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丁丽案有重大突破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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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大利在前期先后将注意力集中到石秋阳系列杀人案和王永强系列杀人案,听过葛、樊小组通报工作进度,却没有真正进入脑海中。此刻,105专案组负责的命案积案只剩下丁丽案和杨帆案。在侯大利心中,王永强肯定是杀害杨帆的凶手,只是无法锁定证据,因此,命案积案实质上只剩下丁丽案。他将注意力转向丁丽案,重新研读葛、樊小组前期成果就非常重要。

对于江州机械厂并购案和胜利煤矿拍卖案,侯大利没有先入为主划分重点。只不过看了胜利煤矿拍卖案的几个主要玩家以后,注意力顿时被完全吸引,暂时将江州机械厂并购案放到了一边。

胜利煤矿是国有煤矿,准确来说是镇政府所有的小煤矿。改革开放初期,小煤矿多是乡镇政府开发,俗称乡镇煤矿。小煤矿标准不断变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是年产六万吨,进入新千年后,标准为年产十五万吨。胜利煤矿年产在三十万吨左右,有两个矿井,属中型煤矿。拍卖前,煤炭市场行情不好,胜利煤矿经济极度恶化,煤矿工人为了讨要工资,数次围堵市区两级政府,弄得胜利镇政府焦头烂额。更为雪上加霜的是胜利煤矿出了冒顶事故,死了两个工人,镇长和分管镇长被撤职。当江州市实施“抓大放小”改革时,胜利镇便顺势拍卖胜利煤矿。拍卖了胜利煤矿,镇里税收收入不变,不必承担风险,虽然少了可支配收入,但是减少了大麻烦。

胜利煤矿资源还算丰富,基础条件不错,有五家公司参加投标。第一家负责人是夏晓宇,他是作为侯国龙代表参加投标;第二家负责人便是丁丽的父亲丁晨光;第三家负责人是金传统的父亲;第四家负责人是矿老板黄大磊;第五家负责人则是非法集资进监狱的秦永国。

这是一串如今如雷贯耳的名字:国龙集团和丁工集团如今成为全省机械汽摩行业龙头,国内有名,并有产品走出国门;金家是江州排名第一的地产商,实力强劲;黄大磊是豪气十足的矿老板。

而在当年,这群大佬还曾经争夺过一个乡镇煤矿。

看完资料已经是十一点,侯大利关掉投影仪,转身又坐在电脑前,打开了新改版的江州公安案件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主页面,习惯性查看江州全市新发案件。很快,昨天晚上发生的一起入室抢劫案吸引了侯大利的目光。自从担任副组长以后,侯大利脑子里满是丁丽案的细节,这次入室抢劫案除了没有死人以外,和丁丽案非常相似。

刑警办案有路径依赖,这个路径很隐蔽,是以前的成功经验积累出来的,在办案中不知不觉就会采用原来行之有效的方法。惯犯作案同样有路径依赖,也是以前成功经验积累出来的,在作案时往往不知不觉就使用原来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惯犯最擅长的。

侯大利发现昨晚入室抢劫案和丁丽案的作案手法十分相似,顿时眼前一亮。

看了主办侦查员的名字,侯大利便拨通了马兵的电话。马兵接到电话,先是打了个哈欠,道:“你要来二中队,做啥事?了解昨晚的入室抢劫案?来吧,我还在中队。”侯大利听到哈欠声,道:“昨晚没有睡好?”马兵道:“熬了一个通宵,今天还接着开会。你赶紧来,我还指望中午抓紧时间睡一会儿。”

搭档王华要回治安支队处理遗留问题,侯大利便来到二楼葛向东办公室,准备叫其一起前往二中队。

葛向东办公室犹如法医办公室,侯大利进门便看见了三个骷髅模型。尽管是模型,骷髅黑洞洞的眼睛瞅着大门,还是经常吓得误入此地的其他人退后两步。除了模型以外,桌前还有用于临摹的木架子,木架子上画了王永强案中的受害者杜文丽的脸,只不过一半画了皮肤,另一半则是骨骼。

