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落魄的大理寺(2 / 2)
“其中,最关键的是律法条例,一定要具体,事无巨细,只有这样,案件发生时或者有人违反大明律法时,才能依法办事。”
“现如今的大明律法,主要的处理手段是严惩,之后需要换个方向,尤其是刑法,惩罚的目的是让这些犯人心生改过之心,因此会以劳役为主。”
“至于死刑和流放边疆的,必须降低。根据犯罪的程度,可以给出三年到无期限的劳役处罚,不过,这其中的具体情况,还要各位一起来讨论。”
朱雄英沉声道。
为什么把大理寺作为入手点,而非刑部,他也是经过深思的。
众所周知,目前的大理寺早已经不比隋唐时期,曾经的辉煌已经没落。早先时候,对于刑事罪犯案件的审判,都是大理寺直接负责,接着是刑部复核,这才导致刑部尚书高出一品。
然而朱元璋时期,六部制的规则下,刑部开始率先审判,之后复核是大理寺来负责。
虽然看起来流程没有太大区别,但其中的人治却大有学问。
作为正三品的大理寺卿,与正二品的刑部尚书,虽只有一品之差,实际上却是云泥之别。
在某些程度上,即使有着同样的职权,大理寺早已经沦落为刑部的下属衙门。
刑部审判完的案件结果,你大理寺敢质疑?
倘真如此,刑部尚书可要教你怎么尊敬上官。
官大一级能压死人,也就由此,大理寺便逐渐演变成如今的清水衙门,半天都没什么要事。
至于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和刑部尚书等同,也是正二品。
明面上是三司三权分立,可实际上大理寺早已被踢出圈外,只余下督察院和刑部二者相争。
看穿了这一点后,朱雄英就将眼神投射到了大理寺上。
如大理寺这般好似养老的衙门,里面多的是不得志的人。
才华定然是有的,至于背景,那估计是垫底的,否则也不会被安排到大理寺来。
朱雄英最喜欢用这种人,家世清白,还有能力,背后不会牵扯进太多势力。
相比起那些勋贵子弟,更容易被收服,也更好掌控,完全能够培养成自己的亲信。
他方才所交代的那些事,其实就是把后世司法的结构给搬了过来。
将大理寺,也就是法院内的人独立于现在的官僚体系外。如此,才能够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
日后招收人,也会选择新科举的方式,不会再收荫蔽举荐来的人。
法院,身为后世司法的三司之一,一定要保障起地位的特殊性。
只有里面的官员都一心向公,才能醉倒最大层度的公平。
如果朱雄英不这样,那法院将会被宗族势力给侵入,造成官官相护的弊端。
所以,必须要杜绝举荐,杜绝荫蔽。
朱雄英这样做,也算是给大理寺那些有能力却得不到施展的人带去了福音。
他们最想遇到的,就是这样的上司了。
方廷尉激动得眼眶都红了,他直接对着朱雄英跪了下来,“臣必定不负殿下所托,尽全力办好殿下所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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