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正文完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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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在华强北攒下第一桶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0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滚烫。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发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问了她呜呜呜地哭起来。

程一鑫无奈,“妈,还这么爱哭。”

搜刮走他的钱要哭。

不让他管奶奶也哭。

后来奶奶离世,她回过一次C市。

又是拽程一鑫走,他不肯,她骂他白眼狼,哭得稀里哗啦,一气之下,甩手回深圳。没过多久,又换了个男人,又把儿子忘到脑后了。

嘎吱响的油腻餐桌上。

丽姐很幽怨地看着儿子。

卖惨可能是祖传技巧。

金潇对她很同情,问程一鑫,“你为什么不肯跟阿姨走?”

奶奶去世。

再闯华强北这样的地方,程一鑫没理由拒绝啊。

丽姐忽然支支吾吾,替儿子遮掩,“没什么。”

程一鑫瞥她一眼,“说吧,没关系。”

丽姐迷惑地看了看他俩。

她盯着粥,说道,“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怕走了,再也碰不见她。”

金潇说不出话。

红眼圈似乎能传染,氤氲了她眼眸。

儿子是不是蠢,漂亮的姑娘不好好珍惜,在她面前说这些。

丽姐感到办了坏事,讪讪道,“那个,年轻不懂事,他瞎说的,靓女啊,不要计较。”

程一鑫牵起金潇的手,心如止水,“我那时候说的,就是她。”                        

                            

金潇轻轻点头。

丽姐害了一声,揉了揉眼眶,“真好。”

“我……今天切的姜丝太辣了。”

她在脏兮兮的围裙上擦手,“你俩结婚的时候喊我来,我包个大红包。”

金潇诚恳道,“阿姨,再回C市,就别走了吧。”

程一鑫不由得瞥了眼。

金潇顾盼生辉,眸子灵动,说完隐隐期待着他的认同。

她还是这样,理想主义,想兼济天下,不愿独善其身。由衷地希望她身边的人更快乐,她所在的世界更美好。

程一鑫冲母亲一笑,五官里有她年轻时候的影子,俊俏的,勾着异性的目光。

他说,“我听她的。”

第二天清晨。

金潇一睁眼,提出了个大胆的想法,“我要去华强北做一天背包客。”

程一鑫:“……”

金潇看出来了,“你就是瞧不起我。”

程一鑫憋着笑保证,“绝对不是。”

她掏空了程一鑫的灰色书包。

背上以后,对着镜子转了几圈,“你看我像吗?”

金潇是真想了解华强北。

了解的最好方式是参与。

程一鑫认真替她整理了造型,背书包要有松垮感,肩窝进去,不能像要去跳芭蕾舞的天鹅,他说,“比一比?”

“比什么?”

“一天挣的钱。”

“比就比,谁怕谁。”

程一鑫的老本行。

他很轻易就能看出来谁想卖手机,谁想买手机。第一件事,摸清了各种机型的市场报价,黑话行话甩出去,轻轻松松接了单。他还接了几个帮忙修手机的单子,华强北里面的店铺,一台重摔的手机,一般几家组合着修最便宜。肥猫家的屏幕,阿坤家的摄像头,小鸥家的四件套,店里有几位华强北老人,几年没来,他依然门儿清,见人就喊表哥表姐,仿佛认识了好些年。                        

                            

转眼看见在门口徘徊,不知向谁搭讪的金潇。

郁闷的金潇。

人来人往,有人询问,她还是眼睛一亮,努力推销。

再见到他,金潇一无所获,放下书包,宣布放弃。

“四舍五入,我也算体验过你的生活了。”

程一鑫接过书包,“走吧,哥带你去转转。”

金潇撒娇地笑了笑,递上她自己那部贴着碎钻的手机,“程老板,买二手手机吗,照顾一下生意?”

程一鑫连人带机搂进怀里,“好啊,高价回收。”

他喜欢的姑娘啊。

心有乾坤,犹怜草木。

坚定地向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散发出属于她的柔和光芒。

她是宇宙中心最亮眼的星辰,如果没有她,他不过是一颗普通渺小尘埃。

她说星辰亦尘埃,尘埃亦星辰。

他就厚着脸皮,穿越一整个银河的距离,去拥抱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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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结·于壬寅年小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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