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强调基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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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话不可信,这帮根本不在现场、转人喉舌地家伙更不可信,简而言之,他们连发言权都没有。

意识到这点,几个管家面面相觑。以前遇到类似的事情,他们可以这样处理,没有发言权算什么,没有证据算什么,只要他们说了,那就是真相。

他们一直这样做,也习惯了这样做,哪怕对方有人证物证都没用,因为人证会改口,物证会变假,在这大堂上,他们从来没跟人比过是非对错。

需要讲是非对错地时候,谁来这里?

当然,那时候也轮不到他们出面,主子们会在他们的规则里掰手腕定胜负。

可现在有人要以律法中的条条框框,来规则是非对错,这不是他们擅长地事情,诚然,在府中管事多年,都不是蠢笨之人,论起阴诡算计,察言观色,他们不比自家主子差。

但那又怎么样呢?

大原律他们一窍不通,甚至连刚刚那些话是真是假,确否有那样的律条都不清楚,这要随意开口驳斥,天知道会不会掉进坑里,被人取笑奚落?

所以不是他们言语匮乏,实是知识面不够宽,毕竟进任何衙门他们想的都不是“公事公办”。

但无论如何,还是得说点什么的,马致远站出来,“陈大人,当时我等虽未在场亲见,但事后小公爷曾详细把经过说与小人听,以备公堂所需,免得让人口灿莲花,颠倒了黑白。”

“你家小公爷还健在?行动是否无碍?”陈昇已经明白某人的意图,便替他问了出来,两边问费时费力,毫无意义。

“大人何出此言?”马致远有点生气,“我家小公爷正在家养伤,除了恶气窝在心头,哪有这般……这般……您懂得。”

他也不好诅咒自家小公爷,吭哧半天,还得让大人自行理解。

“依大原律,被告一方是可以要求与苦主对质的,除非苦主有什么不方便,比如重伤、已故、身份不便示人等等,才可以由家人代为出堂……是家人代为出堂。”陈昇得解释自己强调的重点啊。

马致远他们也明白过来,人家知道他们是来羞辱他的,所以不紧不慢地反击回来——你们只是奴才!

不管来时接到怎样的授权,这时他们谁敢自称“我就是家人”?

“大人,难道凭着这些就可以让其蒙混过关?就可以说他并无错处?”马致远只能从旁的方面找补。

“京兆府在这里,本官在这里。”陈昇望他一眼,“依大原律,案子不曾审结,苦主仍在坚持,案件就一直在。”

言下之意:本官什么时候说将人无罪开释了?只要合法合规随时可以再审嘛。

听到这里,后面的老人缓缓起身,“回去吧,孩子说不上太差,朕也就放心了。”

丁泯听的出来,这位心里是有点失落的,显然外面那人的表现,并不能让他完全满意。

“大人,有些事本着大度为怀,学生并不想计较,但既然赶巧来到堂上,也不妨一并说了。”

说话间,周复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缓缓展开。

“十月十三日午后,学生与友人畅饮后从酒楼出来,头晕目眩回返家中,中途蹿出一帮闲散恶少,言语下流,挑衅不断,学生醉酒,听之不切,权当路旁犬吠,并未放在心上。然对方不知进退,愈来愈过分,随身的侍卫听不下去,上前理论,反遭对方辱骂,言辞极尽恶心之能事,护卫乃女子之身,不堪受辱,愤而反击。”

读到此处,周复抬头看去,“大人,学生要告那些恶少寻衅滋事,当街调戏未曾婚配的女子!更为甚者,他们未能得偿所愿,反而诬告一女子行凶伤人,此等无耻行径,学生一并告之!希望大人将一干人等缉拿到案,依律处置。”

说完,他把那张纸递上去。

这是想倒打一耙?

陈昇拿过那张纸,展开一看,倒是状纸的标准格式,写的要更书面一些,意思就是他说的那些,但在状告何人一处,就写了个“陈槐等”。

等谁?

陈昇倒是知道都有谁,但他能在没写明的情况下,热心地帮这个忙吗?显然不能嘛!

“怎么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学生只认得这一个。”

“那剩下的怎么找?”

“把这个抓来严刑拷打,是不是就能招出同党?”

“……”陈昇郁闷地想骂娘,“你说呢?”

“好像不妥。”周复也轻轻摇头。

你还知道不妥!

陈昇正要说他几句,那边却已转过了身,第一次主动同那些人搭话。

“打扰一下,请问你家少爷姓甚名谁,家住哪里?”

“……”

被问到的人像吃了苍蝇屎一样难受。

而在里边,还没来得及动地方的老人又坐了回去。

“朕再听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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