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像是多么金贵的东西(2 / 2)
李承瑞顺着她的示意下,看见了放在桌子上的另一碗热气腾腾的粥。
他抬了下手,又缩了回去。
“吃吧,还愣着干嘛?”
李承瑞这时才确定,这碗刚出锅的粥,真的是给他吃的。
他端起来,勺子也不用,吹都不吹一下,就往嘴里猛地送去。
他也不管粥有没有把他的嘴烫起泡,三口两口地将一碗粥,全给喝了下去。
就这还意犹未尽,两手捧着,在那里不停舔碗,像是吃的是多么金贵的东西。
绯樱用余光瞧着他,哪里还有半分一国九五之尊的模样,就是说出去,都不带有一个人相信的。
看来他流落在外这段时间,吃了不少苦。
绯樱也吃完了粥,在将碗刷干净后,她背上了个竹筐,带上了一把锄头。
“玉玉,你在家看家,别乱走,我上山看看。”
葫芦村后身有山,想来总能在山上,有点收获。
绯樱往后山的方向走去时,有几个村民看见了她,不敢多问,生怕被她盯上,再过来蹭饭。
她一路顺着小路,上了山。
此片山脉名为呼啸山脉,虽就在葫芦村后面,但却因山中猛兽众多,危机重重,鲜有人敢上山。
就算上山了,也就是充其量,在外圈捡拾些菌子,猎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小野物。
她想要此行有收获,必然需要往深山里面行走。
终于算是进入到了山中的较深处。
四周尽是高耸入云的古木,枝繁叶茂,将太阳光挡了大半,只剩下一点点光芒,顺着树冠的缝隙,映在地面上。
绯樱在刚进山的时候,便将神识向四周外放了出去,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比如在她的右前方,大概三公里处,有一头野猪,正在林中闲逛。
这头野猪,正是最适合的猎物。
绯樱始终用神识定位着它,朝它所在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在距离野猪只有不到一百米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
虽说锄头就在她的筐里,但那只是用来做戏用的工具,可没打算用它来当武器。
心念一动,她将创世权杖,化为了大刀,朝野猪所在的方向丢了过去。
大刀跟是有生命的活物一样,自动劈砍在了野猪的脖子处,随着它痛的咆哮一声后,一击致命。
随着绯樱弹指一挥,大刀又化为了创世权杖的模样,将地上的野猪收进了权杖自带的空间中后,自动飞回了她的手上。
在她又随手打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采了些菌子后,根据记忆中的方向,一个遁地术向最近的镇子行去。
不到半刻功夫,她整个人已经到了白羽镇。
她在偏僻角落里,将权杖随手我那个地上一丢,它当即变成了一辆拉货的平板马车,刚才打到的野猪,身上被绑着绳子固定在车上,她牵着马,往集市的方向走去。
还没等她走到集市,她便被一声喊着,不得已停下了脚步,寻声转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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