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欲望之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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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则痛苦,满足便无聊。

      

        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

      

        ——亚瑟·叔本华

      

        我叫水良,今年二十七岁,无业。哦,准确地说,我有工作,我的工作就是帮他们汪家带孙子。是的,就是孙子,而不是外孙,因为我是入赘的。我的儿子姓汪,不姓水。

      

        我不在意这一点,因为我的儿子会成为汪氏集团的继承人。他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养尊处优,不会承受任何人间疾苦。这就足够了,管他姓什么呢。

      

        当然,如果不是汪家出了大价钱请了专家,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有什么儿子,注定孤独终老。这几年来,我以为我的人生转向了,我有了老婆、孩子,住了别墅,开了跑车。这一切似乎离我很远,但我确确实实地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有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的罪恶就这样被赦免了呢?

      

        世界上有很多人,我相信绝大多数都过着最最平淡的人生。锄地的、跑小生意的、坐办公室的,平淡无奇,三十岁就可以看见七十岁的样子。即便是穿着警服神气的你们,也一样不可能享受到我这样大起大落的人生。

      

        我一直认为,大起大落的人生最过瘾。不论那些东西是不是你的,只要享受过就好了。但现在面对死亡,我才知道,生命比任何东西都宝贵。我真的还想再活下去,哪怕只有十年,哪怕回到以前饥寒贫苦的日子。

      

        不过现在看起来,都是痴人说梦。

      

        这几天在看守所里,我想了很多。我想过,如果不是一年前的犯案,是不是你们就抓不住我呢?不用你们回答我,我自己都知道,用你们的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知道,我被你们抓住,只是时间的问题。

      

        正是因为想了很多,所以才很迷茫。我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后悔,也可以说是内疚,甚至还有很多解脱的情绪掺杂在里面。

      

        我以前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但是在这几年里,我信了。

      

        因为那几个姑娘,天天在我的梦里,索命。

      

        既然是解脱,也就没什么好瞒你们的了。我的故事很简单,我全部告诉你们就是。但我希望自己被执行死刑之前,还可以看一眼汪海润,我的妻子。那个我深爱着的、对所有人任性只对我服服帖帖的妻子,那个给了我锦衣玉食、给了我生命延续的妻子。我说的生命延续,是我的儿子,他就是我生命的延续。

      

        好了,那我们就开始吧。我要剖开我的胸膛,把这个藏在我心底八年的秘密,第一次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我知道,你们所有人都称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我也不否认,我的心里,确实有一半,是恶魔。

      

        二十七年前,我出生于云泰市郊的一个小村落里。我的父母是谁,我不知道。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是在这个亲戚家过几天后,再到另一个亲戚家混几天,居无定所,又或者说,吃了上顿没下顿。

      

        大家都把我看成一个灾星,但是碍于亲戚之间的情面,他们才不得已收留我。只言片语之间,我仿佛能感觉到,我的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双亡了,具体什么原因搞不清楚,但这源头是我。

      

        当然,原来我是不信的,不过现在我信了。

      

        据说,我出生的那一天,我父母抱着我去村里一个很神的算命先生那里,求个名字。我们村里的人似乎很信他,几乎所有孩子的名字都是他取的。可是,到了我这儿,出了点儿状况。

      

        算命先生看过我的八字,说我五行属火,且为恶火,偏偏姓了个水字。水火不容,最终会使得煞气大增。总之,意思就是说我很克身边的人。算命先生还说了,若遇贵人,水淹凶火,可能从良行善;如果水火相冲,必将危害众生。

      

        为了表达对我这个灾星归属的美好祝愿,算命先生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水良。

      

        可惜,我没有遇到贵人。不知道在几岁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那个算命先生的话,似乎应验了。所以,周遭的亲戚视我为灾星,都是不敬且远之。他们互相算着日子,表面上让我轮流寄养在他们家,其实,所有人都对我一样,不是打就是骂,再就是饿。

      

        别说他们的孩子了,即便是学校里的同学,都离我远远的。那些没有离我远远的同学,也就是为了在冷嘲热讽我的时候让我听见,于是我跟他们打架,天天打架。

      

        孤独一直伴随着我。

      

        小的时候,可能对孤独并不害怕。那些日子,只要不被打骂,不挨饿,我就很满足了。到了初中,我三姨家的儿子死了,好像得了一种什么绝症,花完了三姨的所有积蓄,但还是死了。对,你们猜对了,这笔账,又算在了我的头上。因为那个讨厌的弟弟被查出绝症的时候,我恰好在他家寄住。

      

        于是,我这个灾星被“合理”地拒之门外,他们全部断绝了对我的“养育”。为了生计,在好心的村支书的帮助下,我在村委会的一个工厂里找了份勤工俭学的工作,是当保安的。这样,我算是可以养活自己了。他们之所以让我当保安,是因为我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长到一米七八了。

      

