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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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站定,被告怯生生地瞅着杨博青。而杨博青却面无表情,罪犯在他这个久经“沙场”的老法官眼中,与豆腐已没什么区别了吧。

杨博青按照庭审例行规则问道:“被告人叫什么名字?”

王海张口回答:“¥%*@&。”

在场所有人无不为之一愣,嫌疑人说得这是方言吗?完全完全听不懂!

这时,公诉人右侧的那个年轻人帮被告人口语翻译:“被告名叫王海。”

乔诺心说原来他是翻译。

杨博青继续问:“这个名字和身份证、户口上的一致吗?”

王海回答:“一致。”(注:为行文顺畅,非特殊情况,王海话语均汉字表述)

“年龄。”

“29岁。”

才29?乔诺对此很是讶异。

“家庭住址。”

“温州崂县热泉村。”

“文化程度。”

“初中肄业。”

“工作。”

“在家乡务农。”

“之前受到过什么刑事处罚吗?”

“初中打架斗殴被拘留过,也就是从那时起辍学的。”

“这次被批准逮捕是什么时候?”

“今年3月25日。”

杨博青拿起起诉书:“检察院的起诉书收到了吗?”

“收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本庭今日在此依法审理由葭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海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担任审判长的是刑一庭法官杨博青,也就是我本人,会同人民陪审员张鹭、李延广组成合议庭,由赵鹏法官担任法庭记录。由葭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旭尧出席支持公诉,由葭南市新鑫律师事务所陈文彬律师担任你的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你在法庭上依法享有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另外关系,不能公正审理这个案件,可以申请换人。”

“不回避。”

“第二,你有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第三,在法庭辩论阶段,除了律师为你辩护之外你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第四,在辩论结束之后,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发表。”

王海在翻译说完之后,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下面进行法律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在杨博青说以上话的时候,赵鹏便在电脑前飞快地敲打庭审记录——主要是为了让乔诺注意到自己的“英姿”——其速度从观感上来说还真不亚于乔诺。然而乔诺此刻却完全不在意赵鹏,而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案子上——什么速录不速录的,在好奇心面前全都是浮云。

公诉人李旭尧于是拿出起诉书,宣读起来:“经依法审查,现查明,被告人王海于2019年3月24日22时许,在本市慧铭东路瀛海街心公园内用尖刃菜刀攻击被害人叶姝,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王海事后躲藏在葭南南站附近的客来旅馆107房,欲乘火车于翌日逃回老家温州崂县。经群众报警,警方赶在被告登车前将其抓获。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法医鉴定及被告人供述。本院认为……”

就在起诉书还在宣读的当下,被告人王海突然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毫无预兆地朝着庭上的杨博青大喊起来:“#¥#¥#%#%¥……&**&%¥#¥#……%#¥#&*&%%¥!!”

现场一时哗然,两边的法警顿时挟住他的胳膊!

“噹”!杨博青用力敲打法槌,王海像是被震慑到,顿时收了声!

杨博青询问翻译:“他说什么?”

翻译:“他说——我不认识这个女人,是这个女人想要攻击我,我才选择自卫的。”

在场众人无不惊讶,乔诺清楚的感受到这起杀人案的审理,将不亚于一场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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