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2 / 2)
姜怡琳果然维持不住淑女面具,瞪了姜嬴一眼,“姐姐也真是好规矩,身为女子,公然骑着一匹马招摇过市。”
因为看见他们在这,姜嬴才用一株更好吃的灵草诱惑了老黑停下。
要不然它那疯跑却能完美避过所有障碍物的姿态,只怕更叫姜怡琳有话说。
姜嬴微微一笑,并不生气,“骑马怎么了?骑马有罪吗?干妹妹你毕竟不是父亲真正的血脉,所以自小读书认字,针凿女红,堪称大家闺秀之典范,但武将之女,本就不该囿于凡俗,而是应当像陆姐姐那样,英姿飒爽,不输儿郎。
“父亲,您说是不是?”
双眸轻轻一弯,月牙儿似的,灵动可爱惑人心智。
姜尚眼前一亮,哪里还记得什么姜怡琳,只眼也不眨的盯着姜嬴那有三分像他,又有三分像洛氏的美貌,内心震动,“是,是是,姜家子弟,无论男女,当是如此。”
从前,他就动过要培养琳姐儿男孩子气一些。
最好学点武艺,省得以后被坏人欺负。
可惜洛氏不喜欢,过分娇养,在边关的时候为了不让琳姐儿皮肤晒黑,甚至于夏天从不出门,早晚还必须用保护肌肤的脂膏。
说姜家的荣耀有他和几个儿子去打拼就好,女儿家,嫁人之前无忧无虑,漂漂亮亮,嫁人之后和和美美,就是最好。
姜尚不甚赞同,还是觉得人生应该有所经历,无论好坏。
但他也明白,这是洛氏嫁给他之后深感委屈,所以才会寄一切希望于琳姐儿身上。
本来他也没觉得什么,京城贵女,大多都是这般。
可方才看到嬴姐儿从马上下来,天然有股子潇洒随性,便让他心中对于女儿的幻想,一下就落到了实处。
好比两朵花,一朵是耀眼端方的牡丹,另外一朵,充其量只是海棠。
姜尚根本连眼角余光,都没空分给姜怡琳了,定定凝着姜嬴,“嬴嬴,你这是从哪儿来,要到哪里去?”
不经意视线从老黑身上瞥过,更为震惊。
“这……好马啊!哪家的马?四肢如此粗壮充满力量,腰背线条流畅,一定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姜尚眼睛都看直了,“好女儿,快说,哪家的,爹马上要出远门,定要给它买下来!”
在古代男子眼中,一匹好马,便相当于现代男人的一辆好车。
那自然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甚至不惜花大价钱买一匹爱马。
但这马是言酌的,姜嬴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爹,这是言郡王的马,我之所以会骑着马在城里跑,是因为皇上派女儿去给苏夫人治病,有点急。”
“你,去给苏夫人治病?”这声,是洛氏发出的,瘦削的脸上满是吃惊,“哪个苏夫人?不会是苏国舅苏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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