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采访解释(1 / 2)
第二百四十七章 采访解释
李海棠从包里拿出一张帕子擦了下眼睛,声音很嘶哑:“十五岁前,我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穿过一双新鞋子,一年只能吃上一块肉,一个月吃不到一个鸡蛋,还被养母辱骂了十几年的野种和贱蹄子。
中考前,她不准我再读书,逼我主动辍学去南方打工挣钱,不准我吃饭,连红薯都锁了起来。五天没在家里吃过饭,靠同学中午带的饼子充饥,最后还饿晕在路上。被好心人送去卫生所,再次醒来的那一刻,我做出了决定。
隐忍了十五年,我不想再忍了。我想走出大山,从此摆脱被控制的灰暗命运,想要把命运的齿轮控制权掌控在自己手里,对于农村孩子来说,只有读书一条路。回到家我主动提出了分家,单独立户,当时签订了断绝关系的保证书,没带走一粒米一分钱,只拿了自己的书本和几件补丁摞补丁的夏衣,住在一个已去世的孤寡老人的小茅屋里。
那段时间很凄苦,是靠养父,村里乡邻和老师同学的帮助才挺了过来,可却是我童年至少年期间最快乐宁静的时光。大夏天,没有空调,没有风扇,甚至连蒲扇都没有,只能靠书本扇风或用凉水降温。寂静的夜晚,没有电视,没有任何喧嚣,只有虫鸣青蛙声陪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开始写作,我当时开始创作的目标很明确,只想赚上一台风扇,一块电子表,还有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
在中考之前的预考中,我考了全校第一名。我的养母却看不惯我离开家后过得顺心如意,去学校里大闹,故意恶毒败坏我的名声。我报了警,学校出面给我做了证,这件事也引发养父与她离婚。”“我童年痛苦的根源都是来自养母邓文芳,这样的养母,我做不到去孝顺她,也没有再去怨恨她。后来她和养父离婚后,自己作践自己,还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逼得投毒纵火要杀她报复。对于她后面的事情,我确实是冷眼旁观,没有施以任何帮助。
我觉得,人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得到惩罚,她只要少一丝刻薄,对我多一丝关怀,多一分人性,最后也不会落个众叛亲离的下场。如果大家觉得我的冷眼对待,是一种冷血无情的话,我无话可说,我接下了这个标签。”
她的声音很平,好似一点波澜都没有,这种平静听在人耳朵里却格外的沉重心疼。
如果她说的话都是真实的,那这样的养母确实不值得她去孝顺赡养,大家都能理解她的做法。
“忘恩负义,不赡养养父母,这两句形容,我不认。养母对我无恩无义,我不会报答她,也不会赡养她。而养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是世上最伟大心胸最宽广的男人,是他没日没夜辛苦挣钱抚养我长大。
在我十五岁单独立户分家出来后,也是他暗中资助我学习生存。这些年我在老家那边经营的店铺全是他帮我打理,所有的事情都帮我处理好,从没有打扰过我的学习。他对我有养育之恩,我视他为亲生父亲,会用一生去报答他、孝顺他、赡养他。
在我的人生路上,对我有过点滴恩惠的人,我都记在心里。不论是一直引导我帮助我走出泥潭的老师,在我最穷困潦倒时帮助过我的同学和乡邻,我都在日子过好后,有用心回报他们。”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各位媒体朋友若不相信,可以去我的家乡核实情况,如有一句虚假,我愿接受全国人民的口水讨伐。”具体的地名都公布出来了,李海棠早就决定了要坦诚布公。
“好,李小姐,接下来请你再讲述下关于亲生父母这一段的故事。”最前面带着金丝眼镜的先生询问。
李海棠看到了他身上佩戴的记者证,京都电视台的,她礼貌的朝他笑了笑,喝了一口水才继续说:“关于我的亲生父母,说句实话,到现在为止我仅仅只知道他们的名字。十七岁那一年暑假来京都游玩,我第一次偶然见到他们,从外貌上猜出来的,双方零沟通,没有说一句话。
第二天,他们寻来了我所住的酒店,第一次说上话,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交谈,过程很不愉快。他们来找我的目的是断绝关系,让我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提出了给钱或户口或房子的补偿,我拒绝了。
当时,我们双方签订了互不打扰的保证书,保证书内容由京都方圆公证处林副处长亲自拟定见证,其中也明确写明了财产继承的归属分配问题,我这个被丢弃的女儿没有任何继承权。这一点是我自己提出的,他们同意,林副处长和我的两位朋友在现场见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