葛向东洗了手,便跟随侯大利一起前往刑警二中队。侯大利曾经在二中队实习过,与丁浩、李超、马兵、何勇等人关系处得相当好。二中队新队长大董得知侯大利和葛向东要来,就特意在对面餐馆安排了一顿便餐,不值班的侦查员全部参加。

大董与来客握手后,道:“上次大利请我们吃了江州大饭店,还让特级厨师亲自上阵,这实在是破坏我们的幸福感。为什么?原因很简单,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过五星级手艺,再来吃对面小餐馆,确实不怎么样。我们花了半个月才适应原来的味道。今天你别请我们吃饭了,就吃你以前吃过的味道。”

寒暄之后,侯大利和葛向东就来到马兵办公室,听马兵讲案子,看现场勘查相片。

“有指纹吗?”

“没有指纹,犯罪嫌疑人戴了手套。”

“脚印呢?犯罪嫌疑人穿的什么鞋?”丁丽案的凶手在脚上绑了自行车内胎,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所以侯大利第二个问题就是脚印。

马兵拿起勘查相片,看了一眼,道:“据受害者说,犯罪嫌疑人临走时,打扫了现场。他戴有帽子,不会掉头发;没有抽烟,也没有使用受害者家里的水杯,很难提取到生物检材;临走时,还拖了地,擦了椅子,屋内没有脚印,后来我们顺着墙壁外置水管才找到脚印。”

墙壁上的脚印很清晰,侯大利看罢相片,又递给葛向东,道:“犯罪嫌疑人很小心,留下的脚印估计没有太大用处。”

马兵打个哈欠,道:“就算没有用处,我们也得查,否则,就是玩忽职守。玩忽职守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是把我们公安装进去。”

听闻“玩忽职守”四个字,侯大利和葛向东相顾苦笑。

今年江州有两名民警因玩忽职守被判刑。第一个是江州下属县户籍民警没有认真审核改名申请,十七年后,涉嫌玩忽职守被抓;第二个是辖区发生爆炸,民警因为检查不细而被判玩忽职守罪。此两案在江州公安界引起了强烈震动,害得大家提起“玩忽职守”就神经过敏。

“只抢了三万块现金,不要存折和首饰,减少流通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是一个小心翼翼的惯犯。”侯大利一边说话一边回想丁丽案,“犯罪嫌疑人猥亵事主没有?”

马兵耸了耸肩膀,道:“推开乳罩,露出乳房以后,他突然停止,没有继续侵犯。”

侯大利继续翻看卷宗,咦了一声,道:“他撕破了事主放在床边的衣服,用碎布条捆绑事主手脚,这个绑法有点奇怪,非常专业,得找专家看一看这种绑法有什么特殊之处。”

葛向东依据女事主的询问笔录,画了一幅蒙脸的人体素描,道:“让事主看一看这幅图,有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侯大利道:“最好能把她请过来,有些时候,面对面进行交流,能获取不能作为证据却能勾勒出犯罪嫌疑人的细微情节。”

马兵打过电话不久,受害女子在父亲陪同下来到刑警新楼。她看到那幅素描以后,似乎又回到了昨夜不堪回首的场景,捂着嘴,干呕数声,道:“有点接近。但是,他身形还要瘦些,挺拔一些,看起来应该经常锻炼。他和我爸差不多高。”

葛向东道:“眼睛是什么形状,很重要。”

受害女子道:“他戴了帽,蒙面,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害怕激怒他。”

葛向东根据女子的描述做了修正后,画像获得受害女子认可。虽然这幅图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知道了身高和体形,对于案侦工作还是有意义的。

侯大利道:“我看询问笔录,凶手使用的是一把匕首。能画出匕首的形状吗?”

受害女子画出了匕首的大体形状。这是两边开刃的尖细匕首,与唐山林案凶器不一样。侯大利又道:“我问一个细节,或许有些敏感。”

受害女子道:“只要能抓到罪犯,敏感就敏感。”

侯大利道:“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猥亵的动作,为什么放弃?你观察到什么细节没有?”

