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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的城市洛杉矶,永远有着充足而富裕的阳光。

周末下午三点,我和罗文坐在我家爬满青藤的露台上喝茶,天蓝得平淡无奇,如同我这一生曾度过的无数个平淡无奇的下午。

罗文突然说:“小念,我有件稀奇事要告诉你。”

我听到这样的话其实是有点稀奇的,因为并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事对罗文这样一向中规中矩的人来说算得上稀奇的事。我给自己倒满一杯滚烫的铁观音,抬眼看对面的他,他穿烫得整齐的暗蓝色衬衫,单眼皮,淡眉毛,眼神与往日的确稍有不同。

我说:“你看上去有点紧张。”

“啊等等!”我又说,“可千万别是求婚!”

我甚至一面说一面飞速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茶杯,生怕他变魔术一般地从杯底生出一枚钻石戒指什么的来就麻烦大了。

是的,我还没想过要嫁给他。

但其实,我也没什么把握人家一定会娶我。

“哈哈,”他笑,“只是突然知道有个香港知名艺人和我同名,不过他已经过世了。吓我一大跳。”

“不担心。”我说,“你一定会长命百岁。就算名字一样,八字不一样星盘就不一样,命也会完全不一样的。”

“小念。”他责备地看着我,“你又不听话,去见那个什么星盘大师了吧?”

“喝杯小茶而已。”我说,“放心吧,老师说你会越来越有钱的。特别是明年,生意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我妈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她当年是罗文的粉丝,你说她是有多任性!”

“你应该庆幸她当年不是史泰龙或者斯瓦辛格的粉丝,不然你还得叫罗点史泰龙,罗点斯瓦辛格,那才叫别扭。”

“也是。”罗文笑,“听你这么一说,也算是我妈对我手下留情。”

他说着,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看。

“瞧,这是当年我妈和他的合影。”

照片有一些年头了,微微发黄。罗文妈妈幸福地靠着那个明星,双眼闪闪发亮。但我很快看出她的短处,她有着东方女人特有的精明的额头,颧骨略高,很典型的克夫面相。当然我不会跟罗文说这些,他这种人,从不信命运,只信靠双手拼才会赢,这算是他的长处,我应该尊重和敬仰才对。

懂得看人长处,也算是我的长处。

罗文妈妈是广东人,到美国后嫁给了一个医生,生下他又离婚嫁去了法国。罗文留在美国和爸爸一起长大,也学医,念精神科。名牌大学毕业后继承了父亲的私人诊所,帮很多人治疗心理上的疾病。总得来说,他是个上进得体的好青年,唯一的缺点是个子不高,我和他在一起时,为照顾他的自尊,很少穿高跟鞋。

就算不迷恋星盘,我也深信缘份这种事妙不可言。我比罗文小九岁,二年前的一次同胞聚会,我喝得有点多,站到椅子上挥着手臂捏着嗓子唱京剧:“苏三离了洪桐县,将身来到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好惨,过往的君子你听我言……”罗文就是那晚的君子,疯子一般的我被他从椅子上硬生生拖下来塞到他的车里送回家。

我当然不想回家,于是胡乱报地址,下车后发现他的车一直缓缓地跟着我不肯离开。

我停下脚步,站在路边半仰着头骄傲地问他:“这位先生,你是想泡我吗?”

他很认真地回答:“不是。”

我不依不饶:“那你是觉得我好看咯?”

他说:“这么漂亮的姑娘,可不能走丢了。”

后来回想起来,这算是那些操蛋的日子里我听过的最动人的一句话,它像一杯适度的温开水突如其来地浸没了我的冰冷寂寞的心。于是我当机立断拉开车门坐回他的车里吐,吐完开始嚎啕大哭。

他以为我是失恋,但我其实是失去爸爸。

我爸爸叫于枫,在美国大学里做一名中文教授。他一生最喜欢的是书,茶,还有我妈安女士。就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生活作息正常不喝酒不抽烟对爱情忠贞不二的好人,偏偏患了上不治之症,和癌症抗争了五年之后,最终敌不过病痛的折磨撒手人寰。

说来奇怪,我最怀念的并不是他陪我长大,玩耍,教我读书,和我一起旅行。而是他突然倒下后我照顾他的那些难熬的光阴。虚弱的他往往连眼睛都睁不开,却非让我取下柜子最上面的

书,一句一句读与他听。我读过的有沈从文,余光中,王小波,甚至三毛,那是我和一生和中文最亲近的时刻,长句,短句,我还算标准的令他还算满意的普通话像陌生却熟悉的歌谣回荡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以及他消瘦的面颊上每一条隐约的皱纹里。