        那个时候,除了上学的时间,我都住在村工厂门口的保安室里,既可以赚钱,又不愁没住的地方。

      

        初中的孩子,已经有了爱恋之情,我们班有不少早恋的同学。不过,我没有。倒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没有人敢接近我。从小到大,灾星的帽子给我扣得严严实实的,这份原罪,一直萦绕在我的人生中。我认为自己的外表并不差,但从来没有哪个女生和我多说过一句话。

      

        孤独,让我越来越恐惧。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个朋友都没有。如果一定要说出一个朋友,那就是保安室里的那台VCD机。

      

        在那个时代,有一台VCD是一件挺奢侈的事情。不过我们工厂保安室里还真的有一台,也可能是因为厂长想省去拉有线电视线的麻烦。

      

        所以,我唯一的业余生活,就是去云泰城东的VCD商店租一些片子来看。你懂的,都是那种片子。

      

        因为有这些片子,我体会到了快感。

      

        虽然,我会觉得自己和别的男人有些不一样,但是不管怎么说,有快感终究还是有快感的。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我有病而已,一种叫作逆行射精的病。当然,那个时候我自己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片子上的男人,都可以排出白乎乎的液体,但是我不行。

      

        我不知道这种不正常会有什么不好,但似乎并不会影响我的生活,也不会影响我想得到的快感。所以,我并不在意。

      

        现在想一想,你们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有抓住我,似乎还正是因为这个病。别人的病,会让人的寿命减少;而我的病,让我多活了八年。别人的病治好了,就可以正常活下去;而我的病治好了,生命也就终止了。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怎么说,在那个年代,那个年龄的我,沉迷于此。

      

        其实整个初中时代,我的学习还是不错的。不说云泰的重点高中,一般的高中,我还是可以考得上的。可是,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看片了,哪还有时间去学习呢?初三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初中还没有毕业,我就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考得上普通高中了,于是干脆辍学,专心地做我的保安吧。

      

        随后的三年,我觉得自己过得还是不错的。虽然还是没有人愿意和我交往,虽然我的收入很低,但至少可以吃饱、穿暖。这对经历了风雨飘摇的童年时代的我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

      

        可是好景不长,在我十九岁那年,工厂终于因为偿还不了巨额债务,倒闭了。

      

        这对没有存款、没有住处的我来说,可以说是晴天霹雳。拖欠工资不要紧,厂子里萧条不要紧,只要能给我一个住处,能隔几个月发一次工资,我就还能活得下去。可是,厂子倒闭了,这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了。

      

        卖掉父母房子的钱我已经用完了,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后路可退了,已经没有老本可啃了。

      

        在这个社会里,没有本钱、没有熟人、没有学历、没有本事,我凭什么去找工作?我凭什么活下去?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是我最为艰难的日子。即便是小时候被轮流寄养,也没遭过那样的罪。我来到了云泰市城东,开始了流浪生涯。就和那些大街上的流浪汉没有两样,没有地方睡觉、没有地方洗澡,饿了只能去垃圾堆里寻找一些肮脏的残羹来吃。运气好了,能找一些塑料瓶卖掉,换几个馒头钱。

      

        生理的需求,就更不用说了。没了VCD机,没钱租片子,我根本就获得不了快感。虽然我的心中,有着强烈的欲望,但那又怎么样呢?肚子都吃不饱,还想着那些事?

      

        说出来你们也不会相信,我的第一次作案,是一场意外。

      

        我知道,你们肯定推测我是在女厕所潜伏,等到猎物出现后,对她施暴。你们说得对,也不对,因为林笑笑根本就不是猎物,她是我的女朋友。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什么?我怎么知道林笑笑的名字的?我当然知道!

      

        那天晚上,不是我和林笑笑第一次见面。

      

        我和林笑笑第一次见面,是在云泰十二中的大门口。当时我正在垃圾堆里想办法把里面的几个饮料瓶从狭小的垃圾箱口弄出来。

      

        林笑笑和我年龄相仿,是十二中的学生。她当时恰巧拎着一个盒饭,从外面回学校,看见了我的狼狈模样。

      

        什么冷眼和嘲笑我都已经受惯了,但不习惯的,恰恰就是林笑笑眼中同情的眼神。

      

        她问我,是不是没吃饭?

      

        我点头。

      

        她就把盒饭给了我,然后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完那一盒美味佳肴。一点儿也不夸张,几个月的时间了,我都没有吃过像样的盒饭了。

      

        她又问我,是不是没钱买饭?