女子道:“那把刀很尖,看上去非常吓人,我选择顺从,免得受伤害。当时我很害怕,根本不敢看他。他推开我的胸罩以后,约莫有几秒钟,突然就走开了。”

受害女子二十四五岁,肤白貌美,风姿绰约,犯罪嫌疑人在临门一脚时放弃了射门,说明很有克制力。在劫财时只取现金,不要存折和首饰,说明犯罪嫌疑人有经验,懂得回避风险。侯大利算了算丁丽案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又问:“你估计犯罪嫌疑人多大年龄?”

受害女子迟疑了一下,道:“我很紧张,没有注意他的年龄,听声音,应该二十岁左右,不超过三十岁。”

事情办完,诸人在对面餐馆吃饭,席间谈论起入室抢劫案,都觉得比较棘手。

胜利煤矿往事

鉴于入室抢劫案与丁丽案有诸多相似点,侯大利回到刑警老楼后,立刻给朱林汇报了此案,随即召开专案组工作会。

朱林主持会议,道:“105专案组主要职责是侦办命案积案,根据案案相靠原则,凡是新发案件,专案组都要先去看一看是否和积案有关。全市每年刑案很多,如何做到案案相靠?有一个捷径就是登录江州公安案件管理系统,查一查新发刑事案件。侯大利做到了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录一次,你们做到的举个手。”

葛向东、樊勇和王华都没有举手。

朱林道:“侯大利参加工作时间短,做出了突出成绩,这个成绩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来自扎实的基础工作。大家都要向侯大利学习,把手中工作做扎实。下面,请大利讲一讲刑警二中队遇到的入室抢劫案。”

侯大利讲了入室抢劫案基本情况以后,在白板上写下了丁丽案和入室抢劫案串并案的支持和反对理由。

支持理由:作案对象都是单身女性;有猥亵行为和侵财行为;利用屋内材料捆绑事主双手和双脚;事后打扫了现场,没有留下指纹、脚印和生物检材,具有一定反侦查经验。

反对理由:事主认为入室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二十来岁,而丁丽案发生在十五年前,如果是同一个凶手,那么犯罪嫌疑人应该三十五岁以上;丁丽案凶手持单刃刀,入室抢劫案嫌疑人持跳刀,双边开刃;丁丽案凶手打绳结用的是普通结,入室抢劫案嫌疑人用的是水手结。

等到侯大利把支持理由和反对理由都列出来以后,朱林道:“女事主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脸,她怎么判断年龄?光凭声音,恐怕不准确。”

葛向东道:“从体形来看,犯罪嫌疑人年龄也不大。”

朱林又问道:“水手结?你是怎么判断的?”

侯大利道:“我拍了相片,传给了朴老师,他找总队技术室看了,说是水手结。”

王华道:“我以前在中队时见过不少入室抢劫案,遇到单身的、喝醉的、又穿得如此暴露的,摸两把很常见。入室抢劫用衣服绑人也很常见,拿弹簧刀也很常见,拿钱更常见,甚至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懂清理指纹,所以,没有串并案的理由。”

王华以前是治安支队的副大队长,大家只是记得这个身份,直到他提出这个观点以后,大家才想起他最早的底子是刑警。

樊勇道:“我支持王大队的观点,把这两个案子串在一起的理由有点太扯了。”

朱林综合诸人意见,道:“把这个案子列入我们的重点观察名单,但是条件还不充分,暂时不向支队提起串并案的请求。”

刑警支队重案大队也注意到了入室抢劫案,只不过入室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两边开刃的弹簧刀,与唐山林案的单边开刃砍刀不一样,作案风格相差也大,所以没有将此案与唐山林案串并案侦查,仍然交由刑警二中队办理。

散会后,侯大利来到朱林办公室,道:“我下午准备到物证室看一看丁丽案当年的物证,然后请假,和田甜一起回阳州。”

“应该回一次家了,这没问题。”朱林又道,“你肯定将丁丽案的卷宗倒背如流了,复审物证是想验证你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想法?”

