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阿娆害喜?(1 / 2)
洪宝德一懵:“……”张着嘴巴愣了很久,她失笑,“景姒,我装云淡风轻潇洒不羁装了这么多年,你要不要一句话给我戳破啊!”
萧景姒道:“秦臻有个很丑的荷包,是你绣的吧,秦臻眼拙没看出来,我倒是仔细认了一下,是一对鸳鸯。”
那是她十三岁情窦初开时,脑袋一热绣的,她母亲去世得早,没有人教过她女红,那一对鸳鸯绣得确实不是很像鸳鸯,她特意挑了秦臻的生日才送出去。
景姒竟认出来了那是鸳鸯?!说实话,她自己都没认出来啊。
洪宝德哭笑不得:“你竟这么早就知道了?”
“你不点破,我也只好装不知道。”
点破?秦臻那一根筋认死理的性子,她哪里敢点破,
洪宝德只好苦笑了:“谁年轻的时候不干几件骚包的蠢事,不堪回首啊。”抬手,佯作头疼地揉了揉眉心,眼底眸色却是真真实实的荒芜了一片。
她啊,在强装自若。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萧景姒抬眸看她,并非玩笑,“是不是非秦臻不可?”
嘴角的笑凝住了,她抬头,也不知看着何处,眼神突然有些缥缈:“不是。”沉默地低下了头,顿了很久,“只是自他之后,连我愿意将就的人都没有出现。”她笑,有些苦涩。
不是没有出现,是退而求其次,再退而求其次,也还是与心里那人相距甚远,世上哪里会有第二个秦臻,即便寻寻觅觅也不曾有相似之人。
萧景姒沉默,不知如何是好。
她笑,摊摊手,似玩笑般:“我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进。”
萧景姒想了想:“若是无路可进,那争出一条路来,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头破血流而已。”
洪宝德只是苦笑,久久不言。
秦臻不仅是她至爱之人,亦是至亲之人,就如同秦臻大抵这辈子都不会让景姒知道,他的眼里藏了深情,她亦然不会、也不敢捅破这层纸。
不是怕头破血流,而是怕形同陌路,怕相对无言时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
宝德想,景姒对情爱风月之事迟钝至此,大抵是学了秦臻的一根筋,除了对喜欢的人一头扎进去,旁的情人眼,视而不见,见而不解。
所以,景姒不会知道,秦臻也不会知道,那些被掩埋在深处的心事,那些小心翼翼藏着,却依旧生根发芽的情愫。
只是,她怎么如此心疼,如此不甘呢……
从钦南王府出来后,洪宝德去了安远将军府,她不知道她为何要去,鬼使神差一样地,莫名其妙就又到了秦臻的家门。
那时,下了大雨,她跌跌撞撞,一身水渍地站在了秦臻面前。
秦臻似乎有些恼,拉了她进屋,斥责她:“下这么大雨,你怎不撑伞。”
洪宝德笑,笑得跟一个傻子一样。
秦臻却气,气得板着脸,递给了她一块干燥的布帛,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这么大的人还跑去淋雨,真是胡闹。”
她继续胡闹地盯着他笑,眼睛红红的,也在笑。
秦臻拿她没办法,又把布帛抢过去,给她擦脸,擦发梢的水滴,还边念叨她:“衣服都湿了,你去屋里换,让章周取我的衣物给你。”
若是,若是那壶合欢酒没有让他忘记,是不是,他们就不会是这个样子?那会是什么样子?
她愣愣的,没有听见秦臻的话,只是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唇,突然便脱口而出:“秦臻,我是你的谁?”
秦臻的手便那样僵住了,两人都猝不及防。
说完,她就后悔了,然后低下头,尽可能像玩笑一般,问他:“是女儿?妹妹?还是侄女?”
