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行动(1 / 2)
回到宾馆睡了一觉。
因为路程不远,不着急赶路,又加上喝了不少的酒,所以第二天我们起来的很晚,都临近晌午了。
陆拂石和冉秋霜特意来送我们。
我顺势就把乐大志给我的玉摆件送给了他们。
冉秋霜一见那东西,就知道价值不菲,坚持不肯接受。倒是陆拂石,微微一笑,让冉秋霜收下了。
“四海离别皆兄弟,此刻黄金不是金。罗兄弟送的东西,是礼物,不是钱财,不分贵贱,收下吧。”
不过,这家伙话锋一转道:“你们的礼物我收下了,那我送你们的东西是不是你们也得收下?”
说完,一转身,冉秋霜让人端着一个托盘过来了,掀开一瞧,竟然是五把短刀。不,准确说,应该是匕首。
这几把匕首都是玉把钢刃,刀刃只有七寸,玉质的刀柄有一点弧度,握在手里,更容易剔骨。
我对兵器了解不多,但也能看得出,这不是现代的工艺品。就冲那能映照人脸的刀刃,还有那通透玲珑的刀柄,也知道此物很是珍贵。
还得是凌云,家大业大,见识最广,脱口便道:“这是关山刀?好东西啊。”
陆拂石点点头道:“在我们关中,最著名的刀就是关山刀了。不过,五十年前,最后一片关山刀的刀匠都已经亡故了。这五把匕首,是我爷爷还活着的时候请人打造的,说起来,也有小百年了,一直收藏在家,尚未沾染血腥,还很洁净,就送给你们了。”
阿芦、凌云他们几个都很喜欢这刀子,不等我答应,就已经各自选了一把。
大头看着我,还在等我的口风,见我点了点头,这才把刀子都接了过去。一把递给了季峰,一把自己揣好,另一把装进了我的上衣。
古人离别送刀,那就是生死兄弟了。
虽然这几把匕首看起来就很漂亮,但我也只是把它们当成了一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礼物,并没指望着用他们去和人肉搏。
几个人开着五菱宏光,踏上了朝东的路。
昨晚上的余兴未散,几个人格外精神,谈天说地,好不热闹。
阿芦这家伙的目标又从陆拂石身上已经转到了凌云的身上,这妖精可真是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取向,标准永远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得足够帅气。纵然人家凌云开朗活泼,也架不住她那频繁“魅惑”和挑逗,开到半路,大红脸的凌云只能和我换了位置,去了副驾驶。
“我坐你身边来了,拿出你所有的本事,挑逗我吧!”我翻着白眼看着阿芦。
阿芦不屑一顾道:“你?我不和榆木桩子说话。”
说完,一边上唱歌去了。
不过不得不说,阿芦那嗓子确实一绝,这一路上她的歌声也算是最大的消遣了。
到了清池镇,上次住宿过的地方,我们照例吃了顿饭。
一直到傍晚的时候,才优哉游哉开着车来到了白云山下。
看着远处的白云山下院,大头朝我道:“不能再往前开了。虽然说,咱们这属于出其不意,可人家白云山也不会傻到真等到最后初五那天才做准备。只差一晚上的时间,我估计南派的那些人,今天肯定已经在白云观了。”
我让大头把车停在路边,朝着远处层峦叠嶂的深处一指,对季峰道:“看见那两道山梁中间的低洼处了吗?那是一个相对平缓的山谷。上次我逃跑的时候经过那,有一片巨木油松林,都是一人粗的大树,很好辨认。晚一点,你去那等我,我会把季岚引过去。他认不认你,就看你自己了……让阿芦陪你一起去,她是草妖,认路。”
阿芦瞪眼道:“为啥让我和黑胖子一起行动啊,凌云干什么?我能不能和他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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