侯大利道:“从丁丽案现场勘查和法医报告来看,总觉得非常矛盾。受害者手腕和脚踝有绳索捆绑印迹,死亡时又没有被绳索捆绑;有猥亵行为,却没有被强奸。我想看一看实物,或许能发现与相片不同的地方。”

朱林想了想,道:“我也去,你给田甜打电话,让她参加。”

王华接到电话,开车回到刑警老楼。他目前对丁丽案知之甚少,甚至连卷宗都没有看过,只是在侯大利看投影时在旁边瞅了几眼。这次复审物证,他更多只是旁观,以了解案情。

朱林、侯大利和王华来到物证室时,专案组编外人员田甜已经等在物证室门口。田甜脸上的冰霜尽去,向专案组诸人点头微笑,跟随在后。侯大利有意走在后面,趁着诸人不注意,偷偷握了握女友的手。

市公安局物证室实行分类、分区保管原则,设有专门的未破命案及重大案件物证区。丁丽案属于未破命案,其物证被长期妥善保管。

办完手续后,物证室丁大姐按编号从柜子里取出两个物证筐,交给侯大利和田甜以后,和朱林聊了两句,便坐到办公桌前鼓捣电脑。

为了防止污染物证,侯大利和田甜戴上了手套、口罩和头套。

尽管时隔十来年,打开第一个物证筐后,当年的血腥现场仍然扑面而来。运动外衣有大量陈旧血迹;床单也有大量血迹,由于血量太多,有血迹的那部分床单甚至比床单其他部分略厚一些。另一个物证筐则存放着当时提取的晾衣绳、水杯、金属盒、口红、垃圾桶等日常用品。

朱林道:“大利,你来讲一讲整个情况。大家有什么想法,随时都可以谈。”

“这是当年提取到的白色尼龙绳,就是用来捆丁丽的绳子,当年很多家庭都用这种尼龙绳晾晒衣服。经过确认,这就是丁丽自己家的尼龙绳,不是外带的。下面还有一根长的尼龙绳,与捆人的尼龙绳断口完全一致。”侯大利拿起一段尼龙绳,介绍道。

老谭得知105专案组要重新查验证据,特意赶了过来。他在心中给105专案组贴上了“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的标签,特别是富二代侯大利,脑回路清奇,重新检查物证,说不定又要搞出什么事情。

老谭到物证室时,听到侯大利正在讲绳索。

侯大利提起尼龙绳,将断口展示给众人,道:“断口处非常平滑,没有毛边,说明切割尼龙绳的刀具非常锋利。”

朱林道:“当时就判断割绳子和杀害丁丽用的是同一把刀。现场没有刀具,丁晨光和丁丽母亲都一致否认家里有如此锋利的单刃刀。丁丽家有两把刀,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两把刀都不够锋利。”

田甜原本站在众人身后,不知不觉就靠到了前面。她拿起放在桌上的丁丽案卷宗,找到尸检报告,又翻看了现场相片,不知不觉皱起了眉,提出一个问题,道:“手腕上的捆痕和抵抗伤有点奇怪,如果双手被捆住,怎么会在小臂内侧形成抵抗伤?”她在105专案组时和侯大利一个组,负责蒋昌盛、王涛等案件,没有负责丁丽案,对丁丽案的了解还真不算多,也没有研究过尸检报告。

老谭道:“当年技术室分析过这个原因,卷宗上有讨论记录。凶手最初应该只是绑住了丁丽的手腕和脚踝,后来才发展到性侵。之所以两处伤痕会形成矛盾,我们是这样理解的,犯罪嫌疑人最初或许只是为了侵财,见到丁丽长得漂亮,又处于完全被控制状态,这才产生猥亵企图。真要发生关系,则必然要解除脚踝的绳子,否则受害人双腿紧闭,犯罪嫌疑人也无法性侵。丁丽衣物完整,没有被撕破,应该是在威胁之下自己脱下衣物。犯罪嫌疑人在受害者乳头上留下了咬痕,咬痕有明显生活反应,说明是在生前咬了乳头。技术人员已经对牙印进行了建模。现场出现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最大可能是丁丽遭遇猥亵以后开始反抗,才被犯罪嫌疑人杀害了。我当时刚调到技术室,这是我在技术室遇到的第一件命案,印象特别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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