      

        我又点头。

      

        她就把口袋里的钱都给了我。我记得很清楚,一百二十一块钱。这足够我好好地吃上十几顿了。

      

        最后她对我说,我的样子不像是个乞丐,有手有脚的,应该去找一份工作。

      

        说完,她就走进了学校。

      

        那一刻,我断定,她喜欢我。

      

        虽然现在想想,也可能是她的怜悯心吧。不过,都不重要了,至少在那个时候,林笑笑是和我说话最多的女性。

      

        对了,我忘记描述一下林笑笑了。她,很美。嗯,很美、很美。

      

        可能是因为吃饱了,自然就会想一些其他的事情了。我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她喜欢我,就应该和我做片子上那些人做的事情。

      

        所以,我连夜翻墙进了十二中,然后在女厕所附近等着她。我知道,学校宿舍里没有厕所,所有的学生都是要到宿舍旁边的公用厕所上厕所的。

      

        第一天,她没来。

      

        第二天,她和同学一起来的。

      

        第三天,她又没来。

      

        ……

      

        我也不知道等了几天,终于有一天,我看见她了。她穿着一件红色丝绸睡衣,把她那完美的身材暴露无遗。还有那一头秀发,简直让我不能把持自己。

      

        等她从厕所里出来,我正在门口等她。她吓了一大跳,准备喊,被我用手捂住了嘴。我说:“别喊,你不认识我了吗?”

      

        她确实不认识我了。因为我从她的眼中,看到的全是惊恐。

      

        这个时候的我,很是失望,似乎也没有了什么欲望。但是当我的手碰到她柔软的胸脯时,我的欲望被重新点燃了。

      

        我看见厕所后面是一片小树林,就把她往树林里拉。她一路上不停地挣扎、想喊叫,可是,她那么瘦弱,又如何是我的对手?

      

        到了树林里,我告诉她:“不要喊,我不会伤害你。”她全身颤抖地点头,于是我就放手了。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林笑笑。我说:“你还记得你给我的一份盒饭吗?”她似乎想了起来,却说:“我帮助了你,你为什么要伤害我?”

      

        我什么时候伤害她了?我根本就没有伤害她好不好!

      

        沮丧至极,我说:“你躺下,我想要你。”她瞪大了眼睛,又想喊叫。幸亏我反应快,在她喊出来之前把她扑倒在了地上。

      

        她不断地挣扎,我费了半天劲也没能脱下她的睡裤。不过到了这个时候,让我放弃是不可能的了。压抑了几个月的欲火,已经把我吞噬了。

      

        为了方便实施,我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儿,把她的脸压在泥里,这样她就喊不出来了,一手去撕扯她的睡裤和内裤。可是这个丫头真的倔强得很,整个过程都在不断地挣扎。

      

        这和片子上的情景真是不一样啊!片子上的女人,都是那么服帖、那么配合、那么享受,为什么你林笑笑就要这样拼死抵抗呢?想到这里,我气不打一处来,可能是用的力气大了,所以在我成功撕掉她的裤子之后,她就不动了。

      

        当时我以为她是放弃抵抗了,但是为了我能好好地爽一把,我顺手从一棵小树旁边拿到一根麻绳,学着片子里的模样,把她的双手捆绑了起来。捆得有些复杂,但我觉得很顺手。

      

        果然,我获得了久违的快感。

      

        不过,在快感来临后不久,我就发现惹了大祸,因为我发现,林笑笑死了。

      

        我没有杀她,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所以我说,这是一场意外。

      

        那些天我特别害怕,夜夜睡不好觉。倒不是因为害怕你们警察抓到我,而是我一闭上眼睛,林笑笑就穿着一身血红的睡衣,披着长发来到我的面前。

      

        我害怕,真的怕极了。

      

        接下来的一年,我就是在这种胆战心惊又饱受饥寒的状态下度过的。

      

        我说过,我的心里,有一半是恶魔,也有一半是好人。我没有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也看过很多武侠片,我的心里也有一颗行侠仗义的心。

      

        比如我遇见了费林。

      

        那个时候,我以为费林就是我命中的贵人,像算命先生说的那样。也许他的出现,可以赦免我的罪行,可以给我一个全新的人生。这,就是我当年的信仰。

      

        遇见费林的时候,是他遇难的时候。

      

        当时,他拎着一箱子钱,被五六个小混混儿围住了。

      

        我知道,那是抢劫。

      

        说好听点儿,叫行侠仗义;说不好听,我当时真的饿得不行了,我想,如果我帮了他,说不定他能给我一笔钱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呢。

      

        于是,我就上前和那五六个小混混儿打了起来。他们有刀,但是伤不了我。我从小就经常挨大人的打,又和同龄人经常打架,我有十足的实战经验,也有强壮的身体。所以,即便我以少敌多,但依旧赢了。尤其是在我夺下一把匕首,并伤了一个小混混儿之后,他们就抱头鼠窜了。

      

        我没猜错,费林不仅给了我一笔钱,而且让我做了他的贴身保镖。倒不是因为费林有钱、阔气,而是因为我这个保镖要得实在不多,一顿饱饭而已。

      

        不管怎么说,我不再是那个浑身臭气的流浪汉了。虽然我住的是车库,但是至少不用日晒雨淋了,至少有地方洗澡了,至少有不错的伙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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