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2 / 2)
“以何名义?”
“清君侧,诛晏贼!”
*。*。*
“反贼至矣!”
当覃岭王谢邑,率领大军压城的时候,慕听雪正和萌宝在地窖喝冰镇番茄汁。
她把收来的番茄,都运到了数十丈深的地窖里。地窖温度低,还储存了一部分冬日的瑞雪和冰块。
“殿下,不好了,反贼打过来了!”
金池县主萧瑾瑜,哼哧哼哧地跑下地窖,过来给娘三儿通风报信。
“莫慌。”
慕听雪面不改色,把一杯冰镇番茄汁,递给了她,“消消暑。”
萧瑾瑜满头热汗,瓷白的圆脸上,好看的眸子溢满焦急:“多谢殿下赏赐。”她咬住吸管,抽了一大口,只觉透心凉,酸酸甜甜,“可他们有十万人,咱们只有两千。”
“谁说的。”
慕听雪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尖兵营正式在编有两千,参加特种兵考核未录取的有四千,投降土匪四千,加起来一万人,都是有战斗力的。”
她故意把尖兵营的待遇设得极高,这就导致了白帝城几乎所有的青年劳动力都想加入。
为了考进去,这些青年男丁,平日里就会疯狂训练。体能就算达不到特种兵的水平,但也比普通的府兵强很多倍。
她早收到消息覃岭王会造反,势必做了充足准备。
“殿下去哪儿?”萧瑾瑜担忧地拉住了长公主的袖子。
“给守城者,发装备。”
慕听雪让三个孩子,好好待在地窖里,大人们干仗太血腥,少儿不宜。
果然所料不差。
慕听雪抵达白帝城的高大城门附近时,看到荒竺率领两千尖兵营于城墙之上占领高地,持机械连弩,对着下方架云梯爬城墙的反叛大军,疯狂射箭。
而萧望之,则把特种兵考核失败的青壮男丁、归降土匪,共计八千来人组织了起来,共同抗敌。
这些人,穿着麻衣短打,或在城墙上对着下面扔石头,或手持刚领到的刀枪剑戟,严阵以待。
“先穿上甲胄。”
慕听雪送来了八千套冷兵器时代的防弹衣。
萧望之大惊失色:“殿下何处得来此物?”
一座地方城市,允许的在编士兵只有三千,允许的甲胄也只有三千套。
如果超过,以谋反罪论处!
甲士的战斗力,至少是普通士兵的三倍。因为穿上了,生存率就能大大提升。战场上脆皮是没有好下场的。
慕听雪也不隐瞒:“军械所借的。”
这个借字,用的很妙。
其实是她出发之前,手持镇北军虎符,去晏泱所管辖的军械所、军工厂拿的,只要打完仗,她再把这些甲胄放回去,就不存在“逾制”“谋反”一说。
事到如今,萧望之就算知道这批甲胄来路不正,但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赶紧下命令,让八千临时集结起来的民兵,都来领取甲胄穿上。
就这样。
白帝城拥有了一万血条很厚的甲士!
军力悬殊,从极限的50:1,变成了十比一。
这大大提升了白帝城军民作战的信心。再加上长公主竟然亲登城楼,临危不惧。
她说:“我是城主,守护白帝城,是我的职责。”
皇帝都不敢御驾亲征呢!
更何况长公主乃一年轻女子。这毫无疑问疯狂鼓舞了士气。
慕听雪目光锐利的凝视着战场。
萧大人修的凹字形城墙,发挥了巨大作用,它就像一个张开了嘴的凶兽,只要覃岭王的叛军冲进来,就会三面受敌,箭矢射过去、大石头砸下去。
叛军连续冲了三波,死伤近千人。
然。
这并没有减慢叛军攻城的速度,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第一梯队攻城人员推楯车,携带攻城云梯;第二梯队,弓箭手向着白帝城墙万矢齐射;第三梯队,就是谢邑所在的大方阵。
许多临时集结来的民兵也是第一次上战场杀人,他们多有不适应,甚至想吐。
可是,当他们看到长公主面不改色,丝毫不被血腥场面所影响,一颗恐慌的心,又莫名安定了下来。
慕听雪当然不会被影响。
一个外科医生,若是怕血,怕残肢断臂,还怎么动手术?
萧望之感慨道:“殿下真乃女中豪杰,下官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人见血时,都禁不住浑身颤抖。”
慕听雪却严肃道:“我们的箭矢,还能坚持多久?”
晏泱给了十万支箭。
乍一听很多,给尖兵营两千人用绰绰有余。
但谁也没料到,覃岭王这个比人,竟然募兵了十多万!走私真的赚了很多银子啊。
十万之箭,又能抵挡得住十万大军至几时。
“殿下发现了。”萧望之无奈一叹,“虽然我们眼下是优势,只伤了几人,杀了叛军近千,但我们的箭矢最多只能够支撑三日。”
一旦箭矢断了,覃岭王的叛军,就能顺着云梯爬上来。
叛军只要足够沉得住气,用人命去消耗,白帝城城门早晚有被撞开的一刻。
“我这还有十万箭。”
“也是军器所借来的?”
