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一章 同窗兄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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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承志无奈的一笑,只能拍了拍这个和自己一样是农村出身家境不算太好的兄弟低声道:“老八,就当在大街上走路一样”。

王江嘿嘿一笑,推了下眼镜,“老二,我是有点不习惯,这就和村里农田一样软绵绵的,我把他当成农田,害怕踩坏秧苗”。

说完之后,王江抬眼打量了一下这个装饰豪华的宴会厅,倒吸口凉气,赞叹道:“不愧为五星级酒店,光着装修费用也的上百万吧”。

五百多平米的大厅一共摆放了十个诺大的餐桌,每个餐桌的上面的餐具都是银器或者玉器,而在墙壁上挂着的都是一些大家的作品,整个宴会厅虽说豪华,但也不失大气,让人有一种享受的感觉。

杨承志心里苦笑一下,现在的王江和自己当初的时候一个样子,自己在第一次来燕京酒店的时候也就是他这种想法。

“土包子,别丢人了,不知道就闭嘴,这里随便一个餐桌的价值就在百万以上,那些字画那一幅都有几十万”,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

听到这个声音,杨承志的眉头一皱,这个声音他也熟悉,这个声音的主人和他在一个宿舍呆了四年,自诩为城市人一直看不起他和王江。

这个声音的主人在宿舍中排行老三叫做苟步凡,一直是宿舍老大王飞的忠实跟班,自家没有多少钱,却老要装出衣服有钱人的样子,所以私下里同学们都称呼他为狗不犯,意思说这样的人连狗都不愿意触犯他,就这个绰号就能看出他在班里的地位。

“哎呀,狗不犯,这酒店是你开的吧,要不然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马俊嘲讽道。

坐在门口一张登记台后面一个二十四五满脸青春痘,贼眉鼠目的年轻人听马俊这一嘲讽,脸色一白,“马俊,我又没说你”。

马俊撇撇嘴,“他们都是我兄弟,你说他们就是说我,是不是几年没让修理,身子难受的不行”。

苟步凡发白的脸一下变得苍白,在上学的时候,因为他这张嘴可是没少被马俊修理过,现在要是马俊在这里修理他,那这人可就丢大方了。

“老六,你这是干嘛,一个宿舍的兄弟,怎么一见面就要收拾”,一个略显深沉的声音从宴会厅中传来。

杨承志的目光一缩,说话的人正是他们宿舍的老五,一向找着方子和他们兄弟四个作对的老五罗权。

抬眼看了下朝他们走过来的罗权,五年不见,这罗权变得有点不太认识,现在的罗权大腹便便,年纪轻轻头顶就变成了不毛之地,脸上堆着让人舒心的笑容。

可是知道罗权性格的杨承志他们几个却清楚,别看罗权给人一种老实厚重的样子,可心里的花花肠子不知道多少。

他们几个和宿舍的另外四个不能成为兄弟,这个罗权有着很大的因素,在刚进入到学校的时候,八个人还经常一起出去,可在国庆七天之后,老大王飞、老三苟步凡、;老五罗权、老七牛金伟就疏远了他们。

在后来的时候才听一个同学说起,罗权认为他们几个没有家境,就是和他们结交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反倒是他们还要经常拖累人家。

在毕业聚餐的时候,罗权喝多了,说了一句,杨承志就是给他舔鞋子他都不要,让性格火爆的马俊痛揍了一通。

“哎呀,罗大善人,五年不见,怎么转性了,我们什么时候成为兄弟了,我可是记得你说过,我们这些泥腿子不是你们结交的类型,我们可不敢高攀罗大善人”。

罗权堆着笑意的大脸猛地抽动了一下,而后目光闪烁了一下,“老五,那时候年轻气盛,这都过去五年了,提那些事情干什么,走里里面坐,先过去看看早到的老师和同学”。

说完这话,罗权又看了看闫雪飞、王江和两人说了一句话,到最后看了眼最后的杨承志,脸上露出一丝厌恶,淡淡的说道:“老二,这同学聚会,你就不能穿的体面一点,咱们老师可都在”。

“就是,咱们支书安琪儿特意从安省过来,花费了好大的气力才在这里订了一个宴会厅,听安琪儿说等下有几个京城大少要过来参加宴会,老二你这衣服也太寒酸点了,我这里有一千块钱,你先出去买件衣服去”。

刚才被马俊吓得够呛的苟步凡冷笑着说道,罗权过来让苟步凡似乎找到了主心骨一样,心里也有了底气。

“狗不犯闭上你的臭嘴,要是你在敢说一句,老子先把你丢出去,你穿的好,尼玛全身上下都是山寨货,加起来也没三千块,装什么大尾巴狼”,闫雪飞扭头盯着苟步凡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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