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1 / 2)
我妈刚才还堆满笑容的脸立刻变得怒容满面:“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还不是为你好,开服装店能比结婚重要!你也不想想,就你那名声,要是再被刘军甩了,看你还怎么有脸在家里呆下去!”
我痛苦地说:“可是,登了记他也不一定和我结婚的。再说了,我的钱其实。。”
我是想告诉我妈,我的钱只有两万,但我妈怒气冲冲地冲我一瞪眼,厉声说:“你给我闭嘴!只要登了记,他要是敢不娶你,我就天天到他学校闹!”
我立刻闭了嘴,我知道我妈说得到做得到。在农村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结了婚若男方想离婚,女方就算拖不死你,也让你半生不能安宁。登了记要是不结婚,不但双方名声都不好了,女方的妈妈充分使用农村妇女的伎俩,整天到你单位哭天抢地,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倘若男方是吃国家饭的,那就更有把柄被人攥在手心里了。
在婚姻的关系中,特别是在农村,无论承认与否,男方大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但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也并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这是可以理解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人被逼急了。
所有这些手段,即便是现在,仍然十分奏效。
虽然,这样的婚姻并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妈说得没错,要是和刘军分手了,所有人都会认为是他甩的我。我不但更加臭名昭著,再想找到象他这样年龄、相貌都般配的对象,又谈何容易呢。
村里别的女孩子找对象,不但过年过节男方家要送价值不菲的“节礼”,订婚的时候,还要送万儿八千的礼金,礼金是给女方父母的。除此之外,以后小两口要用的家具、电器、衣物、日常用品等等,均由男方家做好买好送到女方家,这些物品统称“彩礼”。结婚那天,这些“彩礼”便变成了“嫁妆”,再浩浩荡荡地由女方家拉到男方家。若是男方家的“彩礼”足够丰厚,女方家就不用花太多的钱了,在别人面前也很有面子。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对方是名声清白的处女。若婚后男方得知自己被骗,女方便从此没有好日子过了。并且,女方在村里,一辈子也别想抬起头,唾沫星子是可以淹死人。
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贞操观,即便在高度发达的大城市,也是阴魂不散。在农村,就更是根深蒂固的了。象我这样名声不好的女孩子,即便心思灵透,即便纯朴善良,即便貌美如花,在他们眼里,也是一文不值。所以村里未婚女孩子的那种待遇,我是断断享爱不到的。
我妈对刘军一家忍气吞声,也是因为她清楚地知道我现在的身价。要么减价处理,嫁给一个又老又丑或残障智障的男人;要么就象现在这样,嫁给一个象样的男人,如刘军这样,但必须倒贴。而刘家,显然是知道这点的。我妈情愿倒贴也不要我选择前者,己经对我非常仁慈了。别人养女儿都有得彩礼拿,只有她养女儿还要倒贴,在这一点,我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她。
除非我再次离开这块生我养我的土地,否则,只要我想在家里找男友,便永远摆脱不了一文不值的身价。可我再也不想外出,不想打工了啊。考虑再三,我终于决定:就按我妈说的去做,只要登了记,又有我妈死缠烂打,谅刘军也不敢反悔。到那时再砸锅卖铁凑那一万元钱,我相信只要我家和他们齐心合力,东拼西借,凑足一万元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也许,我这样是对刘家的欺骗。但反过来说,刘军一开始就是奔着我的三万元钱来的,动机同样不纯。我相信刘军和我一样,原本都想做一个善良而有尊严的人,但所谓的善良和尊严,在冷酷的现实面前,是怎样的不堪一击啊。但他若娶了我,我的耻辱便要分给他一半,他又何尝不感到委曲呢?
现在,话己摊到了桌面上,既然他无情,我又何必有义?纵观周围,有多少对婚姻是基于道义勉强维持,而并不是因为相爱。以我现在的处境,最需要的就是一份婚姻。婚姻,说到底,是做给外人看的。至于是不是貌合神离,是不是两情相悦,外人哪管得了这些呢?
事到如今,除了牢牢拴住刘军,拴住这桩注定不会幸福的婚姻,我实在是无路可逃。这就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至于发射出去的后果是什么,却不在我考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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