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秋水书院(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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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出江湖第一个活儿是只断头的男鬼。

男鬼见面就喊冤枉,他说他是被人冤枉,被官府判处砍头死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燕璇问他。

“我叫连庸,原是秋水书院的院长,门下学生众多,说上一句桃李满天下也不为过……”

“你就是连庸呀。”燕璇惊讶声打断了他的话语,“我还收过你一幅字。”

燕璇有收字的癖好,上次宋青阳写的“轻浮”二字,觉得甚好,也被她收在柜子里。这连庸在文坛名气不小,一手好字更是为人赞颂。

都说字如其人,能写出那样一手那样端正严谨,骨力遒劲,气概凛然字的连庸,确实不像是会做出强奸之事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了,字是可以练的:“字如其人”这话也不一定完全对。

燕璇示意他继续说。

“燕小姐既知道我,那必是听说过我的为人,我如何也不会做出玷污别人妻女此等有辱斯文,有伤风化的事情来。那天晚上我只是和往常一样,和几位同好在离书院不远的尚家酒楼吟诗作对。一行人喝得个酩酊大醉,然后就散了场,我摇摇晃晃回到书院里一觉睡到天明,没想到一觉醒来,我就成了强奸犯。那酒楼掌柜的女儿尚婷,说我三更天的时候强暴了她。”

“人家姑娘好端端的冤枉你做甚?就算要冤枉你,也不会用自己的清白来做冤枉吧?”

在这个看重清白的世道,没了清白,姑娘的后半辈子也算是完了,哪有人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除非是有仇。可要是有仇连庸又怎么会去她家酒楼喝酒呢?

“我也不知道她为何要冤枉我。我不仅与她没仇,还与她家里人很熟,她家两个哥哥都在秋水书院读书,每次去她家酒楼喝酒,她爹还会送一两个下酒小菜给我。”连庸否认有仇的说法。

那天晚上喝得很尽兴,其他人先走了,他因为书院就在附近,可以去书院睡觉,就又多喝了两杯,然后独自结账回书院去了。

路上,他遇见了个打更的,正在打三更的梆子。

与更夫擦肩而过没多远,他又遇见了个同为喝醉酒的娼妓,那娘儿们大冷天晚上还打扮得花枝招展。

他们撞到了一起,他脚步不稳摔倒在了娼妓身上,手掌按在了她浑圆的胸上,酒精上头,他确实是没了礼义廉耻。

娼妓也不拒绝,反而搂着他脖颈亲。

他不喜欢与人亲嘴,尤其是对方还是个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娼妓,他怕染病,所以并没有多弄,就推开她回去了。

书院里有个守门的老头,还住着两个家离得远的学生。

他们都听见他回书院的声音,然而他们的证词只能证明他回了书院,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回去之前没有做坏事,反而证实了他回书院的时候,衣衫凌乱,脸上有唇印,身上有脂粉味道。

本来以为找到更夫和娼妓,就能证明他身上的脂粉味道,然而当晚打更的更夫却说三更天时根本没有遇见什么娼妓,只看见连庸衣衫不整,慌慌张张,跌跌撞撞从酒楼后院翻墙出来。

“你这事还真是无厘头啊,总不得他们所有人无缘无故的合谋设计你吧?”

“谁说不是呢。”

“会不会被什么人收买了?你有没有得罪什么大人物?”能在京城开得起酒楼的人通常来说都有点家底,或者背后有人撑腰,要让他家的姑娘用清白去陷害人,肯定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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