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伺机而动(2 / 2)
她没有向他们询问褚翌的事情,他们也不会说。大家所能做的,就是安静的陪伴或者无声的路过进门来看一眼。
随安认识了许多人,这其中有给褚府送菜送炭的人,有在林家做工的仆妇,还有其他一些在世家高门里头做活的人。
她自己花费稀松,却对待这些人毫不吝啬。
林家一个婆子陆陆续续的借了她五两银子都没还,她也从未开口提一个钱字。
褚翌在等待一个一飞冲天的机会,而随安,比他更有耐心,她在等待一个一击即中的机会。
八月二十八,这日子相当的吉利,百事百顺。
林颂鸾得知太子被俘虏,林先生下落不明,就悄无声息的叫了马车,准备回娘家。
她的肚子五六个月大,褚翌看见她的样子就烦,她也以为是因为自己怀孕变丑,所以褚翌才不喜,就不大出锦竹院。
褚翌没有明面上限制她的自由,可整个锦竹院上下,连同后罩房里头两个通房,都不谈论林颂鸾的肚子。
林颂鸾统统对这些视而不见。
从这一方面来说,她也是个内心强大的人。
林家附近的一个小乞丐跑来跟随安说话:“姐姐,林家的姑奶奶归宁了,我还看见她们家里的下人出来买肉。”
随安正啃着火烧,闻言用油纸包了其中一个给他,“呶,这是给你留的。”
小乞丐犹豫:“姐姐吃吧,我今儿要的多,吃饱了。”
随安往他手里一塞,继续啃自己手里的火烧:“这个是肉的,我不吃肉。”
其实也不是为了守孝才不吃,就是她只想啃林颂鸾的血肉。
小乞丐也知道,说起来,两个人认识还是因为一个肉火烧,随安当时买了一个火烧,没想到火烧店老板拿错了给了她一个肉的,她啃了几口皮,就看见这个眼巴巴的看着她的小乞丐。
她便掰开,将有肉馅的那一大半都给了他。
两个人成了朋友。小乞丐虽然是乞丐,也有理想,想加入丐帮,不说做个帮主,至少做个副帮主。
在大梁,乞丐也是一份正经职业。
职业就不分贵贱。
随安就向他认真取过经,心想若是亡命天涯,说不定自己也会用到。
两个人蹲在地上吃了一顿午饭。
随安给了他十个钱:“帮我牵一条狗来。最好是无主的狗,不过你要注意别被咬。”
小乞丐笑:“嗯,这样的狗好养活,有剩饭就给它点,撒出去让它自己找吃的就行。”
随安抬头看天。
将眼中的泪眨了回去。
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这是宋震云的房子。宋震云也是倒霉,遇到了她爹,吃了剩饭不说,最后连容身之地都留给了她。
她以为自己够坚强,不会轻易哭泣了,可略一撒出一点点回忆,眼泪还是会瞬间就蜂拥而至。
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离开总是装作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
多想和从前一样,牵你温暖手掌。
我愿意用我一切,来换你岁月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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