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刘鸿雁的供词(一)(1 / 2)
刘鸿雁,少年成名。
二十出头,在道上就得了飞燕儿的绰号。
她流窜作案,从未失手。
两个月前,她来到新城。
前后作案五起,获取金额高达五十万。
很快就引起了新城警方的注意。
按照她的习惯,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滞留的时间太长。
这也是她迟迟没有落网的主要原因。
没想到,这次却出现了小小的差池。
六月二日,她用假身份购买了去南方的火车票。
就在准备检票上车的时候。
四名黑西服悄然的来到了她身边。
对方表示,他们老板,有一桩大生意想要找她谈谈。
刘鸿雁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和他们谈的意思。
可是当对方提出,这桩生意的薪酬,高达五百万的时候。
她忍不住动心了。
其实,她早就给自己的人生做出了规划。
三十岁,存够两千万,就金盆洗手,改头换面,过普通人的生活。
因为她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像她这样的江洋大盗,早晚有一天,会落在警方手里。
可是五百万的酬劳,却一下子就打动她了。
只要完成这单生意,她就可以提前退休了。
于是,她临时取消了离开新城的计划。
跟着四名黑西服走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马胜男,也是最后一次。
马胜男给她的印象,仅限于是一名成功的中年男人,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双方见面的地点,是在一间叫做云来轩的茶楼。
马胜男说:“我想让一个人死。”
刘鸿雁答:“我是小偷,不是杀手。”
“我知道你有办法。”
“杀人罪和盗窃罪,量刑不一样,我不冒险。”
“不用你出手,只要你帮忙。”
“五百万太少。”
“钱不是问题,事成之后,你可以额外多拿到两百万。”
“七百万……”
“我想,不会有人,像我这么爽快了。”
“好,要我怎么帮忙?”
“我想让一个人,看起来像是自杀死亡的,不能让警方查出蛛丝马迹。”
“这不可能,任何杀人现场,都会留下证据。”
“呵呵,我知道你认识一个人。”
“谁?”
“方淼。”
“既然你知道她,为什么不直接找她?”
“她这样的人,我请不动。”
“你这样的大老板都请不动,我肯定也请不动。”
“不,你可以。因为,你对她有救命之恩。据我所知,方淼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你到底要杀的是什么人?”
“我的情人。”
“你的情人?”
“没错。”
“为什么?”
“因为我爱她。”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