她太小就遇见了秦臻,相遇那时候,他是景姒的舅舅,她是家道中落的孤女,然后便理所当然地,他成了长辈,而她,成了被拉扯长大的晚辈。
真是怪圈呢。
秦臻很久都没有回答,眼神复杂,眉头深锁。
他每次疑惑不解时,便是这种神色,看吧,她比他还要了解他自己。洪宝德笑着,似真似假,说:“秦臻,我已经长大了。”
她小心翼翼地试探……
秦臻手里的布帛突然就掉地了,抚在她肩上的手缓缓松开了,然后退开几步的距离,说:“以后我会注意。”
男女授受不亲,他意识里有一晃而过的念头。
她,景姒,秦臻及笄前都曾睡过一个榻,确实,他对她,从来没有男女之防,可方才,好像突然就有了距离,陌生得让她心都颤了一下。
秦臻啊,你还是这么不会粉饰太平。
洪宝德笑笑,蹲下将地上的布帛捡起来,将湿了的头发打散,乱七八糟地遮住了脸,然后用布帛胡乱地擦着,随意的口吻:“忠平伯魏峥向我提亲了,你说我要不要答应?”小心翼翼,再小心翼翼,她怕露出一丝破绽,若是他摇头,只要他摇头……
秦臻狐疑了片刻,点头,道:“答应也好。”他说,“你不能一直一个人,魏峥很好。”
她突然无声地笑了一声,垂下的眼,昏昏暗暗。
看来,为了她的‘良人’,秦臻应该没少费心。
再过两个月,她便十八了,在大凉也是老姑娘了,回头想想,似乎她一直都是一个人,偌大的左相府,前来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她,还是一个人。
转过身去,洪宝德说:“很晚了,我回相府了。”
“我送你。”
“不用了。”背着身,洪宝德回过头,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与脸,“秦臻,你不要一直陪我走,等以后我必须要一个人走的时候,会很难习惯。”
秦臻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洪宝德摆摆手:“我走了。”
踏出了安远将军府的门槛,她才扒开那雨湿的发,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然后泪流满面。
她终于清醒了,原来,他们之间有条越不过去的鸿沟,叫至亲,没有血缘维系的至亲,弥足珍贵,却如履薄冰。
“呵呵。”
洪宝德抬头,笑了笑,将手里的伞放在将军府门口的石狮子旁,然后走进了雨里,明明炎夏的,为何雨还是这样冷。
她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情,一些远久的记忆,来势汹汹地占据了她的整个大脑。
八岁时,她家破人亡,第一次被景姒牵着进了卫平侯府,景姒说,以后她也是卫平侯的一员,是他们的家人,这个他们,便包括一个人,那老气横秋的个小小少年。
景姒介绍说:“这是我舅舅,秦臻。”
她纠结了很久是喊舅舅,还是秦臻,最后:“秦臻,我是洪宝德,你可以唤我宝德,或者喊我宝宝,我爹就是这么喊我的。”
当然,秦臻从来不会喊宝宝,他说会酸掉牙。
当然,她也从来不喊舅舅,毕竟,他与她相差无几。
十岁时,她非要学着景姒一样练剑骑马,剑被她甩了出去,碰到了旁边的铁架被反弹了回来,她以为她要没命了,是秦臻推开了她,被她甩出去的剑砍到了手臂。
那个年少老成的少年又开始念叨了:“你没有天赋,还是不要练了,下次可没有这么幸运了。”
然后,秦臻就晕倒了。
当时她吓得差点没晕倒。
所幸,秦臻当天就醒了,醒来第一句话是:“侯爷问起来,便说是我自己伤的。”
她哭着点头,然后任劳任怨地给秦臻做牛做马,以示报答,从此,弃武从文。
原来啊,他都知道,知道她寄人篱下小心翼翼的心思,所以,给她当替罪羊。
十三岁时,她绣了一个很丑的荷包,是一对鸳鸯,不过看起来连一对鸭子都不如,所以她才敢大大方方地送给他,还挑了秦臻生辰那一天。
“生辰快乐,这是礼物。”她把荷包扔给秦臻。
“这般丑,你让我如何戴出去。”秦臻有点嫌弃,不过还是收下,小心地放在了一边。
她乐呵呵地笑:“我又不是绣给你戴的,是给你珍藏的。”
那个荷包,秦臻一直留到了现在,每次都说丑,却还是会珍藏在匣子里。
十四岁时,她为家族平反,初入官场。
秦臻是反对的:“为什么要当官?”
