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刘鸿雁的供词(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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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雁,少年成名。

二十出头,在道上就得了飞燕儿的绰号。

她流窜作案,从未失手。

两个月前,她来到新城。

前后作案五起,获取金额高达五十万。

很快就引起了新城警方的注意。

按照她的习惯,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滞留的时间太长。

这也是她迟迟没有落网的主要原因。

没想到,这次却出现了小小的差池。

六月二日,她用假身份购买了去南方的火车票。

就在准备检票上车的时候。

四名黑西服悄然的来到了她身边。

对方表示,他们老板,有一桩大生意想要找她谈谈。

刘鸿雁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和他们谈的意思。

可是当对方提出,这桩生意的薪酬,高达五百万的时候。

她忍不住动心了。

其实,她早就给自己的人生做出了规划。

三十岁,存够两千万,就金盆洗手,改头换面,过普通人的生活。

因为她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像她这样的江洋大盗,早晚有一天,会落在警方手里。

可是五百万的酬劳,却一下子就打动她了。

只要完成这单生意,她就可以提前退休了。

于是,她临时取消了离开新城的计划。

跟着四名黑西服走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马胜男,也是最后一次。

马胜男给她的印象,仅限于是一名成功的中年男人,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双方见面的地点,是在一间叫做云来轩的茶楼。

马胜男说:“我想让一个人死。”

刘鸿雁答:“我是小偷,不是杀手。”

“我知道你有办法。”

“杀人罪和盗窃罪,量刑不一样,我不冒险。”

“不用你出手,只要你帮忙。”

“五百万太少。”

“钱不是问题,事成之后,你可以额外多拿到两百万。”

“七百万……”

“我想,不会有人,像我这么爽快了。”

“好,要我怎么帮忙?”

“我想让一个人,看起来像是自杀死亡的,不能让警方查出蛛丝马迹。”

“这不可能,任何杀人现场,都会留下证据。”

“呵呵,我知道你认识一个人。”

“谁?”

“方淼。”

“既然你知道她,为什么不直接找她?”

“她这样的人,我请不动。”

“你这样的大老板都请不动,我肯定也请不动。”

“不,你可以。因为,你对她有救命之恩。据我所知,方淼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你到底要杀的是什么人?”

“我的情人。”

“你的情人?”

“没错。”

“为什么?”

“因为我爱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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