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住进十元店(1)(2 / 2)
让我没想到的是,本来有两个月的押金共两千四百块钱押在房东那儿,但当我提出来要退房时,她立刻就变了嘴脸,凶巴巴地说:“你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我就不能提前寻找租户,房间空置时间长,押金一分钱都不能退!”
要是在以前,这种无理取挠的人我是懒得理的。但是现在不行,我还有一两千四百元押金在她那儿呢。两千四,可以够我吃两百四十份的快餐了呢。
所以,我据理力争:“我租的时候,你并没有和我签合同,口头上也没有和我说,我凭什么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
她却撒起了泼来:“就算没答合同,就算没和你说,你也该知道是这样的规矩呀。”
我强忍着怒火:“我不知道!”
大概看我态度很强硬,她便住了嘴,走进屋里检查了一圈,又说:“你把房间给我弄脏了,水龙头也弄坏了……”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来之前,我特意把地拖了一遍,水龙头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她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不想退钱。
我实在不明白,本地人这么有钱,怎么还这样和一个外省穷人斤斤计较呢?但钱在她手里,她坚决不退,我也没有办法。最后也只好使用无赖的手段:“你不退,是吧?那好,我也不走了,反正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她这才很不情愿地退我一千块钱。拿着一千块钱,我提着唯一的行李箱,住进了深圳一道著名的风景线-“十元店”。
我住的十元店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光明旅舍,由于靠近人才大市场,生意非常不错。也算我运气好,刚好有一个人搬走了,我就住了下来。十余个平方的房间里,摆着四张双层铁架子床,可以住八个人。没有电视,没有风扇,没有枕头,没有床单,只有一张光板床和黑黝黝的不知道多少人睡过的草席。
不愧是深圳,十元店经营模式比东莞先进多了,具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和高效的管理体制。所有人多余的行李,统一存放在专门的储藏室,每人发一个和自己行李标签编号相同的纸条。
每天晚上9点,老板过来收钱。交了10元钱,可以睡到第二天晚上9点;没有十元钱,请马上离开。如果一次性交纳一个月的钱,那么不但不分大小月,统统以30天记,同时还可以获得8元的批发价格。于是,有些人就批发了一个月的居住权,有些人宁愿天天晚上9点付费。事实上,选择批发是明智的,因为自从我住进来,我这个房间一个多月都没有轮换过新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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