她有理由:“只有位高权重,才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至爱至亲的人。”
“我是将军,你与景姒,我会保护。”
她还是一意孤行地入仕了,正因为他是将军,她才不能让他一人周旋在官场,她当时还天真地想,一文一武天生一对。
十五岁时,秦臻在仓平遭奸人构陷,她以钦差的身份一人独自去了边关,为他平反。
秦臻又气又恼,还是拿她没办法,叹了句:“我家宝德终于长大了。”
她最不喜欢秦臻用这种慈爱的眼神看她了。
她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那你还摸我的头。”
卫平侯死时,秦臻在灵堂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待景姒不在时,他哭了,抓着她的手说:“宝德,我父亲没了。”
秦臻从来不在景姒面前哭,因为他怕景姒会更难过。
她就陪他一起哭:“你还有我与景姒。”
那时候她便决定了,要一辈子都陪着秦臻,陪他老,陪他死,就算他将她当女儿、当侄女,她也会一直孝顺他。
回忆起来,突然才发现,原来她十几年的回忆,全部是秦臻……
身子一晃,洪宝德突然走不动了,沉甸甸的脚抬不起来,身子一软,便坐在了地上,还好老天眷顾,雨够大,她可以放肆地没出息。
一把油纸伞落在了洪宝德上方,她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缎面的靴子,
洪宝德抬头,扯嘴一笑:“真巧。”
这不是前几天刚去她府上提亲的靖西忠平伯魏峥嘛,真是哪里有雷,哪里就滚滚,巧得很啊。
魏峥生得还算板正俊郎,皮肤很黝黑,一双丹凤眼有些杏色,五官拆开来看,都不算精致,组合在一起却是出奇的顺眼,就是不太爱笑,是典型的武将,总是很冷峻,给人拒之千里的冷漠疏离感。
他说:“不巧,我从钦南王府便一直跟着你。”
洪宝德站起来,显得不是那么狼狈:“跟着我做什么?”
魏峥回答说:“不放心你。”
她对他的印象不深刻,只觉得这人过分沉着冷静,好像没有什么能让他喜形于色似的。
洪宝德突然问了句:“你喜欢我吗?”
魏峥毫不犹豫:“嗯。”
洪宝德踉跄了一下,有些摇摇欲坠,魏峥扶着她的手臂,站得不远不近,不失礼也不冒昧。
像秦臻与景姒说的,魏峥很好。只是这么好的人,为何要喜欢她这样的人,她这样穷途末路的人……
抬起头,洪宝德想,她的眼睛一定是肿的,不过没关系,路上黑,看不到,擦掉遮住视线的雨水,或者是泪水。
沉默了好久好久,洪宝德问:“我没有守宫砂,你会不会嫌弃?”
魏峥没有片刻思考,摇头:“不会。”顿了顿,看起来有些手足无措,他急急说,“我早年间在靖西行军时也有过一个女人,只有过一个,不过她死在了沙场。”
他想说,他也不洁吗?
都说魏峥只会打仗,果然,做人不精明,竟这样类比。
洪宝德将那一把全数遮在自己上方的油纸伞推了过去,说:“那我们定亲吧。”
“好。”他丝毫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雨淋得昏了头,只知道,在秦臻府上的时候,她很清醒,清醒地知道,此生,就这样吧。
她会有两个至亲,景姒与秦臻,她会有一个还不错的人当丈夫,普普通通平平庸庸地老去,没有跌宕起伏。
世间多少女子,等了一辈子,也没有等到最初想等的人,也不多她一个,日子得过,就那样吧,总会老,总会死,总要过着、活着。
次日,左相洪宝德与靖西忠平伯魏峥订了亲,婚期将近,众人都赞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
哦,怡亲王府也有喜事,怡亲王府喜得贵子,小名鱼干,大名听说是国师大人给取的,复姓凤楚,单名熠。
日子,太太平平了几天,夏日的雨,来得急,去得也快,又是烈日炎炎。
近日,便又不太平了。
京郊城外的官道上,这阵子频频有宦官家眷与富商巨贾被人打劫,一日,正巧被路过打猎的钦南王撞上了,王爷是武夫,这等着打家劫舍的事,他自然是要管,也自然是要路见不平!
于是乎,钦南王老人家老当益壮,以一敌十啊,不过还是伤了手臂,却也无大碍,可,大名鼎鼎的钦南王竟被贼匪伤了手,说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钦南王那暴脾气忍得了?
当然不能忍!第二日钦南王便带着亲兵去城郊剿匪,可事就怪了,翻遍了城郊外所有的山头,楚家军掘地三尺,竟也没找出贼匪的老窝,那伙人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这事儿,事关钦南王,自然惊动了国师大人。
下了朝之后,萧景姒与秦臻一同去了星月殿议事。
“仅凭十人便能伤了久经沙场的钦南王,定不会是简单的贼匪。”
秦臻的想法,与萧景姒不谋而合。
她点头,说:“我听父亲描述那贼人的身影招式,并不像大凉之人。”问道,“被劫的人呢?”
