到这江北寿春来的。
她有了身孕,他是真的高兴,也是真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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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行在的重重院落,屋宇檐牙都披上了白蒙蒙的一层素衣。不过是小半年没人住,这里的行宫竟萧索荒凉得不成个样子了。
许是看守行在的宫人乐得偷懒,各处屋脚庭苑都生了几寸深的杂草。唯独西北角的那一处污腻腻的院子里,光秃秃的倒是干净。
屋后排水的闸口下,结着一溜儿冰溜子,霜白里隐约还腻着三分红不红、黑不黑的污腻。
这闸口通向的,正是寿春行在的地牢——
又是一个走不出活人的地方。
霜白的院子里,立着个孤零零的身影。那人一身黛色的长衣镶着华丽的金丝滚边,腰间缀着的宝剑更是世间少有……
可他仍是愁眉深锁,苦意从眼底翻涌出,直蔓延到眉头,竟衬得右颊上的那块疤也失了三分戾气——倒显得滑稽可笑。
什么大都督大司马,权倾朝野的九锡王爷……奚玦只觉得自己活得像个鬼。
还是个孤魂野鬼。
忽地一声响,惊扰了他的神思。他转头一瞧,原来是院墙边的那株老树,枯枝经不住雪侵风打,喀啦一声——断了。
枯枝打落的地方,是个土包。准确的说,是个没名的坟冢。去岁夏天,就是奚玦亲手把那个人埋在这里的。
那个人,就是这寿春行宫的前主人。
庐江卢氏的大公子,从前也是一个弹指就能震动江北数州的人物。最终却也不过变成了任由狱卒从地牢里拖拽出来的一摊烂肉。
当时,奚玦就站在眼下所站的这个地方,看着那几个卒子把卢泫的尸体从地牢出口拖了出来。地牢口有一道门槛,尸体沉重在坎儿上一卡,其中一个卒子还很是没有好气地踹了一脚。
那时,奚玦心里也曾闪过一丝的得意:到底还是他赢了。可是下一刻,他心中的雀跃却又熄灭了——
他看到卢泫的手中犹紧紧地握着那个鎏金小瓶。
奚玦当然知道这鎏金小瓶的来处。
那个全金陵城最明艳的女子,她口口声声说她恨透了卢泫,可到底,她还是来送了他一程。
她抢在行刑之前送了卢泫鸩酒,全了他最后的体面……
爱也罢,恨也罢,她到底还是把他放在心里了。
奚玦忽然发现,自己竟有些羡慕卢泫——真是疯了。
从建康到寿春,他倒是和安眠在这土包儿里的卢大公子殊途同归了,也不知道,若真到了临了那一日,她会不会也能够记挂着他三分呢?
奚玦拍了拍坟冢上的薄霜,嘴角浮起了一丝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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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玦领军北上的时候,正是隆冬岁末。
什么周人扰境,不过是个借口。
大军开拔,离开建康时,奚玦曾扬鞭立誓:
不将我大宋边境北推八百里,玦便不复南渡长江。
一言既出,左右都愕然:自刘宋建业江东,江北之地,细数起来,十年中竟有八年是不保的。至于占领囫囵个儿的徐、青二州——那更是从未有过。
他们面上不敢言语,心里却都在嘀咕:大都督这是疯了吗?
可没想到,兵马苦战,他竟硬生生做到了。
刘宋基业传六世,头一遭将边境推到了滑台、荥阳,直指潼关。从前镇边的寿春大营,如今俨然成了一个寻常的域内府城。
这一战,震动南北。北地就连乡野小民都知道:渝雍兵马至,千军万马毕。
是的,人人闻之悚然的,是他奚玦的渝雍铁骑,不是宋兵,更不是刘宋那个只知道吟诗作曲的孱弱皇帝。
这一点,升斗小民都看得明白,更何况是从渝州、雍州就跟着他,一路出生入死的麾下军将们呢?
大都督功高至此,已是赏无可赏。建康城里乾仪殿上的那个位子——本就该能者居之。
他们自然都觉得,这皇位该改姓奚了。
岂不闻,天予不取,必反受其咎么?
可他们想归想,却谁也不敢妄动。
军将们个个都记得清楚,去岁初秋,奚玦一回建康,就重重地斥责了当日擅做主张、替他请九赐的几个副将。
如今大都督再建奇功,他们也只敢欢欣鼓舞,谁也不敢再动为主子黄袍加身的念头。
可他们背地里都大为纳罕:大都督天纵奇才,一身是胆,当年便敢孤身入敌营,如今沙场翻腾久了,怎么胆气却不及当年了呢?何以竟不敢迈出这最后一步?
他们的各种心思,奚玦看得清楚,却也不屑于解释。
他知道,渝雍军中,多的是野心勃勃的虎狼,可他自信压得住他们。
天下。
这两个字——真好听。他也不是没想过。
可后来,他改主意了。
到底还是,英雄气短。
百年之后,后世修史,会怎么记他这一笔呢?史官研磨执笔间,大概会摇摇头,然后给他落一个“优柔寡决,终难成事”的评价吧。
他于帐中,挑灯看剑,望着剑上血气,想着生前身后名,不禁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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