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怎么去拥抱一夏天的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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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怎么去拥抱一夏天的风

“夏天就快要走了,顾樵,要怎么样才能去拥抱一夏天的风。”五月斜坐在学校的小河畔的青草地上,对着顾樵说道。

“正如你的名字一样,你是不是喜欢五月天?”顾樵抬起头,眯着眼睛,望着刺眼的太阳。

“嗯,喜欢很多年了,谢谢你今天陪我。”说完,五月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粒,跟顾樵道了别。

今天的五月,没有化妆,最近似乎有些消瘦了,穿着牛仔短裤,走路很慢很稳。

我们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顾樵跟五月又能够像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聊天了,直到从他俩旁边偶遇路过的以南慢悠悠地说了一句:“顾樵,该上班了。”是真的偶遇,还是顾樵找的托儿来缓解如此尴尬的局面?我想是前者吧,顾樵不是我,他做事很坦然很直接。

按照昨天约定好的计划,早出晚不归的余欢和我们吃过晚饭就因有事晚上又不回了,余欢刚走几步,我们几个就从操场那边绕了过去,然后紧密地监视着他,这种跟踪行为我还是生平第一次做,竟然觉得有些搞笑,在路上一直忍不住想笑,程安踢了我三次让我闭嘴,我还是忍不住,后来他俩干脆甩开我加快脚步跑到前面去了,我就一边笑着一边在后面跟着他俩的步伐。

我们三个一路跟着,此刻已经天黑,说不定明天洛阳日报就会专门拿一个刊面报道我们三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偷偷地跟踪亲室友,然后被捅死。

没有想到的是,跟了一会就到了目的地,我们三个躲在角落里,仔细看去,都感到很惊讶,我去,这里不是致青春酒吧吗?难不成余欢天天在这里面深夜买醉彻夜不归?

余欢是从正门进去的,不用接头暗号,门卫大哥还跟他热情地打了声招呼,这显然已经打成内部人员了啊,就在他进去之后的十分钟,我带着程安跟顾樵也进去了,致青春酒吧都开了一年了,顾樵跟程安一次都没有去过,我以前也试着拉过他们,结果都被他俩拒绝了,理由是:喝酒误人生,青春应该把时间都拿来打排位上,结果每次我们去酒吧的时候,他俩都去了网吧。

“你好,请说出致青春酒吧暗号。”门卫大哥好像换人了,之前那个门卫大哥比这个帅。

“疯魔冷艳痴狂嚣张。”我很自豪地说道,因为顾樵跟程安他俩压根不知道暗号是怎么回事。

“真是幼稚,一个酒吧搞什么口号。”程安抽着烟说道,此刻门卫大哥正在瞪着他。

“不好意思,暗号错误,请想好再来。”门卫大哥拦住了我。

“不会吧,致青春酒吧我都来了一年了,前段时间乐队主唱疯魔还叫我有空过来玩来着。”我无奈地说道。

“那实在是不好意思了,请回吧。”保安大哥冷漠地回答道,依然用手拦着我们。

“给余欢打个电话吧,他刚才不是进去了。”顾樵说道。

听完顾樵说的话后,我拿起手机拨了余欢的电话号码,响了十几下最后没人接,我想可能是里面太吵了没听见吧,  然后我们三个垂头丧气地回去了,走在路上他俩一直在吐槽我,说我的自信怎么没了,还吐槽致青春酒吧就是个幼稚园,竟整些无趣的东西,一路上对我一顿好损,直到回到宿舍他俩发现今天晚上有钻石联赛直播,才肯停下嘴不肯理我。

大概是夜晚9点多的时候,顾樵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好像跟五月在一起又分手后就有了开免提的习惯,他是从来不喜欢把自己遮掩得很严实的,所以关于他的心事我们大概都知道很多。

“喂,顾樵,这个星期天陪我逛街买衣服吧,我看了天气预报,凉快,有风。”一听就是五月的声音,我和程安惊呆了。

“嗯,好,早点睡。”顾樵简简单单地答应,简简单单地挂断了电话。

“我靠,这狗东西又来找你了?后悔了,知道你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了?”程安点起一根烟激动地说道,抖了一地的烟灰。

顾樵给了他一个斜眼,没有说话,我此刻正在看着手机里余欢回我的短信:抱歉最近太忙了,没空搭理你们,明天我休息一天,好好跟大家聊聊。

抱着对明天的期待安然入睡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此刻余欢刚刚回来,坐在座位上喘着粗气。“你回来了,怎么这么累?”我问道。