“我都盘查过了,多是凉都的富庶和一些宦官人家的家眷,也并不伤人性命,只是搜刮钱财,如此,倒与一个月前也海与温平发生的几起抢劫案如出一辙,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亦或,同一组织。”
萧景姒坐下,给秦臻倒了一杯茶,再给自己斟了一杯,锁眉深思:“也海与温平都是最为富饶的城郡,如此看来像是谋财。”
“才一个月时间,被劫的富商宦官便超出了百来户,官府却连对方的据点都没有找到,应该不是普通人所为,也非普通敛财。”
一般来看,大规模有组织地敛财,往往都是辅佐于政乱。
此事,只怕牵连甚广。
萧景姒挑挑眉,倒被勾起了几分兴趣:“我倒好奇,谁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土。”如今,敢公开与她叫板之人,两只手数得过来。
“出城禁令已经下到了各州各郡,除了暗中追查早做防患之外,我们暂且先静观其变,若是居心不良,应该很快便会露出狐狸尾巴。”
萧景姒放下杯子,转头看秦臻:“这件事先放一边,我有正事问你。”
秦臻认真严肃:“何事?”
她想了想,还是问了:“你觉得宝德的与忠平伯的婚事如何?”
秦臻也仔细思考了:“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
难怪宝德送了一个鸳鸯的香囊都他没看出来半分端倪,秦臻对宝德,当真没有半点亲情之外的男女之情,他疼爱她,却不爱她。
似乎对于男女风月之事,她与秦臻,都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萧景姒点到为止,免得弄巧成拙。
晚上,用完晚膳后,萧景姒与楚彧在院子里的树下纳凉,由于洪宝德的事,萧景姒担心她,有些郁郁寡欢,楚彧也不说什么,就陪着她,听她讲儿时的事。
她说:秦臻很疼她,也很疼宝德。
她说:她与宝德都太小,所以不那么小的秦臻便长成了小大人。
她说:秦臻从来不会想自己,所有心思、所有最好的年华都被她与宝德两个拖油瓶占用了。
她说:若是秦臻能与宝德在一起便好了。
傻瓜,秦臻满心满眼早就用在一个人身上了,怎么和洪宝德在一起。楚彧想,她家阿娆就是被秦臻教笨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感情白痴。
又坐了一会儿,楚彧不想她难过,便扯开了话题。
“阿娆。”
“嗯?”
楚彧拉着她坐在树下的石墩上:“温思染与我说了一件事。”
她抬头:“什么?”
“我们大婚那日,他送了一壶合欢酒,可那壶酒不知送去了何处。”
合欢酒?
温伯侯还真是胡闹!这合欢酒是皇家成婚才会用的酒,是用情药酿的,很烈,偏偏与情药不一样的是,醒了便会忘了。
所以,还有个别名,叫春宵露水一相逢。
“若是佳偶,便也促成了一桩美事。”萧景姒笑道。
楚彧抱着她,懒懒地问:“若是怨偶呢?”
萧景姒拂了拂落在楚彧肩头的落叶:“合欢酒醒后便不会记得,若是怨偶,只当是黄粱一梦,醒后一场空。”
楚彧点头,他家阿娆说什么就是什么。
“爷,西陵信报。”
菁华出府建宅有一段日子了,这时辰还来送报,想来便不是小事。
楚彧要抱着萧景姒,懒得伸手:“你念。”
菁华将信笺拆开,是菁云的字迹:“西陵楚帝自缢而亡,国不可一日无君,众臣恭请太子回国,择日登基。”
西陵帝还是死了……
萧景姒回头看楚彧,他沉了眼,不是难过,却有些失落,许久,他问她:“阿娆,你随我一起去西陵?”
萧景姒思量过后,还是摇头:“父亲伤势未愈,我要留下来照看他。”
钦南王年纪大了,萧景姒作为新媳,于情于理都应该留下来照看,菁华觉得没毛病,楚彧就不开心了,说:“可我没人照看。”
“……”又不是三岁小孩,菁华腹诽。
萧景姒失笑,好脾气地哄:“所以,你要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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