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番外:相遇终有时(1)(1 / 2)
林笙笙第一次见到黎域,是在高考完后的暑假。
彼时她正好经历了这辈子第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闲得长毛,猛然想起自己还有个在首都当模特的姐姐,趁着爸妈出了门,她便收拾好了行李独自上京找姐姐玩。
等秦欣萍夫妻俩发现小女儿不见的时候,林笙笙都已经坐在宋家的客厅里了。
席濛被秦欣萍一会儿一个电话骚扰得不能专心工作,为了看住林笙笙,干脆让她跟着自己一同去工作。
初来乍到,林笙笙对周围的一切都新奇得很,让她跟着席濛去看她拍广告杂志,她自然满口答应
只不过林笙笙向来都是三分钟热度,摄影棚里条件不好,光照得有些刺眼,加之人又多,空气流通不畅。还没过多久,林笙笙就坐不住了,弓着腰悄悄往外溜,跟刚做好造型进来的黎域撞了个满怀。
黎域反应快,握住她的手臂拉开了距离,低下头来小声询问她有没有事。
夏天的衣衫轻薄,林笙笙第一次和一个异性如此近距离接触,却只会尴尬地摇头示意没事。
注意到门口的动静,席濛那边也停了下来,大步走过来将妹妹拉到身后:“不好意思,这是我妹妹,小孩子走路不看路,我替她跟你道歉。”
“席濛姐言重了,不过是不小心撞了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黎域眉眼温和地笑了笑,视线落在从席濛身后探出半个脑袋来的林笙笙,朝她打了声招呼,“你好,我是黎域,算是你姐姐的后辈。”
顶着黎域投来的目光,回想起刚刚他握住自己手臂时掌心里传来的热度,林笙笙的脸慢慢攀上了红晕,讲话也难得有些露了怯:“你、你好,我叫林笙笙。”
席濛忍不住发出一声轻笑,原来小霸王林笙笙也会有害羞的时候。
接下来席濛和黎域在摄影棚里拍摄的时候,林笙笙便拖着一张小板凳坐在边上,安静如鸡地看着。
程雅看着这个一向如同凳子上放了钉子般坐不住的小姑娘难得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装淑女,忍不住凑过来问她:“你看什么呢这么认真?也想当模特吗,我可以把你举荐进我们公司,然后我带着你跟你姐一起工作。”毕竟是名模席濛的妹妹,林笙笙的外形条件自然不差,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就是不够高,而且这发型和衣品土了点……一看就是刚从军事化管理的高中毕业出来的。
嗯,发型土可以改,眼光衣品可以慢慢培养,身高不够还能拿高跟鞋来凑,反正凭她金牌经纪人程雅,什么艺人捧不起来?
谁知道林笙笙却捧着脸摇了摇头,半晌,突然道:“为什么那个哥哥没有人给他送水?”每当姐姐拍完一组照片,她的助理都会迎上去递水,工作人员也都只会围着姐姐说“辛苦了”。可是那么好看的黎域,为什么会被他们晾在一旁,无人问津,只有在姐姐示意自己的助理给他递水的时候,才会有工作人员敷衍地同他道声辛苦。
程雅微愣,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黎域。
“没办法,苗是好苗子,可惜签了个泼皮公司。拍自家公司的电视剧不给片酬,只能领固定月薪,给他推荐资源还要他自己倒贴钱。公司外面欠了一屁股债,倒是指望着压榨自己旗下的艺人来还债。”
“……”林笙笙瞪大了眼睛,“还能有这样的事,那他为什么还呆在这种公司里?要我早就走了。”
“一签签二十五年的合同,想要走哪有那么容易啊小妹妹。每个月领的那点钱还不够自己生计的,哪里付得起违约金?”
今年不过18的林笙笙深深地感受到了社会的险恶:“这哪里是签约啊,这是卖身契吧!人的一生才有几个25年啊,他为什么会同意签这么长的合约?”
“别看他文文静静的跟个小姑娘似的,可其实心里还是想要火的吧,不然也不会签下这种合约。就是年纪小,社会阅历还是太浅了,单纯以为签了这么长的合约公司就会力捧他,谁想现在拍个杂志都还是得靠着经纪人自己的资源。”
程雅又看了一眼脸上始终带着浅笑的黎域,叹了一口气:“可惜了,就凭他这底子,要是签到个好公司,总不至于被埋没了。你说他要是脾气爆一点,去跟公司争一争,说不定还能争取点什么。偏生他就这么一副温柔腼腆的性子,自己都不主动,谁能帮得了他。”
林笙笙在一边认真地听着,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叹了口气。
“这么好看的小哥哥,真是可惜了。等我以后挣了大钱,一定把他从那个水深火热的地方拯救出来!”
说是这么说,可是虽然大家都很同情黎域的遭遇,但若是真要帮忙,就连席濛也是有心无力,更别说还要靠家里拿生活费的林笙笙了。
再后来,席濛出了变故,惹了祸事的林笙笙逃去别省念书,再遇见黎域的时候,已然三年过去。
著名导演莫文的新电影要在林笙笙的学校宣传,主演影帝姜昇会亲临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学校食堂门口设置了站点免费领取宣传会门票,室友拉着她早起排队,一眼望不见头的队伍从食堂门口的站点一直蜿蜒到小山丘上。
等好不容易拿到宣传会的门票,林笙笙这才发现,门票上的名字在莫文和姜昇之后,还跟了个她眼熟的名字——黎域。
时隔多年,看到这个名字,她的脑海里依旧会浮现出那个笑起来会有一个浅浅酒窝的腼腆大男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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