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小结巴开会(2 / 2)
她怀疑付记是隐居在乐安的江湖人士,因看出他们不同寻常,所以出手试探。这跟上次来的那些人没下杀招是对的上的。
折玉手上有剑伤,但是她不敢确定是不是其忍所伤,必须要再打探一翻,先确定是不是付记的人再从长计议。
这点话她说了两个多时辰,四个人都快困死过去了,开完会忍不住抱怨,“你这嘴太慢!一盏茶的功夫能说清楚的事儿,你看看你用了多长时间。”
结巴嘴皮子不行,耐不住她谁也不服,拿手挨个指他们鼻尖。
“你,闭——闭——闭... ...”
姜染打完最后一茬更回来,就看到他们几个在院子里吵架。童换站在正中间,姜染以为那四个在排挤她,照着说得最欢的林令头上就是一脑瓢。
“她唱歌都磕巴,你们好意思欺负她!”
“没欺负。”焦与替林令委屈,搂着脑袋让他往后撤,“是童换大半夜折腾我们,而且她没少骂我们,您看见那个手指头没有,她说不出来就往我们脸上戳... ...”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告状,姜染站在原地听着,起初还带着气,后来越看这场景越觉得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总在她面前这么告状。
“少主,焦与欺负我,您看他把我头发拽的,包子头都拽散了馅儿了。”
“你怎么不说你把狗屎擦我衣服上了呢?”
“都说了是芝麻酱!”
一群小孩子在做旧的光色里一股脑冲进姜染的视线里,他们统一穿着雾渺宗的弟子服,统一束着圆滚滚的包子头,那时人数比现在多,她一个一个的认,一个一个的看,除了焦与平灵等人以外,还有胖丁,谷雨,小丁香... ...她记得他们的名字,记得他们曾是圆圆整整的十六个人。
那时的她只有七岁,他们与她相差无几,都是稚嫩幼小的一群小坨子,嘴巴一咧,还能看见刚换掉的门牙。
他们是雾渺宗最小的一批童宗弟子,是太师父专门挑来陪伴她长大的伙伴。他们唤她少主,她自然而然成为了他们的大家长,每次有人发生口角,都是她板着脸训斥。
“焦与,你是男孩子,小丁香拿你衣服擦手你可以擦回去,不能拽人头发知道吗?还有小丁香,你也有不对的地方,芝麻酱多油!非得往焦与身上擦,你没帕子吗?”
她的话在他们面前很有威信,他们起初很怕她,时间长了又迅速亲近到一起。
夜深时刻最是活跃,经常是几颗脑袋凑到一起,商量“探险大计”。
“少主,我听说胭脂膏是用玫瑰花制的,出了颜色之后还会放蜂蜜,牛髓,这东西要是让咱们得了,抹到馒头上,得多好吃啊。”胖丁嘴最馋,隔三差五就要跟她提一次胭脂膏配馒头。
“蜂蜜和牛髓能有什么好味儿,要我说,都不及珍珠粉好,您看咱们月集师父,擦完以后跟月亮的脸蛋儿似的,白得发光。”小丁香最爱美,最喜欢那些蜜粉香膏。
“那是咱们师父本来就好看。”谷雨说,“我想闻闻八千里醉和香的味儿,听说咱们师父闭关就点这个香。”
“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我听说太师父有把离魂鞭,是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神兵利器,既然要去主殿探险,当然要看神兵。”彭玉跟他们的想法都不同。
“这有什么好争的,想看就都拿来看看!”姜梨是孩子头,张口就来了个大包圆。
小坨子们对大人的生活充满好奇,因为被禁止进入主殿,即便胆战心惊也要探寻“八宝奇珍”。
不过那场探险的结果非常惨烈。主殿未过多时便灯火通明,两位师父一个坐在窗户上看着他们,一个打着呵欠说“猴崽子,扰了我的清梦。”
抱着珍珠粉盒的小丁香不甚打了个喷嚏,沾了满头满脸的白,拿到胭脂膏的小胖丁刚把馒头掏出来,就吓得不停打嗝。
犯错的惩罚是扎马步顶石头,小坨子们顶一个,姜梨顶两个。太师父说,他们是你的人,你就要管好他们,恰如我跟你师父,如果我们没有教好你,也是罪加一等。
姜梨也是从那时起明白太师父的意思的,她给她伙伴,不止是让她视他们为玩伴,更是在教她何为责任。而她的存在,对于小坨子们来说,也是如此。
他们在山里练剑,说话,无忧岁月里,暂时还没有林令。她天真的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生活下去,直到十二岁那年,突如其来的那场动荡。
烈火烧红了整座殿宇,刀光剑影划开了整阙天幕,有人朝她冲了过来,有人从她身后顶了上去,她们的人折了一批又一批,身后追兵不断,十六个孩子拔出兵刃挡在身前,起手应战,稚嫩童音里没有任何退缩。
“带少主走!”
他们在面前砌成了密不透风的墙。
可是,走?走去哪里,雾生山不是他们的家吗?她不知这场变故的源头在哪里,不知雾渺宗发生了什么,只感受到攥碎心肺的疼。
夺眶而出的眼泪震碎了残影,酸涩的双眼满是山河苍凉,心还没来得及抽动——就被一道声音扯断了回忆!
“别吵了!门主哭了!”
不知谁吼了一嗓子,高音部分还有点走板,像被掐着脖子还要报晓的公鸡。姜染皱起眉头寻根溯源,发现又是林令。
他总下意识唤她门主,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收的他?!收的原因是看中他话多吗?
双方面面相觑,林令吓得倒退了一步。
她那眼神大约有些骇人,其实浑浑噩噩,根本分不清今夕何年。
其忍若有所思,忽然神色严峻地走到她面前,“刚刚是不是忘记眨眼了?”
此话一出瞬间破案!所有人都如醍醐灌顶。
“总不眨眼容易迎风流泪。”焦与在边上“确诊”。
“拿帕子敷一下吧。”平灵埋头找帕子。
童换结结巴巴说,“我,我有。”
她将视线转到他们身上。
他们现在都长得比小时候好看,已是棱角分明的男子,钟灵毓秀的姑娘,经历过那样的百味掺杂,竟然还能这么傻里傻气的活着。
她凭回忆跟他们重识,再见到这样的他们,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欣慰。
傻的好,傻便是无忧,好福气啊。
她神色复杂地深吸了一口气,揣起手,望着头顶乌青的天色道,“用不着,缓过来了。吵完了吗?吵完就进屋补觉去,晌午起来还得帮婆婆卖竹筐呢。”
卖完了竹筐,要是有富余银子,就给他们买几样好吃的。
童换爱吃白糖糕,焦与爱吃驴打滚,平灵喜欢辣切糕,林令爱吃荠菜饼,其忍倒是不挑嘴,自己做饭自己吃,但她还是决定给他买块念了许久的驴肉。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对他们的喜好一直了如指掌,好像很多年前就是一人拉着几个人跑,那时好像很艰难,一只馒头掰成六瓣吃,林令小时候爱哭,平灵还蘸着他的眼泪说,吃起来能有点咸味儿。
只是,林令什么时候来的,剩下的人去了哪里,雾渺宗突生的变故是什么,在她这里还是一团没散开的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