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酒后真言(1 / 1)
子云是彻底醉了,这应该是子云生平第一次醉酒,他趴到地上又是哭又是笑。虽然关于子云的真实酒量,子奇没有试过,也不知道,因为这么多年,他与子云这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相处得像两条平行线,怎么也无法有交集。没想到,兄弟二人会在今日碰到一起,喝个痛快。虽然子云喝醉了酒,相貌真的很难堪,完全不像他工作时的那副儒雅模样,嘴上残留着呕吐过的残渣,裤裆里残留着尿渍,但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次不顾形象的醉酒,兄弟两人的感情也升温了。
子奇将子云抬到炕上,子云又像驴打滚似的,从炕上滚了下来。子奇重复做着同一个动作,那就是将子云从地上抬到炕上的动作。子奇只好让万淑贤带着孩子先去另外一个房间休息,自己陪着一个又是哭又是笑的醉汉玩耍。
借着酒精的力量,子云终于将埋藏在心底的心事一股脑儿倒了出来,他拉着子奇的手伤心的哭着:“哥,我离婚了。”
子奇听到“我离婚了”这四个字,真的如被雷霹了一般,他从子云的行为、走姿,已经判断出他与张美丽之间可能闹了矛盾,但是他万没有想到两个人能离婚,他正在疑惑:两个人是因为什么事离婚的呢?因为在据他对子云的了解,不到万不得已,应该不会到离婚的地步。子云在家人的眼里,就是一个顾家好男人的形象。要不然,自两人搬到县城后,就很少因老院子,包括父亲和大哥也不愿来看了。
子奇试着问正在撒酒风的子云:“你俩为啥离的婚?”
子云再次伤心地哭喊着:“哎,我肠子都悔青了。呜呜,张美丽就不是个好货,枉我那样真心真意的对她,她眼里只爱钱·····呜呜······她只爱钱,这女人只认钱······我真是瞎了眼了。哎······我两个孩子太可怜了······我两个孩子咋办啊!”
子奇大概听出其中的纠葛了,看子云哭的伤心的样子,这对夫妻中出问题的应该是张美丽,是张美丽做了对不起子云的事。
子云又一次捶胸顿足的哭喊起来:“哎,把我死了算了,有没有死的药,让我吃了,死了算了。我太难受了······太难受了。张美丽······张美丽······我要把这个女人杀了,我老陈家又是给你买楼房,又是给你找工作,哪里亏待你了,你要给我戴绿帽子。哎······这个女人不是个好东西,我要把这个女人杀了。哎······我的两个娃啊,要遭后娘吗?哎······把我死了算了,有没有死的药?”
子奇端过来一杯温开水,抱起子云,要喂他喝。子云掀开了水杯说:“我不喝水,你给我些死的药,让我吃了死了算了。”
子奇眼看一口水喂不到嘴里,子云的嘴上干得掉皮。于是跟哄小孩一样哄着子云说:“来来来,这个就是死的药,你赶紧喝。”
没想到子云几口便喝了下去。看子云醉后求死心切的样子,便可知他心里到底有多么的痛。
一个醉汉,你如果不招惹他,他哭闹累了,也就自己睡着了。从子云酒后吐出的真言中,子奇也得知了子云与张美丽之间发生的事情。子奇也非常气愤,子云不杀她,他都想去把那个娘们杀了,但是理性还是战胜了感性,还是不要感情用事,犯下大错,一切的一切,也只能等子云醒来再商量解决的办法。毕竟这是子云家里的家务事,人常说,再清的官也难断家务事,这里面的纠葛谁又说得好呢?没准这里面也有什么误会,反正在没有得到清醒时的证实前,一个醉汉的话又有几分可信度呢?很多醉汉酒后吐过的真言,一到醒来时都不愿意承认。只是子奇看到子云这么痛心的样子,他也感到难过起来。如果这件事情真如子云口中所说,那张美丽就太过分了,可以说,她将一个男人的尊严践踏得无地自容。
子云在大闹了半天后,终于安歇了。子奇也疲劳地躺在沙发上,但是他辗转反侧,无法安睡,也是为这个弟弟操碎了心。他将子云离婚的利害分析了一遍。这个婚如果离了,两个孩子怎么办呢?势必两个孩子也会被分开。这样的例子子奇早听说过。四队的一家,就是因为离婚孩子分配的问题而闹上了法庭,本来男方觉得两个孩子都跟他姓,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可夫妻感情虽然破裂了,但女方对于孩子却不想放手。最后因为闹得不愉快而上了法庭,经过法官的裁判,男孩跟父亲,女孩随母亲。不仅夫妻两人散了,两个孩子也分离了。这真是一个家庭的悲剧,相当于一个家庭支离破碎。除了离婚,是否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呢?
子奇想着想着便进入了睡梦中,梦中子云将张美丽捅了七刀,张美丽的身上一片血肉模糊,两个孩子趴在张美丽的身上哭得眼泪汪汪的,呼喊着妈妈。子奇上前去阻拦,一阵扭打之后,子奇不由从梦中惊醒,脑海中还残留着张美丽血肉模糊的样子,子奇的心跳加快了几个拍。他打开灯,看了一眼子云,子云呼噜声打得如雷一般,真的有辱平时斯文。子奇走近子云,拾起掉在地上的被子,帮他盖好,才在沙发上睡着。
刚睡没一会儿,就听到陈平安的声音:“下雪了,下雪了,陈子奇,你赶紧看下你那菜苗子,别冻死了。”
子奇以为自己又在做梦,晃晃恍恍又睡了,陈平安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刺耳:“陈子奇,下雪了,赶紧看你的菜苗子,是不是被冻了。”
子奇才意识到这不是在梦中,而是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他光着脚跑出了屋子,看到院子一个铜钱子厚的雪,陈子奇急得都想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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