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凭一时喜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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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性之恶,大抵就是如此。

为了钱财,名声,便能罔顾人命。

尤其是这种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在那些人眼泪,真真是比蝼蚁都不如。

一个失去本心的医者,比杀人的屠夫,更加可怕。

胡霁色望着痛哭的端氏,心想,今日他们将旁人的性命视如蝼蚁,那么再更强的力量面前,自如蝼蚁一般的时候,又会是什么样?

她回过神,道:“夫人,莫哭了。你该想想,为何我家的病人那么多,他们就选了你?”

端氏茫然地回过神,望着胡霁色:“为何……  ”

她也想不通,这是为何?

为何就偏偏选了她那一辈子老老实实的夫君!

胡霁色耐心地道:“我记得您刚才说了,这状纸是你家弟媳妇托人写的。”

闻言,金状师和沈引不由得同时看了过来。

对……这或许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了!

端氏整个人都在抖。

过了好长时间,她终于道:“早一个多月之前,我同我家二叔起过争执……那时候他同我大打出手,我夫君,我夫君给我出了气。不过,后来,我那弟媳妇来赔不是,这事儿,我只当是过去了。”

金状师连忙问道:“为何起争执?”

“我们家早已经分了家,约莫十年前,我夫君瞒着我借给二房二十三两银子。这些年,家里愈发艰难。我夫君染了疫,眼看这日子过不去了,我便去讨钱。几句话说的过了,这才……动起手来。”

说到这儿她又哭起来,道:“我家是借了利子钱给我夫君看病,真真是担不起了。”

横竖那钱是没要回来,所以后来他们才会铤而走险,想试试新药。

原以为是柳暗花明,没想到人终究还是没了。

胡霁色安抚道:“欠债还钱,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们没有过错。”

端氏哭道:“虽是用了新药,可前头我那小儿子送了医说是染了疫,左右折腾说是误诊,倒垫了不少钱进去。我当我那弟媳妇是个好的,后来她主动上来找我说要还钱,就是一回给一点点,最多不过一两银子……”

那极有可能,就是这婆娘不想还钱,干脆杀人灭口了。

只是这事儿也不可能都按在她一家里,最起码吴大仁不会是无辜的,而吴大仁也不可能是自主作案。

端氏拉着胡霁色,哭道:“我只想要一个公道,我夫君不能白死了!先前一时冲动去你门上闹,是我的是。日后我给你做牛做马来赔!”

胡霁色道:“你放心,如今我们是同一条绳上蚂蚱,我自然是要把事情都查清楚的。”

沈引低头盯着自己眼前的茶杯不敢吭声。

事情到这一步,他愈发觉得无法直视家里那个婆娘。

俗话说无商不奸,他的确也做过一些称不上是良善的事,可好歹那也是为了利益。

那女人竟为了自己一时喜怒而害人……简直,让他难以想象自己竟同她同衾共枕那么多年。

正想着,突然门外匆匆忙忙跑进来一个婆子。

“爷!不好了!夫人,夫人去庄子上拿七姨娘了!”

沈引惊了一下,连忙站了起来:“怎么回事?”

那婆子急道:“这还是大夫人身边的婆子偷偷来报的信,说是夫人今儿受了气,寻不到您的外室,就要拿咱们七姨娘开刀!”

沈引怒道:“这个疯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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