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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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燕纾脸色不大好,绿的和菜地里的青瓜一般,比那跳脚的畜生还过之不及。

“看来朕送给皇后的人,皇后用得不错。”

我没搭理他夹枪带棒的屁话,趁着我爹还未告老还乡,先狐假虎威的闹他一番,左右他也不敢对我如何,只不过连累了金高悯,想也不想就冲了上来,真是条蠢狗。

当天晚上我趁着值班侍女打瞌睡,偷跑去金高悯的房间查看他被茶水烫的伤,碰巧遇上他在上药。

金高悯看着是个有些弱不禁风,人长得纤细,可脱了衣服,精瘦有力的臂膀暴露在空气中,看起来并不孱弱,雪白的肌肤像是常年未晒过太阳,因此新旧伤痕斑驳,十分显眼。

背部那处又红又肿的烫伤覆盖在疤痕上,是金高悯自己难以够得到的地方。

见我来了,金高悯低垂着眉眼,佝偻着便要把衣服披上,我抬手示意他别动,拿着上好的活血化瘀的烫伤膏,抠挖了一大坨,就往金高悯后背的伤上揉去。

男女大防其实对我这般自小放浪形骸的野蛮女子没什么,我哥在军营总受伤,我也是这般给他上药,跟在燕纾屁-股后面跑的那几年,我也是没羞没臊。

因此现下对于眼前这个忠心护主的奴才,更是没什么别的心思。

但他却不这么想。

“娘娘......”他睫毛轻颤,呼吸紊乱,仿佛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怎的跟煮红的虾子一般,从脸红到后脖子。

我与他四目相对,盯了他一会儿,只觉得金高悯长得俊俏,眉眼生的浓艳华丽,精致的像个瓷娃娃,一时之间竟把燕纾那张冷的掉茬的脸比了下去。

我这般看着他,手上还耍流氓似的按着他的背部,金高悯哪里受得了,连连后退,耳根通红,不经意露出绯红白皙的侧脸,眼角眉梢都染上了春意含羞带怯的说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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