念毕,我端茶给他喝,是他最爱的铁观音。他总是爱怜地看着我说:“你先喝一口。”

我喝完,再递给他。他喝不动,抿一小口,闭着眼睛叮嘱道:“小念,可不要忘记你的根在哪里。”

我想他最后的日子是想回家的,他不止一次跟我说过想念北京的四合院,胡同,糖葫芦和杂酱面。弥留之际他眼前出现幻觉,说窗前有天坛,真是好久不见的美景。

我妈说:“是吧。”

他说:“你还是穿紫色花裙最好看。”

我妈说:“哦。”

但他最终拒绝了我妈要带他回家的建议,而是对她说:“留我在这里,不然来看你们不方便。”

我妈说:“好。”

她跟他说话,好像总是多一个字都嫌多。下葬那天也不见她

哭,一切结束后我看到她坐回车子,取下墨镜对着车的后视镜看了一眼,那一刻我愤怒得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因为我相信她是在打量她的妆容。

这个没心的女人,在这个时候,最关心的依然是她自己美不美丽。

我家有只冰箱,专门用来放她的化妆品。温度什么的,都很有讲究。她并不太用名牌,而是喜欢自己捣鼓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蜂蜜,柠檬,薄荷诸如此类加上各种神神秘秘的东方素材,用瓶瓶罐罐装好,形成她独特的美颜秘方。有一次我吃海鲜过敏,脸肿成猪头,敷上她给我的面膜,睡一觉就的确没事。

在追求美这件事情上,我是服气她的,因为着实也没见过比她更拼的女人。这么多年,她每天坚持早睡早起,一小时慢跑,一小时自行车,一小时瑜伽,睡前喝半杯红酒,加上各类千奇百怪的保健药品的加持,快五十岁的人了,脸上愣是找不到半根皱纹。

反正从念高中的第一天开始,我已经习惯朋友们将她当成我姐姐。

“你姐姐长得真好看。”每个第一次见她的人,多半会说这一句话。

按理说,我爸那样的文人,不应该以貌取人。但这只是按理说,我爸这一生就裁在她的美貌上面,不然,搞不好还能多活几年。

爸爸走后我心里也曾冒出过一个恶毒的念头:这个被宠坏的女人,她以后应该吃点苦才对。

但是话又说回来,她能吃什么苦呢?

她就是有公主命。我爸本来家底就厚,加上这些年辛辛苦苦挣的钱,早就保证她有生之年衣食无忧。

如若不是这样,相信我爸也不会走得那么坦然吧。

虽说我深知爱情无非就是一个人欠另一个人,但我还是常常为我爸鸣不平。

“你妈妈呢?”罗文说,“一下午都不见她。”

“或许去超市了。”我说,“不用管她。”

这就是我跟我妈安女士的关系,说不上差但也绝对谈不上好。她有轻微的洁癖,人际关系上也是这样。我总觉得她不太喜欢我,因为从我小的时候她就很少抱我。我在院子里玩耍,回家她就盯着我换鞋换衣服直到我上楼洗完澡才肯罢休。起初我忍着她,青春期以后我们开始互相看不惯。我留很短的发,涂厚厚的红唇,有

时候彻夜不归,就是为了气她。但她情商高,甚少对我发大火,最严重的一次不过是三天不与我说话。有一次我亲耳听见她对我爸说:“她不过借我身体来到这个世界,人生是她自己的。”

只差四个字:关我鸟事。

大学里读懂张爱玲以后,我总觉得她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那种女子,看似有独特的姿态却最终逃不过命运的讽刺。好吧,我承认,她是美丽的,至少要比我要美丽许多。但那又怎么样呢,美丽反而衬托出她的不堪,红颜薄命,不见得是好事。

可惜,先走的是我爸。

爸爸走后,她不用照顾病人,要做的事变得更少,后来就索性把佣人也辞退了。院子里的花草,也赌气般戴了手套自己收拾。她浇花的时候我是担心的,生怕她会摔倒,是的,她这样一个没大脑的人,连她走路我都担心。

并且,她每天吃很少,一小盘蔬菜沙拉还要挑掉里面的面包粒才罢休。小时候我曾经怀疑过她是仙女,喝空气就能生存,大了不得是坐下来陪我爸喝口茶。不过爸爸走后很长一些时日,我谢谢她不喝茶。因为一闻到茶的香味就会感觉爸爸还坐在我对面,皱眉对我说:“裙子不要穿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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