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1)
边吃边喝边聊,刘青河明白了,很多地方年底都会调整干部,执法局也不例外,拟提拔王金龙为副局长,相关方案已报县里。写这篇稿子,除了正常宣传之外,也是给王金龙预热,以便在县领导眼里混个脸熟。
喝到高兴处,刘局长和王一洛借着酒劲在酒桌上敲定了做报社理事单位的事。
报社有创收任务,主要用于给合同工发放补贴,报社十五六个人,王一洛除外,有正式编制的不过编辑部主任徐在山和刘青河二人,其它人员除基本工资由财政发放外,还得由报社补贴一部分。这部分资金来源,一直是报社头疼的事。
刘青河暗暗琢磨,理事单位每年费用是5万元,谁联系来的谁可以拿20%的提成,王一洛有一点很让人佩服,即使是他牵头搞来的赞助单位,也会把提成让给几个报社主力,看今天这情况,王一洛肯定会把这事记在刘青河头上,也就是说,合同一签,刘青河就有1万元到手了!
刘青河不禁心里一阵激动,一万元不是小数目,顶他三个月工资呢,酒就喝得格外甜。
刘局长跟刘青河碰杯的时候,大大咧咧地说:“刘老弟,以后执法局的宣传就交给你啦,你是名记,天天跟着县委书记,你写稿子我放心!明天你就开发票,过来签合同……”
刘青河一听,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连忙道谢,半杯酒一口喝了。
酒散分手,王一洛果然叫住了刘青河:“王队长的稿子赶紧写,执法局以后的工作交给你了!”说完与刘局长、张主任上车走了,刘青河知道他们肯定还有后续项目,不是洗脚,就是唱歌。
李科长安排车把刘青河、罗珊珊送回,每人还送了两箱苹果、一提红茶。
“这就是干记者的好处,怪不得都叫无冕之王!”罗珊珊进报社最晚,但是对此已经很有感慨了。
隔了一天,刘青河的稿子就在“林青榜样”栏目发了出来,半个版,图文并茂。
刘青河对稿子和设计都很满意。
令刘青河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三天,总编王一洛突然把他叫到了办公室:“青河,王金龙那篇稿子出了点问题,假如有人过来调查,你就说我对这件事并不知情,是执法局主动联系你去写的,其他的事就不要说了……放心,问题不在我们这里!”
能有啥问题?稿子是根据执法局宣传科提供的原件改的,加的例子他也再三核实过。昨天,他刚去把合同签了,把一万元提成揣到了兜里,见王一洛这么说,就点点头,答应了。
原来,稿子见报后,有人匿名分别给纪委、县长胡青山、县委书记岳小樱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王金龙粗暴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根本不是报纸上说的那样,这样的干部怎么能是“林青榜样”?
这回,没说新闻造假。
县长胡青山和岳小樱的批示都转到了纪委。批示都很严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举报信详细列了几条,说王金龙这个人平常工作态度粗暴,动不动就爱骂人,更谈不上文明执法,他曾把卖西瓜的老汉一车西瓜拉走,后来这车西瓜就找不着了。这种事不足为奇,很多城市执法单位都有这种事儿。
重要的事是两件。一是说王金龙脸上的疤并不像报纸中说的那样,摊主野蛮抗拒导致的,而是他先动手,一拳把人家摊主的鼻梁打骨折了,摊主手里正好抓着铁签,这才刺伤了他。当时报了案,公安局有案卷,后来之所以没有深究,是王金龙找人做了摊主大量工作,给了对方两万元私了,不然早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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