“……嗯。”
“能够撑个六七日,加上石头,能撑个十日。至少能耗死数万叛军。”
“我再去借点儿。”
“恐怕,很难出城去云都求援了。”萧望之打碎了长公主的幻想,“覃岭王只要不笨,就会严防死守白帝城的每一个出口,他只要耗到我们箭矢用尽就行。”
此刻,慕听雪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有黑火药就好了?
可惜,云煌的黑火药还没发明呢。
第二个念头是——她还能从现代,搬运什么物资,当做武器?
现代是不能购买军火的。
有什么是允许购买,同时又有超强杀伤力的?
战争持续了七日。
士兵们已经露出疲态,所剩箭矢已经很少了,伤亡者近百。
第七天中午的时候,慕听雪去现代买了一样东西——专用佛堂无烟灯油。
是华夏人民拜神用的,倒入佛灯里,点燃。
本质是煤油。包装上标注的是“无烟酥油”,批发价一桶5L,四十块钱。批发了一万桶。
回到白帝城,她立刻号召全城百姓,把家里的棉被拿出来。
“棉被?要棉被做什么?”
荒竺满身汗水浸透,身上有鲜血,是敌人的。
他带领特种兵小队悄悄出城作战,成功暗杀了叛军一位将领。
“用被子裹住干稻草,再浇上这种煤油。点燃,扔到城墙下。”
慕听雪言简意赅,类似于燃烧瓶原理。
棉被,稻草,这是城中随处可以找到的便宜东西。而箭矢不行,箭矢是昂贵的铁器,民间不得私铸。
“能行么?”
荒竺有点担心。
被子和稻草,在战场中能起到什么作用?怎么看,这也不是杀人利器。
“按我说的做。”慕听雪直接下达命令,态度强势。
这个法子并非她臆想,在明代战争中有过类似的记载,他们用的是棉被、稻草、火药粉,做出来的东西称之为“万人敌”,直接把努尔哈赤给烧懵了,大获全胜。
不能大量购买黑火药,她只能用易燃的煤油进行平替。
“是!”
荒竺立刻吩咐下去,全城百姓没有任何犹豫地,把家里的棉被贡献了出来。
甲士们按照长公主的要求,把棉被裹卷着干稻草,点燃,扔了下去。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浸染了无烟煤油的干稻草、棉花、被子上的麻布,在七月酷暑极高温天气里,疯狂地燃烧着,一阵阵热风吹过,把它们吹散,遮天蔽日,向着覃岭王的十万叛军烧了过去。
反杀,开始了。
棉被干稻草煤油这个组合,烧得过猛,下方的叛军只要沾上,就会立刻全身起火,不一会儿就被烧得浑身都是燎泡,一个人烧一片,再加上天气过热,就算不被烧死,也会被热死。
覃岭王谢邑命令十几万叛军,在白帝城门外五十里处安营扎寨。
这些营帐也都被荒竺率领的特种部队,偷偷过去投放了“古代燃烧瓶”——火烧连营!无止无境!
一片火海地狱!
覃岭王所率叛军,死伤过万,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
谢邑。
谢十万。
举兵造反不过十几天,就失败了,他率领着所剩不多的残余部队,逃回雍州。
但慕听雪怎么可能允许他逃?
她亲率包括尖兵营精锐在内的三千骑,穷追猛打,一路追杀到雍州城腹地。
所过之处,凡有阻碍,一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战争是不讲究慈悲的,不屠城,不抢掠雍州百姓,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最大的仁义。
谢邑无法承受这种惨败。
他筹谋了那么久,彻底豁出去反了,结果首战就被前妻以少胜多,一路追到了大本营,输得屁滚尿流!
他一路退到了雍州覃岭王府的地道里。
地道尽头,有一个宝库。
里头藏着他几年来,通过走私获得的巨大财富,银子像小山一样的堆积着,东桑倭寇喜欢交易的时候给现银。
东桑岛国的银矿很多,这与地质因素有关。银这种金属的形成,往往在地壳褶皱带。所以像云煌这样内陆广袤的国家,银子出产量反而不如东桑。
慕听雪手持龙燹剑。
踏入银光熠熠的宝库。
覃岭王谢邑似被猫逼到了倔强的老鼠,浑身伤痕累累,狼狈不堪,不断地后退:“你杀了很多人。”
他的士兵,他的门客,他的家人。
“本公主出征,自当伏尸数万,血流千里!”
他卑微地哀求:“本王错了,这些银子都给你好不好?就当是本王把嫁妆全还给你了,一日夫妻百日恩,放我一条生…唔!”
慕听雪一剑刺入前夫心脏,枭其首:“你越发不清醒了。”
千万嫁妆的银子是我的。
反贼谢邑的人头功勋,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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