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鞋码(1 / 2)
整个暑假,闪闪见过宋正堂五六次。起初是带来一些关于家里拆迁量房的消息,与蔡红英聊着天儿时,客厅灯泡忽明忽暗。下一回他再来时,便记得带着新的灯泡,挽了袖子亲自去换。
因为他来时总会带一些水果或是上好佳礼包,所以闪闪对他印象不错。
再后来,那些像是换保险丝,报修洗衣机,补灶台的事,原先在蔡红英这里,简直就是不值当一提的小事,现在都成了宋正堂的任务,久而久之,连蔡红英都会干脆留点儿小事情,等着下一回宋正堂来时,留给他做。
闪闪又不傻,她知道这个宋正堂是什么意思。但蔡红英没有明说,闪闪也从不过问。
初三开学前某天,蔡红英给了闪闪一件“少女时光”的小裙子,告诉她晚上穿着出去吃饭。
闪闪一开始还挺高兴的,新衣服不便宜,牌子还是市中心设有专卖店的少女时装品牌。樱花色的小裙子材质柔软,长度刚好在她膝盖上方,腰身掐得漂亮,方形的领子稳妥衬出闪闪形状好看的锁骨。
“好漂亮啊,老妈咱家中彩票了?”闪闪换上小裙子,兴奋地在镜子前转来转去。
“是你宋叔叔送你的,”蔡红英收拾着包,头也没抬:“一会你好好跟他说句谢谢。”
裙摆瞬间沉重,坠落下来摩擦在闪闪皮肤上,带来细微的刺痒。她看着镜子里蔡红英的背影,问道:“一会是要跟宋叔叔吃饭?”
“是啊,咱家拆迁的事你宋叔叔替咱们上心了,请人家一顿饭不是理所应当的?今天宋叔叔的儿子也去,你到时候要喊人家哥哥。”
闪闪摸着身边的桌子坐下来,垂下头:“我能不能不去。”
蔡红英动作顿了顿,人却没有回身:“为什么?”
“……不舒服?”
“放屁,”蔡红英把零钱夹摔进她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牛皮背包里,转身看着闪闪:“到底为什么。”
闪闪没说话,片刻后抬头看向蔡红英,母女二人对视良久,蔡红英眼神从犀利变得茫然。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空气因母女二人胶着的目光而凝固,这场无声的角力赛以蔡红英的妥协收尾,她平静地移开眼,伸手从皮包里将零钱夹拿出来,放回平时出门买菜的帆布包中。
“……行吧。”她站起身,语气淡然得毫无破绽:“你要不去,就在家待着。”说罢,她背着买菜包,穿上五十块一双的运动鞋,离家而去。
蔡红英走得太快了,没有给闪闪多说一句话的时间。她有些无措地看着蔡红英离去的背影,手指轻轻摩挲柔软裙摆。片刻后,她回到自己房间,将小裙子换成自己在家常穿的大T恤——那是蔡红英带回家的无偿献血纪念品,薄透廉价的布料上,印着雷锋的大头像。
她动作温柔地将小裙子拿衣架撑好,挂在了门板后的衣钩上。人坐在床边,借着门缝透进来的一点光,抬头望着它。暮色将至,阳光的颜色自浓郁变为黯淡,闪闪在黑暗中伸手,最后摸了摸那件裙子柔软的裙摆。
自那之后,闪闪再没有在家里见过宋叔叔。母女二人仿佛有着先天的默契,从未谈起那天的晚餐,也没再谈起那位笑起来有着温和眼尾纹的宋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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