“顾樵呢?”余欢看了看顾樵空空的床问道。

“他去上浅时光了呀。”我回答道,然后赶紧穿上衣服下了床。

“哦哦,瞧我这记性。”刚说话,正在熟睡的程安也被我俩的谈话吵醒,余欢见他醒了,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了一根给程安。

“哎呦,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程安眯着朦胧的睡眼问着。

“早就会了,只是最近抽的比较频繁而已。”余欢点起一根烟,自己抽了起来。

“最近咋了?”我突然发现余欢抽烟的那只手手指很多起皮的地方。

“既然大家都是室友,我也不瞒大家了,我呢,加入了致青春酒吧的乐队,现在担任他们的鼓手。”没等余欢说完,我就迫切地想问道:“冷艳去哪了?”

“冷艳她回老家相亲结婚了在家里照顾孩子,放弃音乐了。”余欢抽着烟说道,他仿佛很会抽烟,吐眼圈的动作很老练。

“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有点意想不到。

“刚开学吧,具体情况疯魔也没有跟我怎么讲。”

“那你是如何加入他们乐队的?我怎么不记得你有一项会打鼓的技能。”程安问道,伸出手示意再抽一根。

“是寡寡,她现在是主唱,疯魔担任吉他手。”余欢说道。

“寡寡?好难听的名字,是谁啊?”程安接着问道。

“就是我们买水回来经常看到那个在楼下等余欢的女孩。”我告诉了程安。

就在这个时候,顾樵下班回来了,看见余欢,二话不说,从他手里把烟夺走,点了一根抽了起来,问了余欢跟程安一样的问题,怎么学会抽烟了。

“正好,顾樵回来了,你给我们大家说说咋回事,长话短说。”我对着余欢说道。

“这个学期,寡寡找过我几次,不是谈恋爱,而是让我加入疯魔的乐队,寡寡他爸爸把致青春酒吧买下来了,所以她自然成了主唱,后来没过多久冷艳就离开了,索性寡寡听说我会打鼓就把我叫过去了,所以最近天天晚上打鼓打到凌晨,累的走不动路,就在酒吧里睡着了,有的时候也会去疯魔他们宿舍睡,大概的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以后你们得习惯我不在宿舍的夜晚,我知道你们很寂寞,没有我的段子,你们很难入睡。”余欢说完就爬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用很懒的姿势躺着,好像很是怀念的样子。

“哎,物是人非,如今那个致青春已经变了样了,不过,我想知道,现在的暗号叫啥?”我问余欢。

“致青春,不打烊。”寡寡老爸嫌弃那个暗号有点长还不够正能量,就叫了这个,我倒是觉得没有之前的好。

“可是冷艳已经不在乐队了啊。”我淡淡地说了一句,余欢跟着叹着气,啥话也没说。

初来这座城市的第一个夏天已经末尾,洛阳的夏天仿佛比其他地方要晚走那么一点点,大一那天开学,我遇见了一整个夏天都没有联系的迟如沐,这里的城市刮着威风,天还不大热,她默默地从背后拍了一下我,那个画面至今回忆起来依旧是岁月静好,已经来到这里一年多了,遗憾没有拥抱每一个刮着微风的夏天,当所有人都在埋怨刺眼的阳光强烈的温度的时候,或许有几个心态好的情侣彼此牵着手,男孩给女孩撑着太阳伞,女孩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开心地说道:“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其实我们不该讨厌夏天的,一个人有多讨厌夏天就有多怀念,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夏天,来经历离别,感受悲欢,从而可以不顾面子的戴着耳机在校园里奔跑,边奔跑边大声对着天空呼喊着:我要夏天!

余欢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们的生活又变得平常起来,其实每一天都很平常,只不过是我们这群小强自尊心作怪,总想要捅出几个篓子。这个星期天,顾樵答应跟五月一起出去逛街。

今天天很热,时不时地吹来几股热风,顾樵跟五月在宝龙城市广场附近买衣服,他们来了一家安踏店。

“你好,欢迎光临。”一个身材高挑的穿着安踏系列的套装的美女站在他俩的面前,此刻他俩正在看鞋。

“你要给我买鞋?”顾樵看着此刻走到男鞋区的五月问道。

还没等到五月开口,那个美女就开口了:“你好,小姐,女鞋区在这边,请跟我来。”刚说完,五月笑了一声就跟着她走了,顾樵尴尬地陪着。

“这双鞋38码的我穿着会不会小啊?”五月拿起鞋摸了摸鞋底,然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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