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1 / 2)
第二天,林知夏同往常一样出门送奶。
昨日没收到奶的人家,今日都会补上一瓶。不仅如此,奶瓶上还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
“亲爱的叔叔阿姨昨天因为奶车被人踢翻,所以没有给您送奶,我非常抱歉。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工作失误。祝您有一个好心情。小林。”
秀气工整的钢笔字,文雅的措辞,带着清新的学生气。
这一张小便签,在永安里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
永安的居民,在学校里蹲满九年的人不到三分之一,九成以上的人全凭一份小手艺在城里讨生活。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已离开,留下来的也全被生活磨练得皮实而粗糙。
道歉在永安是很稀罕的景儿。
居民们早就习惯用撕打来解决纠纷,争夺那点芝麻大的利益和居住空间。谁脸皮厚,谁就是赢家。
这么一张精巧的道歉纸条,对于永安的人来说,是十年都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连蒙带猜地看懂了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各家的主妇们的母性油然而生,对这个写得一手好字的“小林”生出了浓浓的好感。
“到底是个在九中念书的好学生,多懂事,多能干呀”
“听说家里只有一个瞎子老爸,所以放假了出来打工。不知道是哪些烂仔的手脚这么欠抽,欺负人家一个小孩子。”
主妇们感慨完了,扭头又拎着自家孩子的耳朵一通骂。
“你看看人家小林,又能读书又会干活。人家的爸妈是积了多大的德才得这么一个好儿子哟你放假了就知道在外面疯跑,屁大的正事都不干,金河沟里的泥都没你这么烂”
有关送奶的小林受欺负被踢翻了奶车的消息,随着主妇们的嘴,不过一两天就传遍了永安南北。
林知夏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累得满头大汗,小脸蛋红扑扑的,又那么彬彬有礼,谁看了不又心疼又喜欢
林知夏迅速在永安混成了一个小红人。虽然间接地招惹了不少孩子们的嫉恨,可也赢得了大妈群体的爱心。
到了第四日,林知夏看时机成熟了,拖着那一大筐子碎奶瓶,叮叮当当地来到了盛家门前。
盛家的经济条件那是轻松能甩林家半条街的。
盛朗的绿帽老爸盛广全在南区靠河边有一栋小楼,开了一个小旅馆。
四层的小楼,铝合金窗棱,蓝玻璃窗户,粉色瓷砖外墙,大门上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招牌聚福旅馆。
林知夏被盛老板这艺术审美肉麻了好一阵。
南区这一片地儿,果真旅馆林立。光是盛家所在的这条街,就能看一口气数出五六家小旅馆。
正如孙明珠说的,大门上就算不挂红灯笼,也总会装饰点红紫,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南区外就是丰河老桥,对岸就是一大片正在风风火火修建中的新城。
每天日暮时分,下了工的工人们成群结队对地走过老桥,涌进永安南区,钻进各家的小旅馆里。在女人香软的臂弯中,他们廉价的身躯和疲乏的灵魂都能得到短暂的放松。
现在是清晨,整条街的旅馆都没开门,街上只有几只鸟在觅食。
林知夏拿出从奶站借的喇叭,抬头望着盛家的蓝窗户,白皙乖巧的脸上挂着一抹邪气的笑。
盛朗的房间是个比棺材大不了多少的楼梯间。夏天闷热,他又嫌客人们办事时吵得烦,一般都睡在天台上的一个简易棚子下。
这天一早,他正摊着肚皮酣睡着,突然被一道尖锐的警报声给惊得弹跳起来。
南区的居民都对这种酷似警笛的声音特别敏感,走到奈何桥头的人都能被这声音给拉回来。
盛朗最初以为有人犯了事,可紧接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盛朗,盛朗,出来赔钱打碎奶瓶,出来赔钱”
盛朗探头朝下望,就见一个陌生的小孩儿正拿着喇叭在大喊。
“盛朗,你打碎奶瓶,别想赖账,有种就出来赔钱”
盛朗骂了一声,拖鞋也不穿,噔噔地跑下楼,抬着脚丫子就朝那小孩儿脸上踹去。
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我日”盛朗怒骂,“你特么找死呀”
“不找死。”林知夏平静道,“就是找你要钱。你砸了我半车的奶,连瓶子一起,一共四百块。我这里有奶站开的单子。”
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纸条。
盛朗只想过去把这小孩踹飞出去,无奈对方站在一片碎玻璃中,自己又没穿鞋。
他在玻璃渣前打着转儿,两个鼻孔直喷气,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好像他是一只差一步就能咬到的兔子。
林知夏这也才好好打量盛朗。
盛朗那个不知名的洋人爹给了他一副好相貌。
十三岁的少年,比同龄人高出将近一个头,骨架粗大,手脚极长。盛朗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浓密,天生有点卷,因缺乏打理而盘根错节,耷在额前,半遮着眼睛。
那双眼睛,是盛朗血统最直白的证据。
光线下呈现翡翠似的绿,贼亮,在暗处又像山涧里的幽潭,深深的,望不见底。
这样的眼睛,必然得有一张好面孔来配。
盛朗的脸真是无可挑剔地俊美。
立体分明的五官,精心推敲过的比例,高高的鼻梁下,一双棱角分明的唇。
十三岁,正是男孩儿最漂亮的年纪。还没发育出浓密的毛发和坚硬的棱角,整张脸明丽浓烈,几乎可以用“昳丽”两个字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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