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四章 妹仔制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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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仔这个词,在香港上层社会算是个禁忌,没有人谈起,因为无论英国人,中国人,都对这个词避之如虎。

        妹仔,指的是用一笔现金转让自家孩子的抚养权,这种转让大半都生在穷苦人家之中,穷人为了活路,把自己的女儿卖给他人做童养媳,老婆,婢女,妓女等等,伺候这个女儿身上生的一切,都在父母签字卖出的那一刻开始,与他们无关。

        傅妡娘,书娮诗茵这些女孩子,都是妹仔出身。

        现在,林孝和用房屋使用权合约传达给宋天耀一个消息,不要打林逾静的主意,林逾静的身份是妹仔,林家收留她是道义,抛弃她是本分。

        如果按照英国法律,安吉-佩莉丝与她的导师可以帮林逾静打这场官司,不在意林逾静的妹仔身份,或者说,可以用林逾静的妹仔身份大做文章,而宋天耀之所以拒绝并且黑了脸的原因,也正是为此。

        如果法庭上,宋天耀一方敢用林逾静的妹仔身份做文章攻击林家,哪怕他能赢并且一定赢了法庭上这一局,在法庭外也一定会死的很惨。

        因为宋天耀真的那么做了,他得罪的是整个保良局以及保良局内所有华人大佬。

        代表他宋天耀与整个华人上层社会宣战。

        保良局当年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打击被非法拐卖的妇女,并且维护妹仔制度,也就是说,在当初保良局第一批大佬眼中,非法拐卖,买卖妇女可以按照英国人的说法,当成犯罪,但是父母把女儿用卖身契的方式卖给其他人这种妹仔制度,不能被归为犯罪,这是中国华人古老习俗。

        保良局可以组织民团,更夫等等打击拐卖妇女的行为,捐钱给英国人,但是也向英国人表明了父母之命下的买卖与奴隶制的区别。

        因为当时那批保良局大亨,家中哪一个没有数十个婢女丫鬟,而这些婢女丫鬟,按照英国法律,全都是封建制度下的奴隶,应该被无条件解救。

        当年保良局,被保良局收买搞定的数任港督与英国海外殖民部为了妹仔制度的合法性,斗法数十回,杀红了眼时,有个特意从伦敦赶来香港调查的英国记者都不明不白死在臭水沟。

        双方因为这个问题从保良局成立初期,一直斗到了如今,已经六十多年,仍然没有真正的分出胜负,虽然英国海外殖民部多次出文件要求香港彻查妹仔问题,可是香港历任总督却始终采取拖延策略,敷衍伦敦方面。

        安吉-佩莉丝的导师朱丽安娜-艾贝来自伦敦,对这种妹仔事件有着天然的亢奋感,因为无论输赢,只要这场官司被挑起,她都能在伦敦方面赢得足够的关注度,甚至能搏一个女权主义者的称号。

        在现林逾静是妹仔之后,朱丽安娜-艾贝表示应该马上起这场官司,而宋天耀则拒绝同意,他不能用自己与身边所有人的命,去换一个英国老太婆的迹。

        在纪文明看来,宋天耀没错,朱丽安娜-艾贝也没错,错的只能是林孝和,这个家伙的心思眼光实在毒辣,早在当初,就彻底绝了林家女儿争夺家产的心思!

        “宋先生,稳重起见,法庭方面的事是不是就暂时放一放。”纪文明斟酌了一下,对宋天耀开口问道。

        宋天耀把眉心处的手指放下,慢慢睁开双眼:“放?保良局当头,我不敢打妹仔两字的主意,可是林家还有其他的事没有料理干净,亲姐姐替亲弟弟打人命官司,保良局应该管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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