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造物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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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还要去把什么人打残?如果你没地方去看了,就请和我去一趟市公安局!”

乔风说话的语气和看陆白的神态,都说明他对陆白有很大的成见。

他哪来是请陆白去公安局?分明是要逮捕陆白的架势。

在他看来,陆白在有能力的制服歹徒的情况下还把歹徒打残,就是蓄意伤害,陆白至少是犯法的。

他对于犯法的人,是零容忍。

陆白做了自己认为该做的事,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尽管乔风对他有意见,他对乔风却很客气:“你不说我也要去公安局接我老婆!”

“我和你一起去,把这件事说清楚。”

丁玲和陆白一起下了楼,到了6号楼的停车区。

宝马车里放着大自然的音乐,囡囡睡在比床还舒服的座位上,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嘴里是不是的喊一句干爹,干妈,或者妈妈,她一定做着很幸福的梦。

丁玲看到女儿幸福,她更幸福。

……

一个小时左右,陆白、丁玲、乔风等人到了市公安局。

“老婆,你辛苦了。”

陆白看到林心晴还在等他,他莫名的感动。

“囡囡好点了吧?”

林心晴没理会陆白,而是去看囡囡。

“她没事了,你帮我看一下囡囡,我和领导说点事。”

丁玲把囡囡交给了林心晴。

“陆先生,我们需要你做一笔口供,这边请。

一个警察同志带陆白去做笔录了。

林心晴抱着囡囡继续等。

……

当事人把见到的听到的一五一十的告诉警察,就是口供。

现在的问题是,陆白在对抗歹徒的时候是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还是蓄意伤害。

就这个问题,秦风、陈霖等人都有不同的说法。

以秦风秦风为代表的人执意认为,陆白至少是防卫过当。

以陈霖为代表的人认为陆白是正当防卫,更是为民除害。

他们各自阐述了各自的观点,都说都有理有据,不过,陈霖的辩证更让人信服。

最后,丁玲走进了会议室。

本来,外人是不能进来的。

丁玲是受害者的母亲,她有话语权。

她阐述了六个观点:

第一,今天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抓到黑哥、鬼爷和方平天。

第二,换做任何一人面对黑哥、鬼爷都会伤亡惨重。

第三,黑哥,鬼爷、方平天三人中有任何一人逃了,逃走的人会给社会和人民带来更大的危害。

第四,目前为止,警方已经从黑哥团伙、鬼爷团伙中得到了其内部人员的消息,警方已经对其进行了抓捕行动,天亮之前,两个团伙的人基本上都会落网,从这点上来说,陆白有大功。

第五,陆白在对抗罪犯的时候即便有防卫过当的行为,他立的功足以抵消那点微不足道的过错。

第六,如果警方揪着陆白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过失不放,该罚款罚款,该赔偿赔偿,我出钱;同样,陆白立了大功,该怎么奖励怎么奖励。

丁玲说的有理有据,她说完后,把一张银行卡放在了会议桌上,说道“这张卡里有五千万,另外可以透支一个亿,都可以体现,罚款和赔偿就从这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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