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完结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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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异次元的作者写的平行世界~她捅捅梁呦呦,“有生意上门了。”

“先给联系方式,剩下的我帮你谈。”

……

一转眼,就到了白樱和黎复约好的时间。

出庭时必须要真人露脸。

虽然庭审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而且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任何人都不得泄露原告的信息,但作为同一庭审成员的白樱和黎复,必定是会看到对方的脸的。

因此今天白樱也没扭捏,直接接通了视频电话。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充满金属气息的办公室,一个高大的、充满攻击性的男人,坐在办公室的正中央。

如果说黎复长得有多么俊美,那倒也不是。

黎复的长相俊美不足,却处处透着充满男性荷尔蒙的侵略感。

银灰色的头发实际上是很挑人的,再加上黎复的肤色是小麦色,如果不是五官深邃,恐怕他的发色就是他的颜值低谷。

他是一个很n的男人。

这是白樱的第一印象。

白樱的眼神在他的衣着上有一瞬间的停顿,“原来您是军人。”

黎复一哽。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在联邦居然有人不认识他的脸。

看着眼前娇滴滴的小姑娘,黎复头一次吃瘪。

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尖——还以为少女会像其他女孩一样,看见他就嘤嘤嘤尖叫呢!

虽然大多数时候,他都想一拳一个嘤嘤怪。

但是……

他的目光状似不经意地掠过少女姣好的脸,在那双水汪汪的桃花眼上停留了一瞬,想道:“如果是她嘤嘤嘤,一定不惹人讨厌。”

这些想法在脑海闪过,也不过是一瞬间的时间。

短暂的沉默之后,黎复开口了。

“是的,我在军部工作。”

充满磁性的男低音,让白樱的心口一麻。

白樱下意识左右扫视。

幸亏呦呦姐去上班了,不然这种低沉性感有磁性的声音,非得让她当场尖叫不可。

白樱傻乎乎地想着,浑然不知自己错过了一次得知对方身份的机会。

她的神色不似作伪,让黎复更加相信她失忆了。

她的眼中没有星际居民的浮躁,纯净得就像森林中的小鹿,只需看一眼,就让人心灵沉静。

初次见面,黎复就对对面的小姑娘很有好感。

两人认真地讨论了出庭的事宜,黎复怕她不知道法庭的流程,事无巨细地把自己所知道的,都讲解了一遍。

如果是军区的那些军官知道了这里的情况,恐怕会惊掉下巴。

一向言简意赅的少将,居然就因为一件出庭的小事,啰里啰嗦地讲了一个小时。

实际上,连黎复自己都没意识到,在面对自己的小恩人时,他的耐心是多么的充足。

一直到挂断电话,看了一眼时间,黎复才陡然一惊。

一个小时!

这种事情前所未有,让他不由皱眉。

细究起来,自从知道了白樱这个人之后,黎复经历“前所未有”的次数未免太多。

这种脱离掌控的感觉,让他很不适应。

黎复是一个连病中都不允许自己放松的人,他的军事生涯、他的事业,就是他的一切。

精神创伤基本痊愈,是否应该逐渐减少观看直播,消除这种影响呢?

他点开光脑,联系自己的兄长。

【闷骚男:在商业上和她多一些合作,我以后可能会很忙,无暇报答。】

黎枭腹黑地把弟弟的备注改成了“闷骚男”,一边看一边笑。

“啧,年轻人就是

嘴硬,也罢,谁的人生还能不经历几场真香呢?有你小子后悔的时候。”

黎枭倚在总裁办公室豪华的沙发椅上,手指飞快地打字。

【黎枭:不用你说,我早就打算和她合作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女孩子可不喜欢不体贴的男人。】

我明明很体贴!我刚才都讲了一个小……

黎复下意识就想反驳,字打到一半才反应过来,赶紧删除了输入框里的字。

完了!

他一拍额头,有些苦恼地想。

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印在脑海里的精神烙印一样,总是不经意间就出现在他的思绪里。

黎复站起身,拿起训练服,去了训练场。

……

第二天。

白樱按照约定时间,进入了直播会议室。

庭审的直播回忆需要特殊的号码和密钥,因而可以杜绝闲杂人等闯进庭审现场,扰乱进程。

网络庭审非常有趣。

从人员安排来看,法官、律师、陪审团、原告、证人、被告居然没有任何一方是真正在同一个地方的。

只有警察押着灰溜溜的濑户优,防止她逃跑。

她看向原告席的时候,神色惊愕,如果不是被警察搀扶住,恐怕会立刻跪倒在地上。

怎么会是他!

濑户优的心里卷起惊涛骇浪。

整个联邦,还有谁不认识那张脸呢?

再看向证人席上,态度稀松平常的白樱,濑户优断定,两人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

“被告优酱,你因诽谤他人、传播不实信息被起诉,有关这一点,你是否要反驳?”

“不反驳。”濑户优神色复杂。

她知道,黎复不可能做无把握的事。

“原告,你起诉被告恶意诽谤,是否有充足的证据?”

画面里,律师正在摆弄手腕上的光脑。

“有关被告买通水军,恶意抹黑的证据,我已提供给法官和陪审团传阅。被告先是买通了id为百人斩、清水、夏夏等十几个水军工作室的人,带领大批水军,制造虚假新闻,恶意抹黑被告和证人……”

濑户优之前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都被查了出来。

“你们凭什么查我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这是民事案件!”濑户优突然预感不好。

“由于原告身份特殊,我们有理由怀疑,被告恶意抹黑原告,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不,我没有,我真的没有!他——”

“请不要泄露原告的身份,这是网络法庭的规则。”

“证人樱桃,你是否承认,曾被被告恶意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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