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1 / 2)
“诸天万界,第一逼王!”
闻其名,关长老直倒抽了一口凉气。
被其名号震得蹬蹬向后退了几大步。
随即,一双眼睛圆睁,嘴巴张大,脸上表情呆滞,长长的眉毛微微颤抖,仿佛被一声巨雷给震住了一样。他的表情,完全可以用‘说出吾名吓汝一跳’那八个字来形容。
诸天万界第一逼王,这世间,竟有如此炸裂的称号。
拥有如此炸裂称号的人,竟是一个气质悠悠风度翩翩的美少年!
此时,黄烨却是神情一振,他听中的却是后面的名字。
“李从心!”
“原来你就是李从心!”
听闻其名,黄烨整个人瞬间兴奋起来,竟又露出了得意表情,尚自鼻青脸肿的他,又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我倒是谁呢?”
朝着李从心开始阴阳怪气的嘲讽起来:“原来是吃本少残汤剩食、捡本少扔掉的破鞋的李从心啊。”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是脸色一惊。
什么?
那惊才绝艳的少年,捡过原始城少主黄烨的破鞋?
竟还有这等事?
李从心也是眼睛一眯。
我捡你破鞋?
这沙雕,是不是脑袋砰砰砸了两次地,被砸傻了?都给砸出臆想病来了?不急不怒,面带微笑道:“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今天我一定会打死你的。”
黄烨身子一颤。
但一想起那让他痛快万分的事,又得意洋洋的扬起面孔:“说就说,既然是你自己想要在大家面前丢尽颜面,本少当然乐于相助。”
大声叫道:“李从心,你再强,那也只是捡本少破鞋的绿阿龟一只,本少玩烂后扔掉的女人,你却视为珍宝不惜在原始城外杀人也要守护。”
“而你守护的女人,结果还是被本少搞大了肚子的。”
越说心中越爽,忍不住痛快大笑:“哈哈哈,李从心,你不但捡本少的破鞋,竟还甘愿为本少接盘。”
“哈哈哈,无私啊,真是一个无私的好人啊。”
轰!
全场轰动。
千千万万双眼睛齐齐的望向了李从心,那一双双眼睛里仿佛都射出了绿色的光。
绿色的光,是从李从心头顶映射出来的。
“还有这样的事?”别说其他人,连李从心自己都被搞得懵了一下,但立马,他又明白了,也是有趣的笑了起来。
这家伙,还真是有幻想症。
黄烨所说的女人,自然是高彩凤。
高彩凤本是黄烨的妻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黄烨痴心妄想,为了去参加炽天仙子的招亲大会,决定杀掉已怀有身孕的妻子高彩凤,他派出了王一挺和王一勃去杀人,结果,在原始城外的雪地中被李从心撞见。
李从心路见不平。
当时,追杀高彩凤的王一挺和王一勃兄弟二人,李从心只是杀了王一勃,并未杀王一挺。
王一挺回去后如实向黄烨汇报了此事:高彩凤被一个男子救了,那个男子叫李从心。
卑劣的人,认为人人都卑劣,猥琐男的心中,更是每一个男人都是猥琐的,于是,黄烨就自行补脑了:高彩凤姿色不俗,对于一般男人来说,就是天仙。那李从心救她,自然是为了得到她,和自己以前一样,想要占有她而已。所以,他就理所应当的认为李从心捡了他的破鞋,顺便还要给他当了接盘侠,成了笑开颜的喜当爹。
“哈哈哈。”
黄烨不断得意大笑:“李从心,你一个捡破鞋的,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狂妄?”
“再厉害,你还不是捡了被我搞大肚子的二手货,这是不可置疑的事实。哈哈哈,这样的羞辱,你就算把我杀了,那也是洗不清的。”
“哈哈哈。”
在他的大笑声下,此地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戏的‘同情’眼光看着李从心。
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
大兄弟,你糊涂啊!
这事儿,你做的也太丢人了吧!
万万没想到,如你这般英俊的男子,这般惊才绝艳的男子,竟也有这样丢脸的事。
但凡只要是个男人,面对这种情况,估计都会气到当场大吼一声‘我热烈马!’,然后,怒发冲冠。再然后,仰天喷血吧!
然而,一脸云淡风轻的李从心脸上依然带着淡淡微笑。
他心态可好呢。
既然是冤枉,不是事实,那千万不要心起无名暴怒,不然别人只会以为这是一种无能咆哮。
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我自淡然一笑。以吾本性,快意恩仇,以吾本心,遨游世间。嘲我者,以剑平之;蔑我者,以血洗之。
这,才是真男人该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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