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诱惑于思成(1)(2 / 2)
听着这些话从一个75岁高龄的老人口中说出来,我心里五味杂陈。心里似乎又多了一种力量,我要向那些给过我屈辱的人证明,我宋婷不是一个这么容易就被打倒的人,也不是一个她们随意欺凌的人。总有一天,他们曾经给过我的痛苦和伤害,我会加倍的还回去;那些被他们剥夺了的幸福,我会重新找回来。
**
再次回到A市,拖着行李走在熟悉的街上,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竟然一切又回到了要重新开始的起点,感觉周围的建筑物都好像是在嘲笑我的落魄。
走到丫丫学校的时候,我特意往里面看了一眼,希望能看到她在操场上玩耍。不管她怎么不认我,不可否认我还是想她的,怕穆娟再出什么幺蛾子,在这50万弄清楚之前我肯定是不可能主动去她。只是就怕,到时候她连坏妈妈也不愿意叫我了。
伤感了一阵,随便走进学校对面的一家中介,想就在这附近找一间便宜的房子。因为在和于思成闹掰之前,我刚把我们所有的积蓄用来装修了新房,而离婚后这些日子都靠着袁叔给我的那2万块钱过着。所以现在的我,是窘迫的。
接待我的是个帅哥,他问清楚了我大概心理价位后,有些为难的说:“姐,这可是学区房,就算合租最少每月也要1500,你确定只出800?”
“嗯。房子旧点破点都没关系。”其实我是有小想法的,住的好不好不重要,我就想每天能经过这个学校,哪怕偶尔能悄悄的看上丫丫一眼也好。
在帅哥特别为难的时候,旁边另外一位美女提醒他:“不是有套和那个搞音乐的帅哥合租的房子,800一月么?”
帅哥拍拍头,“哦对,走,我带你去看看。”
话说,我觉得老天是真的开始垂怜我了。那套房子竟然就在丫丫学校的后面,而且站在阳台上,还能清晰的看到学校的操场。我根本没有多问什么,就确定下来了这套房。当时心里想的就是,哪怕是跟个恶魔住在一起,只要能随时看到丫丫,我也愿意!
事实上跟我合租的不是恶魔,不过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穿着一身朋克服的帅哥而已,而且真的是帅哥,颜值相当的高。帅哥看起来很冷,从我搬进去给他交房租,到我收拾东西去买菜回来做了饭吃完,来来回回的碰面也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晚上,我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要把房子租得这么便宜了。因为从8点开始,旁边那间屋子就开始一会儿吉他一会儿唱歌的,要一直折腾到12点,之后他会在客厅吃点宵夜看会儿电视,要折腾凌晨3点多才总算消停。
接连找半个月的工作,都不是那么的合适,加之晚上天天被吵得睡不着白天根本没有精神,我觉得自己都快要神经衰弱了。在又一个被吵得睡不着的晚上,我忽然灵光一闪,既然工作不好找晚上也没办法睡,还不如去批发点儿围巾帽子什么的去夜市卖。这样一来,还能腾出白天的时间去查那50万的事,要不总是这样只出不进也不是个办法。
我能拿出进货的钱并不多,只能每天一早去批发市场拿点当天卖的货,吃过午饭休息会儿,就拿着律师复印来的那张借条出门,晚上再去夜市摆摊到12点。回来收拾收拾,刚好能和隔壁帅哥的作息时间重合。
摆摊的生意倒是每天都不错,只是借条的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想关于那张蹊跷的借条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我思前想后觉得我好象没有过昏迷或者喝醉的情形,让于思成有机会威逼我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字,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利用我的签名进行伪造。
于是,我拿着借条找过跟他关系不错的朋友,但人家一看我是问这个都说不清楚。然后也在网上查过伪造签名,知道这是完全可能存在的。有的技术好一些的临摹机构,真的能做出来让鉴定机构都认不出来的签名。但我就是不甘心,又联系了好几家鉴定机构,不过人家说需要原件才可以。
原件在于思成那儿,我要坚持查下去也只能从他那儿下手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约他出来见个面,有的人和事再不想去面对,也是要去面对的。快要过年时一般于思都会回来,我特意在凌晨的时候,先发了个试探的短信给他,内容非常的暧昧:“思成,我想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